温柔一击
以前一直有一种错觉:短篇小说没有长篇小说精彩,推理小说尤为如此。既然小说家有胆量把一个故事写出好几百页,那么说明他的故事足够精彩,能吸引读者把厚厚一本书读完,并在结束阅读后,并不会因为在此上面花费的时间和精力感到后悔。但是读过霍克的《不可能犯罪诊断书I》和这本《妙贼霍克》后,我开始渐渐改变了这个看法。
我认为,爱德华•霍克创造的尼克•维尔维特这个系列是本格推理的一次成功转型。以前的whodunit,无外乎是有人死了、侦探来了、案子破了这三个步骤,看得多了也就没什么新鲜的了。尼克系列的故事跳开了这个模式,把重点集中在为什么要花大价钱偷这些稀奇古怪不值钱的玩意,行文间却不失推理的乐趣。我估计霍克偏爱这个系列也是因为这个系列的比不可能犯罪谜团更好创作,而且更有趣吧。
只可惜霍克笔下的人物实在太呆板了,除了男一号尼克,没有什么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人物,包括女一号格洛丽亚。每篇故事里都会出现一位女郎,而且大多貌美年轻、金发长腿、聪明可人,但是如银幕上一连串邦女郎一样,都是千篇一律,鲜有特色。还好故事非常精彩,个人比较喜欢《偷窃一池碧水》《偷窃病海狸棒球队》和《偷窃黄铜字母》,最后一篇最为精彩。
顺便说一句,尼克•维尔维特的名字很是有趣。一个硬汉的姓氏却是velvet(天鹅绒),总感觉不是那么搭调。书的原名是The Velvet Touch, 似乎也在主人公名字上打趣。从不失手的大盗每次出手确如“天鹅绒”般轻柔,有种偷窃在无形之中的感觉。
我认为,爱德华•霍克创造的尼克•维尔维特这个系列是本格推理的一次成功转型。以前的whodunit,无外乎是有人死了、侦探来了、案子破了这三个步骤,看得多了也就没什么新鲜的了。尼克系列的故事跳开了这个模式,把重点集中在为什么要花大价钱偷这些稀奇古怪不值钱的玩意,行文间却不失推理的乐趣。我估计霍克偏爱这个系列也是因为这个系列的比不可能犯罪谜团更好创作,而且更有趣吧。
只可惜霍克笔下的人物实在太呆板了,除了男一号尼克,没有什么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人物,包括女一号格洛丽亚。每篇故事里都会出现一位女郎,而且大多貌美年轻、金发长腿、聪明可人,但是如银幕上一连串邦女郎一样,都是千篇一律,鲜有特色。还好故事非常精彩,个人比较喜欢《偷窃一池碧水》《偷窃病海狸棒球队》和《偷窃黄铜字母》,最后一篇最为精彩。
顺便说一句,尼克•维尔维特的名字很是有趣。一个硬汉的姓氏却是velvet(天鹅绒),总感觉不是那么搭调。书的原名是The Velvet Touch, 似乎也在主人公名字上打趣。从不失手的大盗每次出手确如“天鹅绒”般轻柔,有种偷窃在无形之中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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