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
看完书,不可避免地会想到电影。我想陈凯歌的成功之处就在于找到了与原著人物极其契合的演员:张国荣演程蝶衣,那种倨傲、妩媚、风华绝代真是无与伦比;张丰毅饰段小楼,那股浑然天成的霸气、豪迈、心高气傲亦是过目不忘;巩俐扮菊仙,那身妖娆、绝决、红尘里潇洒走一回的心气也是令人侧目。
蝶衣和小楼,真好比虞姬与霸王再世,风姿绰约柔弱多情的女子攀附着这个威武健壮穷途末路的英雄,合力演着一出悲剧,让人唏嘘。然而,帷幕落下,小楼脱下那身霸王黑莽便不再想当霸王,而是要一头奔入红尘过俗世生活;蝶衣脱下那身罗绸却依旧想做虞姬,想随霸王在台上和台下都出生入死。戏已入他骨,师哥也早已入他心。他此生只有一个愿望,便是与师哥一起唱一辈子的戏。一辈子就是一辈子,差一年、一个月、一天、一个时辰,都不能算“一辈子”。
主观上来说,读完这本书之后,我的情感受到了很大的震荡。里面的情节和人物不论时隔多久都萦绕在脑海中,如最永恒的记忆一般挥之不去。若一本书让读者这般念念不忘,它便在那人心里永垂不朽了。在电影和原著的比对下,印象深刻的改动部分有两处:一是文革期间三人遭受批斗那段。原著中菊仙被剃了阴阳头,含着委屈与痛苦自缢而亡。电影中则保留着菊仙完整的形象,即使自缢身亡也仍旧是美艳不可方物。二是书的结尾是小楼与蝶衣分别被遣送至不同的地方接受改造,尔后又于香港重逢,彼时都已是迟暮老人了。电影则将这个结尾删掉了,用一种更委婉的方式书写了他们的命运。最后一幕是小楼与蝶衣故地重游,再扮演最后一回的霸王和虞姬。然而这回蝶衣却用真剑刎颈,用华丽的情死结束了这灿烂的悲剧。这牵绊一生的悲剧。看到这里,情难自抑。蝶衣一辈子都爱着师哥,一辈子都想为师哥牺牲点什么,奈何这禁忌之爱却终其一生无法开口诉说。受这爱大半生的纠缠纷扰,蝶衣最后选择了死在小楼怀中。虞姬辗转尘世如斯年终于如愿回到霸王身边,凄婉而安然地死去。这对蝶衣来说,其实是一种善终。反观小楼,却是另一番凄清光景。挚爱的女人因他的一句“我不爱她,我从来没有爱过她”而自决了;如今陪伴了他大半生的兄弟亦弃他而去。此后的漫漫人生路,要一个人寂寞冷清地走。似走在黑暗无光的隧道,承受着无边黑暗的吞噬和冰冷寂静的侵袭。连见着一缕阳光的欣喜也无人分享。残酷而惨痛的现实。原著和电影都选择了这样一个曲终人散的结尾。
李碧华的文字有一种诡异而冰冷的美感,不动声色,却道尽人世苍凉和沧海桑田。尤其写“文革”那两章,谁能料想到这是一位与大陆隔海相望的香港作家所写呢?这简直是书里的一枚彩蛋。原来李碧华不仅写情写得缠绵,写大时代背景下人如蝼蚁般飘零的命运也写得动人。
那些丧失了自我意识的母生父养却如野兽般的红卫兵,在她笔下有如附尸还魂般活灵活现。在狂热恐怖的时代气氛浸染下,那些还是少年少女的红卫兵们有如饮了毒酒一般疯狂、残忍、蒙昧。他们自动选择沦为工具,将自己异化,抛却自己生而为人的本质,堕落为一台台杀人机器。尊卑长幼、手足之情、父母之恩,统统抛诸脑后。杀红了眼,前方只余一片猩红的景象。人性何以扭曲至如此地步!在这群杀人机器的逼迫下,普通人更是面目狰狞如地狱中的恶鬼。互相揭发、互相攻讦、互相诋毁直至鱼死网破。小楼、蝶衣、菊仙经手这人性的考验,在那熊熊火焰旁边,各自心怀鬼胎。由最初的相互袒护到最后的相互辱骂,这期间跨越的十几年情谊,便如蝶衣的戏衣一般扔入火堆烧成了一缕青烟,不复存在了。人间不复人间,而是活生生的人间地狱。
书的最末两章写两个人劫后余生在香港的再度重逢。“他竟然在这样的方寸之地,重遇他故旧的兄弟!他笑了。谁都没有死。是冥冥中一次安排——姬没有别霸王,霸王也没有别姬。”
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时间毫不留情地在两个人脸上、身上、心上留下了深深的印迹。他不复当年霸王的雄姿英发,俨然变成了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佝偻老人;他也不再是当年那回眸一笑百媚生的虞姬,已经沦落为瘦骨伶仃的干瘪老人。幸好他们没有哭泣,不然就是真真正正的老泪纵横了。两个人相对默然无语许久,尔后互相寒暄了几句。横亘在他们中间的,不仅是那早已逝去的时间,还有纠纠缠缠几十年的爱恨情仇。这无形的沟壑比银河还要宽。
短暂会面后,蝶衣返回北京,小楼留在香港。两个人在平行轨道上各自落寞地念想着,生活着。至此,霸王别姬这出戏的帷幕终于是落下了。
蝶衣和小楼,真好比虞姬与霸王再世,风姿绰约柔弱多情的女子攀附着这个威武健壮穷途末路的英雄,合力演着一出悲剧,让人唏嘘。然而,帷幕落下,小楼脱下那身霸王黑莽便不再想当霸王,而是要一头奔入红尘过俗世生活;蝶衣脱下那身罗绸却依旧想做虞姬,想随霸王在台上和台下都出生入死。戏已入他骨,师哥也早已入他心。他此生只有一个愿望,便是与师哥一起唱一辈子的戏。一辈子就是一辈子,差一年、一个月、一天、一个时辰,都不能算“一辈子”。
主观上来说,读完这本书之后,我的情感受到了很大的震荡。里面的情节和人物不论时隔多久都萦绕在脑海中,如最永恒的记忆一般挥之不去。若一本书让读者这般念念不忘,它便在那人心里永垂不朽了。在电影和原著的比对下,印象深刻的改动部分有两处:一是文革期间三人遭受批斗那段。原著中菊仙被剃了阴阳头,含着委屈与痛苦自缢而亡。电影中则保留着菊仙完整的形象,即使自缢身亡也仍旧是美艳不可方物。二是书的结尾是小楼与蝶衣分别被遣送至不同的地方接受改造,尔后又于香港重逢,彼时都已是迟暮老人了。电影则将这个结尾删掉了,用一种更委婉的方式书写了他们的命运。最后一幕是小楼与蝶衣故地重游,再扮演最后一回的霸王和虞姬。然而这回蝶衣却用真剑刎颈,用华丽的情死结束了这灿烂的悲剧。这牵绊一生的悲剧。看到这里,情难自抑。蝶衣一辈子都爱着师哥,一辈子都想为师哥牺牲点什么,奈何这禁忌之爱却终其一生无法开口诉说。受这爱大半生的纠缠纷扰,蝶衣最后选择了死在小楼怀中。虞姬辗转尘世如斯年终于如愿回到霸王身边,凄婉而安然地死去。这对蝶衣来说,其实是一种善终。反观小楼,却是另一番凄清光景。挚爱的女人因他的一句“我不爱她,我从来没有爱过她”而自决了;如今陪伴了他大半生的兄弟亦弃他而去。此后的漫漫人生路,要一个人寂寞冷清地走。似走在黑暗无光的隧道,承受着无边黑暗的吞噬和冰冷寂静的侵袭。连见着一缕阳光的欣喜也无人分享。残酷而惨痛的现实。原著和电影都选择了这样一个曲终人散的结尾。
李碧华的文字有一种诡异而冰冷的美感,不动声色,却道尽人世苍凉和沧海桑田。尤其写“文革”那两章,谁能料想到这是一位与大陆隔海相望的香港作家所写呢?这简直是书里的一枚彩蛋。原来李碧华不仅写情写得缠绵,写大时代背景下人如蝼蚁般飘零的命运也写得动人。
那些丧失了自我意识的母生父养却如野兽般的红卫兵,在她笔下有如附尸还魂般活灵活现。在狂热恐怖的时代气氛浸染下,那些还是少年少女的红卫兵们有如饮了毒酒一般疯狂、残忍、蒙昧。他们自动选择沦为工具,将自己异化,抛却自己生而为人的本质,堕落为一台台杀人机器。尊卑长幼、手足之情、父母之恩,统统抛诸脑后。杀红了眼,前方只余一片猩红的景象。人性何以扭曲至如此地步!在这群杀人机器的逼迫下,普通人更是面目狰狞如地狱中的恶鬼。互相揭发、互相攻讦、互相诋毁直至鱼死网破。小楼、蝶衣、菊仙经手这人性的考验,在那熊熊火焰旁边,各自心怀鬼胎。由最初的相互袒护到最后的相互辱骂,这期间跨越的十几年情谊,便如蝶衣的戏衣一般扔入火堆烧成了一缕青烟,不复存在了。人间不复人间,而是活生生的人间地狱。
书的最末两章写两个人劫后余生在香港的再度重逢。“他竟然在这样的方寸之地,重遇他故旧的兄弟!他笑了。谁都没有死。是冥冥中一次安排——姬没有别霸王,霸王也没有别姬。”
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时间毫不留情地在两个人脸上、身上、心上留下了深深的印迹。他不复当年霸王的雄姿英发,俨然变成了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佝偻老人;他也不再是当年那回眸一笑百媚生的虞姬,已经沦落为瘦骨伶仃的干瘪老人。幸好他们没有哭泣,不然就是真真正正的老泪纵横了。两个人相对默然无语许久,尔后互相寒暄了几句。横亘在他们中间的,不仅是那早已逝去的时间,还有纠纠缠缠几十年的爱恨情仇。这无形的沟壑比银河还要宽。
短暂会面后,蝶衣返回北京,小楼留在香港。两个人在平行轨道上各自落寞地念想着,生活着。至此,霸王别姬这出戏的帷幕终于是落下了。
有关键情节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