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lliam Godwin 《社会正义论(1793)》摘要
【按语:“政府,实际上象我们所充分看到的那样,是个强制的问题而不是个同意的问题(Government in reality, as has abundantly appeared is a question of force, and not of consent)。”【152】 --William Godwin(1756-1836)
Godwin的无政府主义或许是政治领域最浪漫的理性之歌。要指出其无关现实的幼稚很容易,我们只需要转向稍早的《联邦党人文集》:“政府本身的存在,不正是人性的最大羞辱吗?若人都是天使,根本就不需要政府”。然而恰恰由此我们也可以看出哲学无政府主义(philosophical anarchism)的精髓:并非在于主张立即取消政治或国家,而是指出政治(或强制)不过是“必要的恶(necessary evil)”,是烂人之事。 一元论
休谟的因果观念上的必然论、不列颠式的改革主义态度、功利主义的伦理观念、个人主义、无政府主义、平等主义。这些因素糅合在一起,并不那么具有基础性的原创,甚至就纯哲学而言颇为僵硬和独断,却是一曲异常高贵而优雅的天使华尔兹舞曲:“像天使一样,从高处看我们”【89】,提醒我们含有强制性的政治乃是烂人之事。这是一种专属于启蒙理性的尖峰时刻的优雅,一段稍纵即逝的美好时光。
《社会正义论(Enquiry concerning political justice and its influence on morals and happiness, 1793)》的章节内容:篇1分析了就社会性而言的人的能力,主张人的自觉行为(voluntary action)主要源自理性的见解(opinion),而人是可以不断完善的(perfectible);篇2分析了道德原则:道德就是最有利于功利的行为,而正义则涉及到一视同仁或平等相待。人在物理上和道德上都是平等的,人有义务推进一般福利,而个人判断的权利(right of private judgment)是个人最重要的一项权利;篇3分析了政治原理,在功利主义道德基础上,否定了契约论的政府解释,而给出了一个公共审议(common deliberation)的正当性原则。篇4讨论了与见解有关的一些理论问题,葛德文将政治与道德合并在一起了,因此有关真诚(道德领域的真理)、自由意志、仁爱、善恶等都成为政治论述的有机部分。篇5批评了君主制和贵族制,有限度地辩护了代议民主制,最终的立场是无政府主义的;篇6讨论有关民意的政策如国教等;篇7在功利主义基础上构建了刑事惩罚的理论:只有防止犯罪的惩罚才是可接受的理由。篇8分析了财产权,既否定了人为的政治的财产权是不正义的,而平等的财产权更好,但也反对暴力改变既定财产制度。还反对了婚姻制度。
英文参照2009 Dodo Press版本。】
本书确立的各项原则的概说
1.政治和道德研究的目的是获得快乐或幸福。2.“人类最理想的状态是一种社会生活的状态。…人类的恶行把政府强加在人类的头上,所以政府通常是人们的愚昧和错误的产物。”【葛德文:《社会正义论》,何慕李译,商务印书馆 1980年版,页10-11,下同】3.政府的直接目的是安全;4.行为的标准是正义,正义要求产生最大限度的快乐或幸福;5.义务要求人谋求集体利益;6.自觉行动受感情支配,而理性却依据评价来支配我们的行为;7.理性依靠知识,而知识的进展没有止境;8.理解力的健全同偏见不相容。
篇1 从人的社会性来研究他们的能力(of the power of man considered in his social capacity)
在“1.引言”中Godwin认为政治和个人道德/幸福不可分离,“它(政府)可能对我们的个人性情起潜移默化的作用,并对我们的私人事务发生不知不觉的精神影响。”【5】因此,“要想让人类获得而真正的永久性的进步,必须使政治制度的改革和知识的增长同时并进。”【6】
“2.政治社会的历史”说明政治的影响。是战争史和压迫史,despotism.
3.政治机构的精神实质(spirit of political institutions)。国家内部两大弊端是通过暴力和欺骗造成的财产不当转移。贫穷,而富人还炫耀,并通过立法和行政制度来恒久化压迫,抬高财富的优越性。
4.人的性格来源于外部环境(characters originate in external circumstances)。人的心愿和行动并非源自先天原则、本能或身体构造的固有差别,“而是完全从环境和事件…的作用中产生的。”【20】“人的性格就其全部最本质的条件上讲是决定于教育的。”【32】偶然事件的教育;老师的教育和政治教育,后者极重要,“人们要是生活在一个平等的或接近平等的条件下,他们的举止就会是坦白、直率和无所畏惧的,而居住在有着悬殊的等级差别的地方的人,他们就会表现冷淡、犹疑和谨小慎微。...所有的人显然就都要受到政治和统治方式的教化和熏陶。在我们还不能抗拒,甚至于还没有怀疑到它们有恶意的时候,他们就毒化了我们的思想。象东方皇帝后宫的野蛮总管一样,他们使我们丧失丈夫气概并从婴儿时代起就准备供他们卑鄙地役使。认为政治同普通老百姓没有多大关系,这种过分流行的见解是多么错误啊。”【34-5】
5.人的自觉行动来源于见解(voluntary actions originate in their opinions)。Godwin倾向于漠视了灵魂的Mystery维度。区分自觉行动和非自觉行动(此外还有一种imperfectly voluntary),前者伴随着预见和希望/恐惧。自觉行动是因对后果的认识而起,有一种比较和判断,“人的行动是从他们在行动之前那一瞬间的思想状态中产生的。”【40】
“人类性格的完善在于尽可能地达到完全自觉的境界。”【47】“理性和信念看来仍是调节人类行动的恰当的和充分的根据。”【48】葛德文持一种乐观的理性主义:“健全的推理和真理在传授得充分的时候,总能战胜错误;健全的推理和真理是能够这样传授的;真理是全能的;人类的恶行和道德上的弱点不是不可救药的;是可以使人不断完美的(perfectible),换句话说,是可以使人永久进步的。”【59】perfectible不意味着能达到完美的境界,而是可以不断进步。【63】
6-7.气候的影响有限,奢侈的影响也是可以革新的,“他们从来不会明知而故意选择恶行。”【73】
8.人类的创造是永远能够改进的(human inventions susceptible of perpetual improvement)。
篇2 社会原理(principle of society)
在“1引言”中,葛德文将道德奠基于功利原则之上:“道德是考虑到最大限度的一般福利而确定的行为准则。”【81】而因为政治与道德并不分开,因此研究政府问题必须以研究社会的原则为基石。“人最初是为了互助才联合在一起的,…限制的必要产生于少数人的错误和邪恶。”【83】这里Godwin引用了潘恩的话,“政府…不过是一种必要的恶。”【83】
在“2论正义”中,Godwin说正义等同于实践领域中的正确,而其定义就是“在同每一个人的幸福有关的事情上,公平地对待他…一视同仁。”【84-5】而依据功利标准,“最能增进一般福利的人的生命是应该被保全的。”【85】Godwin否认了对赡养妻子儿女、兄弟和亲属的优先性,主张“道德的最靠得住的标准是使我们置身于不偏不倚的旁观者的地位,像天使一样,从高处看我们,不为我们的偏见所影响,想象他对于别人的真正情况会怎样评价,然后据以行动(the soundest criterion of virtue is to put ourselves in the place of an impartial spectator, of an angelic nature, suppose, beholding us from an elevated station, and uninfluenced by our prejudices, conceiving what would be his estimate of the intrinsic circumstances of our neighbor, and acting accordingly)。”【89】Godwin也否定了自由意志,说个体要尽力而为去促进一般的福利,这是普遍的义务。而福利则取决于思想的性质(nature of mind):“那些能增进人的福利的是:扩展我们的智力,激发我们的道德心,使我们充满对独立自主的强烈意识,细心地消除可能妨碍我们努力的一切障碍。”【92】对正义的论述为政治论述提供了基础,“用道德上的正义作为研究政治真理的标准是恰当的。”【92】
“3.论人类的平等”主张了人在肉体上和精神上的(physical and moral)平等。就肉体而言,原本存在很大的实际平等,“所有的人基本上都是独立自主的(essentially independent)。”【98】而精神平等则几乎是葛德文的一个道德规定,“我所理解的精神上的平等是:把一个不变的正义法则应用到一切情况的正当性。”【98】这里的不平等则是依据功绩和德行来衡量。
“4.论个人道德和义务(virtue and duty)”中,道德被定义为“一个理性动物出于同情和善心所采取的,在趋向上有助于普遍幸福的一个行动或者一些行动。”【101】鉴于人类的不纯,倾向虽然是道德的要素,但“关键在于功利。倾向的价值不会超过它引导到功利的情况:它是手段而不是目的。”【105】义务则是一个较virtue窄的概念,“义务是个人(individual)的一种行动方式,它包括把一个人的能力最好地应用在普遍福利上。”【106】
在“5. 论权利”中,葛德文先界分了积极的权利和消极的权利(active and passive rights):“在某种情形下按照我们想的去做的权利;和我们所具有的要求别人克制或取得别人帮助的权利。”【107】葛德文否认了积极的权利,因为一切都已经为道德准则所规定,“在一切情况下,尽我们力之所及来对于每一个有知识和有感觉的生命的利益和幸福做出贡献。”【107-8】而人有消极权利,“一切人都有某种范围内斟酌行事的自由。…这种权利是从人类本性中产生出来的”【113】:任何人都有犯错误的可能,因此不能把自己的标准作为其他人的标准;就算没有错误,也不能强加的服从,“有必要使一切人都能自主并依靠自己的智力,因此每个人都必须有自己斟酌行事的范围(it is necessary that every man should stand by himself, and rest upon his own understanding. For that purpose each must have his sphere of discretion)。”【114】
“6.论个人判断的权利(of the right of private judgment)”主张个人判断的权利“构成每个个人特殊范围的最重要的一项权利,也就是一切其他权利都以它为基础的权利。”【115】“对于一个理性存在者来说,只能有一个行为的准则,那就是正义;只能有一个决定这个准则的方式,那就是运用自己的智力。”【115】见解不能屈从于指挥,“永远靠法令而不是靠说理来进行干预的国家,其境内只能有人的假象。…而人原是应该不知道什么叫比良心的裁判更高的裁决,原是应该对他所想的都敢说敢做的。”【120】这里葛德文给出了其哲学无政府主义(philosophical anarchism)的论点:“一切的人都应该运用自己能力来发现正确的东西,并把他所了解到的全部正确的东西付诸实践。…一个人的个人理智上的确信,才是使他有义务采取任何一类行为的唯一正当的原则。这就是人类社会的真正的原则。”【123】而政府或强制显然是对这一简单而伟大的原则的脱离。
篇3 政府原理(principles of government)
“1.政治理论家的体系”概论集体强力的适当方式,有三种假定:强力说;神授理论;契约理论。前两种很容易否定,因此转向分析第三种。而暂时搁置质疑这样的普遍主张:“为了公众利益,有时必须放弃个人的判断,并且用一个以整体名义执行的法令来控制个人的行动。”【124】
“2.论社会契约”指出契约论也有各种难题:谁是当事人;同意的性质如何,否认默认这一方式;约束的范围和时间都成问题。“如果政府正是机那里在人民同意的基础上,那么,它对于任何拒绝同意的人就没有任何权力。”【130】 “3.论约定”讨论了契约论基础的“守约(observe our promises)”,指出:约定不是道德基础,而正义和功利才是;约定甚至是一种弊害,它是临时添加的动机,而这里葛德文额外说,“快乐和痛苦,幸福和灾难构成整个道德研究的根本对象。”【135】;约定也往往不是必要的。因此,葛德文认为作为政府起源的契约论也是必须予以否定的。【145】
在否认了契约理论后,“4.论政治权威(of political authority)”提出了关于政府的最重要原则即共同审议原则:“政府是以全体人民的名义为全体人民谋福利的,集体中的每个成员都应该对它采取的措施参与意见(as government is a transaction in the name and for the benefit of the whole, every member of the community ought to have some share in the selection of its measures)。”【145】理由有:没有正当标准选出统治者;每个人都有理性官能;“政府是为了个体安全而设立的机器”【145】,每个人都应该参与;应该给予每个人发言的机会这符合尊重私人判断的原则。在共同审议原则下委托议院或行政官员。这里对多数决定的默认有其必要性,不侵犯属于个人的判断,而且这里的弊害也是政府本身具有的,是必要的恶,“政府存在的真正的和唯一充分的解释,就是需要。”【146】葛德文认为共同审议与社会契约有重大区别:契约是因荣誉必须遵守,而审议仅遵循理性。【不知道Habermas的理论如何】
“5.论立法”指出,立法不是人力所能为之事,“不变的理性才是真正的立法者,理性的指示才是我们应该研究的。…一切政府都是行政性的。”【150】
“6.论服从(of obedience)”继续批评了契约论,“政府,实际上象我们所充分看到的那样,是个强制的问题而不是个同意的问题(Government in reality, as has abundantly appeared is a question of force, and not of consent)。”【152】服从的理由是不愿意扰乱集体安宁或害怕惩罚。葛德文区分了三种服从:基于理智的服从,基于信任的服从、被迫的服从。其中信任很危险,会损害人格独立。政府常常基于盲目信任和缺乏独立见解,而普遍的理性将导致政府的无疾而终,“代之而起的必然是在促进普遍福利上的非强制的全体一致。”【161】
“7.论政体(of forms of government)”认为,“除了有助于人类最美好和最快乐的状态的那种社会形态,其他任何一种形态最多也不过是容忍的对象而已。”【164】“政府同人类的真正倾向相反,教导我们向后看去寻求完善,而不是让我们前进。…政府即使在最好的形态下也是一个祸害,所以我们所抱的主要目的就应该是:在人类社会的普遍和平所能允许的情况下统治地越少越好。”【165-6】这就是葛德文的无政府主义。不过葛德文也谈到了对革命的反对,“革命是激情的产物,不是清醒而冷静的理性的产物。”【165】
篇4 见解在社会和个人中的作用(Of the operation of opinion in societies and individuals)
“1.论抵抗(of resistance)”先指出本编分析的两个部分:个人的思辨的见解对社会的影响以及舆论对个人的影响。政府主要依靠seduction,而我们必须在对非正义视而不见和剧烈的怨恨与暴力之间维系中庸之道。在讨论个人对暴政的抵抗时,葛德文强调的是理性的作用,“政府是建立在见解之上的。”【169】而民族的多数是不可抵抗的,只是常常不过是学舌的鹦鹉,“如果一个民族对于自由还没有热爱,他们就还没有资格享受自由的生活。企图过早地驱使人类进入他们完全没有准备的局面,不管这种局面抽象上讲多么优越,也不可避免都会产生最可怕的悲剧。第二,企图用强力把我们的想法强加于人是一种最可恶的迫害。”【173】葛德文认为公民自由的价值在于维护内在高贵的心灵,“急于要推翻和打垮世界上得之于篡夺的势力,乃是本末倒置。使人聪明起来,这种做法本身就能使他们自由。公民自由(civil liberty)是这样做的自然结果。”【175】
“2.论革命”确认说,“政府从性质上看,是一种权宜手段,是为了防止当前弊害而采取的一种有害的手段。”【179】因而总是应该改革,但葛德文反对革命,“革命产生于对暴政的愤怒,但是它本身却永远包含着强暴。”【180】革命时期与自由不相容,中断思辨、有流血,而且必然是粗糙和不成熟的。葛德文说“革命是完全不必要的,智力上的信念是完全足以消灭政治弊害的一种手段。”【185】
在“3.论政治社团(political associations)”中,葛德文反对了政治社团,它导向派系的激情而非真理,“一切联合行动都是带有统治的性质的。”【196】而“要增进人类的最大利益,主要是依靠自由的社会交往。”【198】“真理的特性是它主要依靠自己的能力,以其说它是用武力不如说是用信念的力量来抵抗侵略。…但是,一切社团都会堕落并成为弊害的渊薮。”【200】
“4.论诛戮暴君(of tyrannicide)”说由自封的权威去消灭暴君并非反对非正义的恰当方法。“在阴谋反叛中,是既没有真理,也没有信任,也没有爱和人道的。”【202】而且在伪装中也有违真诚。
“5.论真理的培养(cultivation of truth)”说道德是建立在真理上的。“研究是抽象地进行时,真理在这种形式下就叫做科学和知识;当结合实际予以考察研究时,当真理涉及到日常生活事务和人与人之间交往时,真理就叫做真诚(sincerity)。”【205】知识不仅增进我们个人的幸福(知识就是乐趣的源泉和线索),还能提升道德,而且有助于政治制度的改革。附录说,德性(virtue)也常常是认识的产物,德性与认识彼此正相关。
“6.论真诚(sincerity)”研究了生活中的真理即真诚。“它同纯洁(innocence)、活动能力、智力的增长和博爱精神的普遍传播有密切的关系。”【219】
接下来考察见解对个人的作用。在“7.论自由意志和必然(of free will and necessity)”中,葛德文辩护了道德必然性学说,否定了自由意志,“人的全部行动都是必然的。”【241】葛德文的必然性是指“道德上的因果关系的可靠关联。”【242】这里葛德文是休谟式的对于因果性的经验理解,即经验观察中的一致性(uniformity)。葛德文由此否认了自由意志,所谓的自我决定和绝对漠然的假定都是错误的。【252,葛德文这里的分析很不深刻,比Kant差太远了,完全没有原创性,没有必要把经验性的决定论同自由意志对立起来啊】在“8.从必然论得出的结论”中,葛德文给出一个必然的安排好的宇宙观,“事实上,人是一个被动的而不是一个主动的生物。”【259】“9.论人类思想的机械论(mechanism of the human mind)”中将思想解释为躯体运动的一个环节,而产生躯体运动的思想是非自觉的或无意识的。
“10.论利己和仁爱(of self-love and benevolence)”说,Roucheffoucault最明显提出利己主义学说。葛德文认为“我们可以在想象中离开我们自己,成为我们构成其一部分的那个世界体系的公正的旁观者(impartial spectators)。然后我们就能够估计出我们真正和绝对的价值。”【285】“如果利己主义是唯一的行动原则,那就不可能有道德这个东西。善心是道德所不可缺少的。”【288,感觉葛德文对于道德、自由意志的论述都挺弱,而且是一种独断论的观点。】
“11.论善恶(of good and evil)”中说,“善是一个一般的名词,包括快乐和取得快乐的手段。恶也是一个一般的名词,包括痛苦和造成痛苦的手段。”【293】伊壁鸠鲁派的错误在于把快乐局限于采取行动的那个个人的快乐。【294】有一种幸福的等级标准:底层人的幸福、悠闲人的幸福、才艺者的幸福、行善的人的幸福。结论是,“应该经常把每一个阶级和每一个阶级的每一个人提高到它上面的那个阶级的地位。这是人类真正的平等化(the true equalization of mankind)。…把那些被贬低的人提高;使每一个人都得到真正的快乐。”【299】随即攻击了Leibniz式的乐观主义。认为罪恶存在,“整个人类历史,从某一个观点看来,是一个巨大的失败。”【304】要用理性为人类造福。
篇5 论立法和行政权(of legislative and executive power)
下卷讨论具体政治制度的各种问题:一般行政;涉及个人智力和道德的规定;刑法;所有权的规定等。
“1.导论”先诉说一种无政府主义的精神:“政府,抽象地来看,是一种罪恶,是对于人类自由判断和个人良心的侵犯;虽然我们也许不得不承认这在目前是一种必要的罪恶(necessary evil),但我们是重理性和爱人类的,因而应该尽可能少承认它…不得不承认的那一小部分今后是不是可能由于人类思想的逐渐觉悟而再减少。”【314】然后再考察:不得不有的权力机关,一般分为君主制、贵族制和民主制,“哪一种最不限制我们发挥和运用个人的智力,哪一种就最好。”【315】
“2-9.王子的教育…论握有王权的总统”分析了君主制。王子总是骄横跋扈,败坏,“一切国王,不可避免地必然都是人类公敌。”【327】宫廷和大臣总是腐败和奴性。立宪君主制甚至还加了一条毛病,“不负责任的牵制乃是一种最严重的矛盾。”【357】
“10-13.论世袭爵位…论贵族政体的性质”分析了贵族制。贵族制也是一种专横和有害的制度。Hereditary preeminence没有理由,“是对理性和正义的最大侮辱。”【369】贵族制具有特权垄断财富,“特权,是贵族制的实质。…除去根据个人的功德(personal merit)以外,不能认为一个人比另一个人优越。这项原则,在一切正义的原则当中,对于人类道德上的公正是最带实质性的。”【376】贵族制甚至比君主制更为赤裸裸和依赖铁棒。
“14.民主制的一般特点”开始为民主制辩护。民主制承认了一个最简单的道德原则,“一切的人都被看做是平等的。”【389】关于无知者统治的假设不成立,而“民主制使人类重新意识到自己的价值,通过消除权威和压迫来教导他们只听从理性的统治。”【392】而且现代人谙习了代议制,这一制度能获得贵族制的假定的好处。不过葛德文说,“代议制的统治必然是不完善的…多数必须压服少数。…(不应该)把它当做是社会秩序所能达到的进步的顶峰。”【394】“15.论政治欺骗”开始批评了几种对民主制的偏见。不需要宗教来进行政治欺骗,卢梭的公民宗教是不必要的。附注中似乎说,卢梭是第一个无政府主义者,“他认为统治无论如何改善,也不会给人类带来真正的利益。”【398】而进行政治欺骗是与人的智力不相容的。“16-20.战争与民主”争辩说民主制相对与战争无缘。
具体讨论了民主制时,“21.论政府的组成”反对了两院制安排。“22.论政治社会的未来”反对扩大领土、主张一种松散的联邦制度。“23.论国民议会”反对国民议会的虚假一致。“24.论政府的解体”强调政治机构的简化,应用于陪审委员会,调节而非强制。“一切热爱人类的有识之士将会多么兴高采烈地展望这个昌盛的时代,展望政治统治这个野蛮机器的解体啊!”【450】
篇6 与政治制度有关的民意问题(opinion considered as a subject of political institution)
在这一篇中,本着无政府主义精神,葛德文反对了对民意的政治监督(political superintendence of opinion),这是一种奴役,阻碍真理的传播。反对了国教制度;反对了对所谓异端的宗教迫害、但对效忠宣誓(tests)和就职宣誓(oaths),认为应该容诽谤(libels)。葛德文还认为宪法没有永久性,因为一切可以逐渐改进。葛德文主张了一种地区同意的原则,这一原则将导致宪法几乎只有很少的条文;“立法统一的大帝国会很快变成许多小共和国的一个联邦。”【502】法律逐渐消亡,人们依据自愿合作。葛德文反对了国民教育,反对养老金和薪俸。就决定公共事务而言,反对抽签(sortition)、投票(ballot),而支持表决(open vote)。【519】
篇7 论犯罪与惩罚(of crimes and punishments)
遵循功利主义,葛德文说,“除非能有良好的效果,我们把痛苦加在任何人的身上都是非正义的。…惩罚这个词唯一能够被认为可以同本书所说的原则相符合的含义乃是:目的为了防止未来的危害,而对一个被判过去犯有有害行为的人所加的痛苦。”【525】惩罚一般被认为有三个目的:防止犯罪,改造罪犯和罚一儆百。后两种目的都是非正义的。罪行和惩罚也是不相称的,找不到衡量罪行的标准。个人感觉葛德文对惩罚的攻击是较弱的。
对惩罚的一个有条件辩护:“从野蛮状态到最高度的文明,道路是漫长而崎岖的。必须容忍过渡时期必然会有的灾难和罪恶。”【556】
凌迟处死得不到辩解;剥夺生命也是不合理的;体罚也是不容许的;“在某种紧急情况下,我们是有责任剥夺犯罪人已经滥用了的自由的。”【563】因而监禁是可行的。流放和放逐。
葛德文还反对了法律,“制定法律乃是具有最有害的后果的事情。…唯一能够用来替代法律的原则是根据条件的具体情况不受限制地运用理性。”【577-8】“等到政治暴力没有必要的时候,法律也一定会随之而消亡。”【583】
篇8 论所有权(on property)
“1.绪论”中将享有的权利建立在功利原则上。“如果任何人单独享有某件物品,比别人享有要产生多一些利益或快乐,那他就有权享有这件只供他单独享有的物品。”【589】物品可以分为4类:生存手段、促进智力和道德的手段;花钱不多的享受、奢侈享受。区分直接快乐和满足好胜心的快乐。关于财产累积的非正义性的宗教学说是对的,“他们只是管理人(administrator),绝不是主人(proprietors)。”【594】
“2.所有权的原则”界定了所有权的三个等级:1.对某些物品的长期权利,“这些物品分配给我享用,比较分配给别人,将会产生的利益和快乐要多一些。”【598】如我的房间、家具、衣服或食物;2.对自己的劳动果实的控制权,这是一种消极的权利,自己只是个管家(steward),这种所有权并不绝对,“从一个角度来看,它是一种掠夺。这种所有权,把从完整和绝对意义上的权利将属于你的物品,交由我来保管和处理。”【597】3.人为制度上的财产所有权,如特许权等。这种所有权是坏的,但是却比任何替代制度(理性的方式除外)要好些:譬如政府的公有制等会更坏。除非民意演变,强行调整都是不当的,“无论如何,使用个人暴力纠正财富分配的一切企图当然应该被看做是敌视公共安全的首要原则的。”【601】因此财产权还是应该予以保护。
所有权应该收到多大程度的尊重? “所有权学说所依据的原则:神圣的不可废除的个人判断的权利。…这是一种具有最高度神圣性的权利。为了加以维系,多大的努力和牺牲都不会是过分的。”【607-8】因此,公正原则所主张的平等分配(equal distribution)只能依据理性而取得进展。
“3.平等制度带来的好处(benefits attendant on a system of equality)”目前的制度会带来dependence、非正义的狭隘的利己主义体系、限制了人的思维能力,使广大群众陷入庸庸碌碌中。
“4.从人类思想的脆弱性来反对这一制度”“5.从怀疑其稳定性来反对这一制度”但平等制度其实是最符合理性的。“6.懒惰(sloth)的考虑”…“章8”区分了自然独立(摆脱一切强制的自由)和道德独立(不受理性约束)。附录中分析了个性和一致。反对了额外的合作,同居和婚姻,主张自由交往。“废除现行的婚姻制度看来不会有害。…在一个合理的社会状之下,两性交往是否会是杂乱的(promiscuous),还是每一个男子都会自己选择一个伴侣…可能后者居多。”【645】
“10.一些反思”中,区分了几种义务:发现真理的先驱的义务是以真理去教导,“并不是通过暴力来改变社会的制度,而是通过讨论来改变社会的观念。”【665】有钱有势者的义务,要识时务和进步;拥护平等制度的一般民众,“应当千万避免使用暴力,因为强力不是说服,是同正义的事业极端不相称的。”【669】
江绪林 2013年5月5日星期日
Godwin的无政府主义或许是政治领域最浪漫的理性之歌。要指出其无关现实的幼稚很容易,我们只需要转向稍早的《联邦党人文集》:“政府本身的存在,不正是人性的最大羞辱吗?若人都是天使,根本就不需要政府”。然而恰恰由此我们也可以看出哲学无政府主义(philosophical anarchism)的精髓:并非在于主张立即取消政治或国家,而是指出政治(或强制)不过是“必要的恶(necessary evil)”,是烂人之事。 一元论
休谟的因果观念上的必然论、不列颠式的改革主义态度、功利主义的伦理观念、个人主义、无政府主义、平等主义。这些因素糅合在一起,并不那么具有基础性的原创,甚至就纯哲学而言颇为僵硬和独断,却是一曲异常高贵而优雅的天使华尔兹舞曲:“像天使一样,从高处看我们”【89】,提醒我们含有强制性的政治乃是烂人之事。这是一种专属于启蒙理性的尖峰时刻的优雅,一段稍纵即逝的美好时光。
《社会正义论(Enquiry concerning political justice and its influence on morals and happiness, 1793)》的章节内容:篇1分析了就社会性而言的人的能力,主张人的自觉行为(voluntary action)主要源自理性的见解(opinion),而人是可以不断完善的(perfectible);篇2分析了道德原则:道德就是最有利于功利的行为,而正义则涉及到一视同仁或平等相待。人在物理上和道德上都是平等的,人有义务推进一般福利,而个人判断的权利(right of private judgment)是个人最重要的一项权利;篇3分析了政治原理,在功利主义道德基础上,否定了契约论的政府解释,而给出了一个公共审议(common deliberation)的正当性原则。篇4讨论了与见解有关的一些理论问题,葛德文将政治与道德合并在一起了,因此有关真诚(道德领域的真理)、自由意志、仁爱、善恶等都成为政治论述的有机部分。篇5批评了君主制和贵族制,有限度地辩护了代议民主制,最终的立场是无政府主义的;篇6讨论有关民意的政策如国教等;篇7在功利主义基础上构建了刑事惩罚的理论:只有防止犯罪的惩罚才是可接受的理由。篇8分析了财产权,既否定了人为的政治的财产权是不正义的,而平等的财产权更好,但也反对暴力改变既定财产制度。还反对了婚姻制度。
英文参照2009 Dodo Press版本。】
本书确立的各项原则的概说
1.政治和道德研究的目的是获得快乐或幸福。2.“人类最理想的状态是一种社会生活的状态。…人类的恶行把政府强加在人类的头上,所以政府通常是人们的愚昧和错误的产物。”【葛德文:《社会正义论》,何慕李译,商务印书馆 1980年版,页10-11,下同】3.政府的直接目的是安全;4.行为的标准是正义,正义要求产生最大限度的快乐或幸福;5.义务要求人谋求集体利益;6.自觉行动受感情支配,而理性却依据评价来支配我们的行为;7.理性依靠知识,而知识的进展没有止境;8.理解力的健全同偏见不相容。
篇1 从人的社会性来研究他们的能力(of the power of man considered in his social capacity)
在“1.引言”中Godwin认为政治和个人道德/幸福不可分离,“它(政府)可能对我们的个人性情起潜移默化的作用,并对我们的私人事务发生不知不觉的精神影响。”【5】因此,“要想让人类获得而真正的永久性的进步,必须使政治制度的改革和知识的增长同时并进。”【6】
“2.政治社会的历史”说明政治的影响。是战争史和压迫史,despotism.
3.政治机构的精神实质(spirit of political institutions)。国家内部两大弊端是通过暴力和欺骗造成的财产不当转移。贫穷,而富人还炫耀,并通过立法和行政制度来恒久化压迫,抬高财富的优越性。
4.人的性格来源于外部环境(characters originate in external circumstances)。人的心愿和行动并非源自先天原则、本能或身体构造的固有差别,“而是完全从环境和事件…的作用中产生的。”【20】“人的性格就其全部最本质的条件上讲是决定于教育的。”【32】偶然事件的教育;老师的教育和政治教育,后者极重要,“人们要是生活在一个平等的或接近平等的条件下,他们的举止就会是坦白、直率和无所畏惧的,而居住在有着悬殊的等级差别的地方的人,他们就会表现冷淡、犹疑和谨小慎微。...所有的人显然就都要受到政治和统治方式的教化和熏陶。在我们还不能抗拒,甚至于还没有怀疑到它们有恶意的时候,他们就毒化了我们的思想。象东方皇帝后宫的野蛮总管一样,他们使我们丧失丈夫气概并从婴儿时代起就准备供他们卑鄙地役使。认为政治同普通老百姓没有多大关系,这种过分流行的见解是多么错误啊。”【34-5】
5.人的自觉行动来源于见解(voluntary actions originate in their opinions)。Godwin倾向于漠视了灵魂的Mystery维度。区分自觉行动和非自觉行动(此外还有一种imperfectly voluntary),前者伴随着预见和希望/恐惧。自觉行动是因对后果的认识而起,有一种比较和判断,“人的行动是从他们在行动之前那一瞬间的思想状态中产生的。”【40】
“人类性格的完善在于尽可能地达到完全自觉的境界。”【47】“理性和信念看来仍是调节人类行动的恰当的和充分的根据。”【48】葛德文持一种乐观的理性主义:“健全的推理和真理在传授得充分的时候,总能战胜错误;健全的推理和真理是能够这样传授的;真理是全能的;人类的恶行和道德上的弱点不是不可救药的;是可以使人不断完美的(perfectible),换句话说,是可以使人永久进步的。”【59】perfectible不意味着能达到完美的境界,而是可以不断进步。【63】
6-7.气候的影响有限,奢侈的影响也是可以革新的,“他们从来不会明知而故意选择恶行。”【73】
8.人类的创造是永远能够改进的(human inventions susceptible of perpetual improvement)。
篇2 社会原理(principle of society)
在“1引言”中,葛德文将道德奠基于功利原则之上:“道德是考虑到最大限度的一般福利而确定的行为准则。”【81】而因为政治与道德并不分开,因此研究政府问题必须以研究社会的原则为基石。“人最初是为了互助才联合在一起的,…限制的必要产生于少数人的错误和邪恶。”【83】这里Godwin引用了潘恩的话,“政府…不过是一种必要的恶。”【83】
在“2论正义”中,Godwin说正义等同于实践领域中的正确,而其定义就是“在同每一个人的幸福有关的事情上,公平地对待他…一视同仁。”【84-5】而依据功利标准,“最能增进一般福利的人的生命是应该被保全的。”【85】Godwin否认了对赡养妻子儿女、兄弟和亲属的优先性,主张“道德的最靠得住的标准是使我们置身于不偏不倚的旁观者的地位,像天使一样,从高处看我们,不为我们的偏见所影响,想象他对于别人的真正情况会怎样评价,然后据以行动(the soundest criterion of virtue is to put ourselves in the place of an impartial spectator, of an angelic nature, suppose, beholding us from an elevated station, and uninfluenced by our prejudices, conceiving what would be his estimate of the intrinsic circumstances of our neighbor, and acting accordingly)。”【89】Godwin也否定了自由意志,说个体要尽力而为去促进一般的福利,这是普遍的义务。而福利则取决于思想的性质(nature of mind):“那些能增进人的福利的是:扩展我们的智力,激发我们的道德心,使我们充满对独立自主的强烈意识,细心地消除可能妨碍我们努力的一切障碍。”【92】对正义的论述为政治论述提供了基础,“用道德上的正义作为研究政治真理的标准是恰当的。”【92】
“3.论人类的平等”主张了人在肉体上和精神上的(physical and moral)平等。就肉体而言,原本存在很大的实际平等,“所有的人基本上都是独立自主的(essentially independent)。”【98】而精神平等则几乎是葛德文的一个道德规定,“我所理解的精神上的平等是:把一个不变的正义法则应用到一切情况的正当性。”【98】这里的不平等则是依据功绩和德行来衡量。
“4.论个人道德和义务(virtue and duty)”中,道德被定义为“一个理性动物出于同情和善心所采取的,在趋向上有助于普遍幸福的一个行动或者一些行动。”【101】鉴于人类的不纯,倾向虽然是道德的要素,但“关键在于功利。倾向的价值不会超过它引导到功利的情况:它是手段而不是目的。”【105】义务则是一个较virtue窄的概念,“义务是个人(individual)的一种行动方式,它包括把一个人的能力最好地应用在普遍福利上。”【106】
在“5. 论权利”中,葛德文先界分了积极的权利和消极的权利(active and passive rights):“在某种情形下按照我们想的去做的权利;和我们所具有的要求别人克制或取得别人帮助的权利。”【107】葛德文否认了积极的权利,因为一切都已经为道德准则所规定,“在一切情况下,尽我们力之所及来对于每一个有知识和有感觉的生命的利益和幸福做出贡献。”【107-8】而人有消极权利,“一切人都有某种范围内斟酌行事的自由。…这种权利是从人类本性中产生出来的”【113】:任何人都有犯错误的可能,因此不能把自己的标准作为其他人的标准;就算没有错误,也不能强加的服从,“有必要使一切人都能自主并依靠自己的智力,因此每个人都必须有自己斟酌行事的范围(it is necessary that every man should stand by himself, and rest upon his own understanding. For that purpose each must have his sphere of discretion)。”【114】
“6.论个人判断的权利(of the right of private judgment)”主张个人判断的权利“构成每个个人特殊范围的最重要的一项权利,也就是一切其他权利都以它为基础的权利。”【115】“对于一个理性存在者来说,只能有一个行为的准则,那就是正义;只能有一个决定这个准则的方式,那就是运用自己的智力。”【115】见解不能屈从于指挥,“永远靠法令而不是靠说理来进行干预的国家,其境内只能有人的假象。…而人原是应该不知道什么叫比良心的裁判更高的裁决,原是应该对他所想的都敢说敢做的。”【120】这里葛德文给出了其哲学无政府主义(philosophical anarchism)的论点:“一切的人都应该运用自己能力来发现正确的东西,并把他所了解到的全部正确的东西付诸实践。…一个人的个人理智上的确信,才是使他有义务采取任何一类行为的唯一正当的原则。这就是人类社会的真正的原则。”【123】而政府或强制显然是对这一简单而伟大的原则的脱离。
篇3 政府原理(principles of government)
“1.政治理论家的体系”概论集体强力的适当方式,有三种假定:强力说;神授理论;契约理论。前两种很容易否定,因此转向分析第三种。而暂时搁置质疑这样的普遍主张:“为了公众利益,有时必须放弃个人的判断,并且用一个以整体名义执行的法令来控制个人的行动。”【124】
“2.论社会契约”指出契约论也有各种难题:谁是当事人;同意的性质如何,否认默认这一方式;约束的范围和时间都成问题。“如果政府正是机那里在人民同意的基础上,那么,它对于任何拒绝同意的人就没有任何权力。”【130】 “3.论约定”讨论了契约论基础的“守约(observe our promises)”,指出:约定不是道德基础,而正义和功利才是;约定甚至是一种弊害,它是临时添加的动机,而这里葛德文额外说,“快乐和痛苦,幸福和灾难构成整个道德研究的根本对象。”【135】;约定也往往不是必要的。因此,葛德文认为作为政府起源的契约论也是必须予以否定的。【145】
在否认了契约理论后,“4.论政治权威(of political authority)”提出了关于政府的最重要原则即共同审议原则:“政府是以全体人民的名义为全体人民谋福利的,集体中的每个成员都应该对它采取的措施参与意见(as government is a transaction in the name and for the benefit of the whole, every member of the community ought to have some share in the selection of its measures)。”【145】理由有:没有正当标准选出统治者;每个人都有理性官能;“政府是为了个体安全而设立的机器”【145】,每个人都应该参与;应该给予每个人发言的机会这符合尊重私人判断的原则。在共同审议原则下委托议院或行政官员。这里对多数决定的默认有其必要性,不侵犯属于个人的判断,而且这里的弊害也是政府本身具有的,是必要的恶,“政府存在的真正的和唯一充分的解释,就是需要。”【146】葛德文认为共同审议与社会契约有重大区别:契约是因荣誉必须遵守,而审议仅遵循理性。【不知道Habermas的理论如何】
“5.论立法”指出,立法不是人力所能为之事,“不变的理性才是真正的立法者,理性的指示才是我们应该研究的。…一切政府都是行政性的。”【150】
“6.论服从(of obedience)”继续批评了契约论,“政府,实际上象我们所充分看到的那样,是个强制的问题而不是个同意的问题(Government in reality, as has abundantly appeared is a question of force, and not of consent)。”【152】服从的理由是不愿意扰乱集体安宁或害怕惩罚。葛德文区分了三种服从:基于理智的服从,基于信任的服从、被迫的服从。其中信任很危险,会损害人格独立。政府常常基于盲目信任和缺乏独立见解,而普遍的理性将导致政府的无疾而终,“代之而起的必然是在促进普遍福利上的非强制的全体一致。”【161】
“7.论政体(of forms of government)”认为,“除了有助于人类最美好和最快乐的状态的那种社会形态,其他任何一种形态最多也不过是容忍的对象而已。”【164】“政府同人类的真正倾向相反,教导我们向后看去寻求完善,而不是让我们前进。…政府即使在最好的形态下也是一个祸害,所以我们所抱的主要目的就应该是:在人类社会的普遍和平所能允许的情况下统治地越少越好。”【165-6】这就是葛德文的无政府主义。不过葛德文也谈到了对革命的反对,“革命是激情的产物,不是清醒而冷静的理性的产物。”【165】
篇4 见解在社会和个人中的作用(Of the operation of opinion in societies and individuals)
“1.论抵抗(of resistance)”先指出本编分析的两个部分:个人的思辨的见解对社会的影响以及舆论对个人的影响。政府主要依靠seduction,而我们必须在对非正义视而不见和剧烈的怨恨与暴力之间维系中庸之道。在讨论个人对暴政的抵抗时,葛德文强调的是理性的作用,“政府是建立在见解之上的。”【169】而民族的多数是不可抵抗的,只是常常不过是学舌的鹦鹉,“如果一个民族对于自由还没有热爱,他们就还没有资格享受自由的生活。企图过早地驱使人类进入他们完全没有准备的局面,不管这种局面抽象上讲多么优越,也不可避免都会产生最可怕的悲剧。第二,企图用强力把我们的想法强加于人是一种最可恶的迫害。”【173】葛德文认为公民自由的价值在于维护内在高贵的心灵,“急于要推翻和打垮世界上得之于篡夺的势力,乃是本末倒置。使人聪明起来,这种做法本身就能使他们自由。公民自由(civil liberty)是这样做的自然结果。”【175】
“2.论革命”确认说,“政府从性质上看,是一种权宜手段,是为了防止当前弊害而采取的一种有害的手段。”【179】因而总是应该改革,但葛德文反对革命,“革命产生于对暴政的愤怒,但是它本身却永远包含着强暴。”【180】革命时期与自由不相容,中断思辨、有流血,而且必然是粗糙和不成熟的。葛德文说“革命是完全不必要的,智力上的信念是完全足以消灭政治弊害的一种手段。”【185】
在“3.论政治社团(political associations)”中,葛德文反对了政治社团,它导向派系的激情而非真理,“一切联合行动都是带有统治的性质的。”【196】而“要增进人类的最大利益,主要是依靠自由的社会交往。”【198】“真理的特性是它主要依靠自己的能力,以其说它是用武力不如说是用信念的力量来抵抗侵略。…但是,一切社团都会堕落并成为弊害的渊薮。”【200】
“4.论诛戮暴君(of tyrannicide)”说由自封的权威去消灭暴君并非反对非正义的恰当方法。“在阴谋反叛中,是既没有真理,也没有信任,也没有爱和人道的。”【202】而且在伪装中也有违真诚。
“5.论真理的培养(cultivation of truth)”说道德是建立在真理上的。“研究是抽象地进行时,真理在这种形式下就叫做科学和知识;当结合实际予以考察研究时,当真理涉及到日常生活事务和人与人之间交往时,真理就叫做真诚(sincerity)。”【205】知识不仅增进我们个人的幸福(知识就是乐趣的源泉和线索),还能提升道德,而且有助于政治制度的改革。附录说,德性(virtue)也常常是认识的产物,德性与认识彼此正相关。
“6.论真诚(sincerity)”研究了生活中的真理即真诚。“它同纯洁(innocence)、活动能力、智力的增长和博爱精神的普遍传播有密切的关系。”【219】
接下来考察见解对个人的作用。在“7.论自由意志和必然(of free will and necessity)”中,葛德文辩护了道德必然性学说,否定了自由意志,“人的全部行动都是必然的。”【241】葛德文的必然性是指“道德上的因果关系的可靠关联。”【242】这里葛德文是休谟式的对于因果性的经验理解,即经验观察中的一致性(uniformity)。葛德文由此否认了自由意志,所谓的自我决定和绝对漠然的假定都是错误的。【252,葛德文这里的分析很不深刻,比Kant差太远了,完全没有原创性,没有必要把经验性的决定论同自由意志对立起来啊】在“8.从必然论得出的结论”中,葛德文给出一个必然的安排好的宇宙观,“事实上,人是一个被动的而不是一个主动的生物。”【259】“9.论人类思想的机械论(mechanism of the human mind)”中将思想解释为躯体运动的一个环节,而产生躯体运动的思想是非自觉的或无意识的。
“10.论利己和仁爱(of self-love and benevolence)”说,Roucheffoucault最明显提出利己主义学说。葛德文认为“我们可以在想象中离开我们自己,成为我们构成其一部分的那个世界体系的公正的旁观者(impartial spectators)。然后我们就能够估计出我们真正和绝对的价值。”【285】“如果利己主义是唯一的行动原则,那就不可能有道德这个东西。善心是道德所不可缺少的。”【288,感觉葛德文对于道德、自由意志的论述都挺弱,而且是一种独断论的观点。】
“11.论善恶(of good and evil)”中说,“善是一个一般的名词,包括快乐和取得快乐的手段。恶也是一个一般的名词,包括痛苦和造成痛苦的手段。”【293】伊壁鸠鲁派的错误在于把快乐局限于采取行动的那个个人的快乐。【294】有一种幸福的等级标准:底层人的幸福、悠闲人的幸福、才艺者的幸福、行善的人的幸福。结论是,“应该经常把每一个阶级和每一个阶级的每一个人提高到它上面的那个阶级的地位。这是人类真正的平等化(the true equalization of mankind)。…把那些被贬低的人提高;使每一个人都得到真正的快乐。”【299】随即攻击了Leibniz式的乐观主义。认为罪恶存在,“整个人类历史,从某一个观点看来,是一个巨大的失败。”【304】要用理性为人类造福。
篇5 论立法和行政权(of legislative and executive power)
下卷讨论具体政治制度的各种问题:一般行政;涉及个人智力和道德的规定;刑法;所有权的规定等。
“1.导论”先诉说一种无政府主义的精神:“政府,抽象地来看,是一种罪恶,是对于人类自由判断和个人良心的侵犯;虽然我们也许不得不承认这在目前是一种必要的罪恶(necessary evil),但我们是重理性和爱人类的,因而应该尽可能少承认它…不得不承认的那一小部分今后是不是可能由于人类思想的逐渐觉悟而再减少。”【314】然后再考察:不得不有的权力机关,一般分为君主制、贵族制和民主制,“哪一种最不限制我们发挥和运用个人的智力,哪一种就最好。”【315】
“2-9.王子的教育…论握有王权的总统”分析了君主制。王子总是骄横跋扈,败坏,“一切国王,不可避免地必然都是人类公敌。”【327】宫廷和大臣总是腐败和奴性。立宪君主制甚至还加了一条毛病,“不负责任的牵制乃是一种最严重的矛盾。”【357】
“10-13.论世袭爵位…论贵族政体的性质”分析了贵族制。贵族制也是一种专横和有害的制度。Hereditary preeminence没有理由,“是对理性和正义的最大侮辱。”【369】贵族制具有特权垄断财富,“特权,是贵族制的实质。…除去根据个人的功德(personal merit)以外,不能认为一个人比另一个人优越。这项原则,在一切正义的原则当中,对于人类道德上的公正是最带实质性的。”【376】贵族制甚至比君主制更为赤裸裸和依赖铁棒。
“14.民主制的一般特点”开始为民主制辩护。民主制承认了一个最简单的道德原则,“一切的人都被看做是平等的。”【389】关于无知者统治的假设不成立,而“民主制使人类重新意识到自己的价值,通过消除权威和压迫来教导他们只听从理性的统治。”【392】而且现代人谙习了代议制,这一制度能获得贵族制的假定的好处。不过葛德文说,“代议制的统治必然是不完善的…多数必须压服少数。…(不应该)把它当做是社会秩序所能达到的进步的顶峰。”【394】“15.论政治欺骗”开始批评了几种对民主制的偏见。不需要宗教来进行政治欺骗,卢梭的公民宗教是不必要的。附注中似乎说,卢梭是第一个无政府主义者,“他认为统治无论如何改善,也不会给人类带来真正的利益。”【398】而进行政治欺骗是与人的智力不相容的。“16-20.战争与民主”争辩说民主制相对与战争无缘。
具体讨论了民主制时,“21.论政府的组成”反对了两院制安排。“22.论政治社会的未来”反对扩大领土、主张一种松散的联邦制度。“23.论国民议会”反对国民议会的虚假一致。“24.论政府的解体”强调政治机构的简化,应用于陪审委员会,调节而非强制。“一切热爱人类的有识之士将会多么兴高采烈地展望这个昌盛的时代,展望政治统治这个野蛮机器的解体啊!”【450】
篇6 与政治制度有关的民意问题(opinion considered as a subject of political institution)
在这一篇中,本着无政府主义精神,葛德文反对了对民意的政治监督(political superintendence of opinion),这是一种奴役,阻碍真理的传播。反对了国教制度;反对了对所谓异端的宗教迫害、但对效忠宣誓(tests)和就职宣誓(oaths),认为应该容诽谤(libels)。葛德文还认为宪法没有永久性,因为一切可以逐渐改进。葛德文主张了一种地区同意的原则,这一原则将导致宪法几乎只有很少的条文;“立法统一的大帝国会很快变成许多小共和国的一个联邦。”【502】法律逐渐消亡,人们依据自愿合作。葛德文反对了国民教育,反对养老金和薪俸。就决定公共事务而言,反对抽签(sortition)、投票(ballot),而支持表决(open vote)。【519】
篇7 论犯罪与惩罚(of crimes and punishments)
遵循功利主义,葛德文说,“除非能有良好的效果,我们把痛苦加在任何人的身上都是非正义的。…惩罚这个词唯一能够被认为可以同本书所说的原则相符合的含义乃是:目的为了防止未来的危害,而对一个被判过去犯有有害行为的人所加的痛苦。”【525】惩罚一般被认为有三个目的:防止犯罪,改造罪犯和罚一儆百。后两种目的都是非正义的。罪行和惩罚也是不相称的,找不到衡量罪行的标准。个人感觉葛德文对惩罚的攻击是较弱的。
对惩罚的一个有条件辩护:“从野蛮状态到最高度的文明,道路是漫长而崎岖的。必须容忍过渡时期必然会有的灾难和罪恶。”【556】
凌迟处死得不到辩解;剥夺生命也是不合理的;体罚也是不容许的;“在某种紧急情况下,我们是有责任剥夺犯罪人已经滥用了的自由的。”【563】因而监禁是可行的。流放和放逐。
葛德文还反对了法律,“制定法律乃是具有最有害的后果的事情。…唯一能够用来替代法律的原则是根据条件的具体情况不受限制地运用理性。”【577-8】“等到政治暴力没有必要的时候,法律也一定会随之而消亡。”【583】
篇8 论所有权(on property)
“1.绪论”中将享有的权利建立在功利原则上。“如果任何人单独享有某件物品,比别人享有要产生多一些利益或快乐,那他就有权享有这件只供他单独享有的物品。”【589】物品可以分为4类:生存手段、促进智力和道德的手段;花钱不多的享受、奢侈享受。区分直接快乐和满足好胜心的快乐。关于财产累积的非正义性的宗教学说是对的,“他们只是管理人(administrator),绝不是主人(proprietors)。”【594】
“2.所有权的原则”界定了所有权的三个等级:1.对某些物品的长期权利,“这些物品分配给我享用,比较分配给别人,将会产生的利益和快乐要多一些。”【598】如我的房间、家具、衣服或食物;2.对自己的劳动果实的控制权,这是一种消极的权利,自己只是个管家(steward),这种所有权并不绝对,“从一个角度来看,它是一种掠夺。这种所有权,把从完整和绝对意义上的权利将属于你的物品,交由我来保管和处理。”【597】3.人为制度上的财产所有权,如特许权等。这种所有权是坏的,但是却比任何替代制度(理性的方式除外)要好些:譬如政府的公有制等会更坏。除非民意演变,强行调整都是不当的,“无论如何,使用个人暴力纠正财富分配的一切企图当然应该被看做是敌视公共安全的首要原则的。”【601】因此财产权还是应该予以保护。
所有权应该收到多大程度的尊重? “所有权学说所依据的原则:神圣的不可废除的个人判断的权利。…这是一种具有最高度神圣性的权利。为了加以维系,多大的努力和牺牲都不会是过分的。”【607-8】因此,公正原则所主张的平等分配(equal distribution)只能依据理性而取得进展。
“3.平等制度带来的好处(benefits attendant on a system of equality)”目前的制度会带来dependence、非正义的狭隘的利己主义体系、限制了人的思维能力,使广大群众陷入庸庸碌碌中。
“4.从人类思想的脆弱性来反对这一制度”“5.从怀疑其稳定性来反对这一制度”但平等制度其实是最符合理性的。“6.懒惰(sloth)的考虑”…“章8”区分了自然独立(摆脱一切强制的自由)和道德独立(不受理性约束)。附录中分析了个性和一致。反对了额外的合作,同居和婚姻,主张自由交往。“废除现行的婚姻制度看来不会有害。…在一个合理的社会状之下,两性交往是否会是杂乱的(promiscuous),还是每一个男子都会自己选择一个伴侣…可能后者居多。”【645】
“10.一些反思”中,区分了几种义务:发现真理的先驱的义务是以真理去教导,“并不是通过暴力来改变社会的制度,而是通过讨论来改变社会的观念。”【665】有钱有势者的义务,要识时务和进步;拥护平等制度的一般民众,“应当千万避免使用暴力,因为强力不是说服,是同正义的事业极端不相称的。”【669】
江绪林 2013年5月5日星期日
有关键情节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