枯枝败叶将所有都带走,马孔多还留下什么?
枯枝败叶残酷无情,带来一切腐烂的气息,刮走马孔多的财富与信仰,留下枯枝败叶腐烂的气息,扬场而去。
能带走的,本就不属于它
《枯枝败叶》是马尔克斯的第一部小说,他用尽心思、倾其所有来创作这部小说。这部小说,好像成了其后他所有作品的源头。
马孔多的名字并不陌生,甚至连马孔多的变化形态也始终如一。在1955年的《枯枝败叶》里,马孔多孤独而寂寞,这里肥田沃土、安静祥和,人们从外地移居到这里,平淡朴实地活着。后来“枯枝败叶”带来了香蕉公司、带来了法律、带来了政治、带来了惰落、带来了资本经济、带来了工业将这里原始的一切摧毁,甚至包括良知。到了1967年的《百年孤独》,马孔多依旧孤独,一块块如史前巨蛋的石头在水流中安静地思考着。移居到这里的人们建起村落,家家户户享受平等的阳光照射、走远近一样的取水路径,在对外界的无知与精神的极大幸福中,一天天地活下去。直到经济、政治、工业革命一点点地将它腐化。
在马孔多这个巨大的体系里,马尔克斯一点一滴地将故事架构起来,从短篇的《枯枝败叶》三人复式讲述到《百年孤独》七代家族循环往复,他将社会的变革、家族的沿袭、生命的神秘、生活中难解的诡异以及道德的思考通过文字,讲述了出来。
《枯枝败叶》中反复出现的只有外祖父、母亲、还有未成年的儿子。开篇以死亡来宣告命运的启示,三个人的回忆与思考以埋葬一位连名字都不知道的、受到了全镇人诅咒的大夫为依据,在一天的时间里开始与结束了这个故事。
母亲的回忆勾勒出初至马孔多到大夫死去这些年发生的本质变化,从自己家门口那落满灰尘的凄凉的杏树到全镇的颓垣断壁、蜥蜴横行,一切都香蕉公司——即资本经济——进驻后发生了本质上的变化,从前的勤恳与善良被懒惰无知代替,整座小镇像一副破烂家具一样,被上帝定义为废物。马尔克斯将这一纯真的堕落揭示给人看,将人们无知荒诞的思想与行为的变化过程揭露给人看,将孤独与恐惧的威吓力揭示给人看。
小说的序言选自索福克勒斯的《安提戈涅》,“至于惨死的波吕涅克斯的尸体,据说已出了告示,不准任何公民收敛,不准为他掉泪一,就让他暴尸野外,不得安享哀荣,任凭俯冲而下的兀鹫吞噬他,饱餐一顿。”他不能入土为安,他的阴魂便不能进入冥土,露尸不葬,触犯神灵,殃及城邦。香蕉公司带来了职工医院,导致大夫绝弃医术,闭门而居,因此,他便背上了终有一日腐尸恶臭四散的诅咒。马孔多的居民被资本经济的侵入发生了质的蜕变,而唯有这个外来的大夫尚还留存着马孔多三个字的残念,而他却要遭受“甚至没有人愿意拿他的尸体去喂兀鹫”的命运。
上校——即我的外祖父——在大夫生前曾允诺要为他的尸体撒上一层薄土,这个执着、冷静、真诚的老人是马孔多唯一的守护者。他坚持不会有任何事情发生,纵然妻子不能陪他前来、女儿不情愿陪他前来但依命不得不来、孙子沉浸于孩子未知的欢乐里,家里的佣人除了坐在床边抽烟和往棺木上钉钉子,其他一律无视。他是医生的朋友,他读懂了医生的那写满无奈的命运、他同情这个在迷宫中失了路的人,他感激他,信任他。他经历痛苦、享受痛苦,在痛苦中挣扎着活下去成为马孔多的标杆。茉莉香的气息就如他默默的思念一般,留在无尽的长夜里。他将女儿嫁给一个虚无的、不真实的骗子,无奈里,无奈里只得守着“马丁会回来”的一厢情愿等在这里。
马尔克斯将埋葬大夫这一件事无端由地扩大,繁复,使它成为一个充满无数惊奇与疑问的大故事。为什么去埋葬医生要做这许久的决定?这个医生是什么样的人?他做了什么样令世人痛绝的事情才受到如此待遇?去埋葬医生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为什么要由外祖父去埋葬医生?他们是怎么认识的?认识的过程又发生了什么样的事情?
从“这是我第一次瞧见死尸”开始,这个故事就吸引了人的心。接下来对这个死去的人的描述更是细致入微,直探入底。“死人像是个刚吵过架的、怒气冲冲、完全清醒的活人。看到这里,让我想起记忆里最清晰的家里老人故去的情景。
天气还不太热,黄昏时候,父母和我坐在院子里,正在讨论当天我写的一篇作文。这时,街里有人冲进家里——真的是冲进来,大声的喊父亲的名字说,你三大不在了。父亲腾的一下子站起来,母亲喊了一嗓子“妈呀”,丢下我的作文本,扔下呆坐在那里的我,号啕着跑了出去,凳子都踢翻了。
那时,三奶奶没有在家,四叔骗她一路,把她骗回老家。只记得她回到家里时,和几个姑姑抱在一起,哭声淹没所有的记忆。(算了,到这里吧,实在是太难过了,要泪如雨下了。)
这节算是题外话吧,只是敬佩年轻地马尔克斯竟然能如此真实、如此贴切地将那种景况下的情境和氛围如此微妙的刻画出来。那个幼年的“我”面对死亡时的感受,现在想来,真是写到心里去了。因为当年,我也不过才八岁。
我的奢望
在地球的某个位置,有一栋二层的小楼,马尔克斯就坐在那扇窗前,文不加点,瞬时而就,一摞摞稿纸被源源不断地送往出版商处,校对、印刷、装帧、出版、然后世界各地的翻译者、批评家、书商焦灼集会,商议签订购买合同,书店的架子早已空出,只待新书上货。不同的语言、不同的种族、不同的肤色、不同的性别、不同的年龄、甚至不同的性向的们,都狂喜着翻开书页,因他的文字而激动、流泪、欢喜;都被他惊人的想象力和完美的叙事技巧而震憾。
大家一起享受阅读带来的快感、享受文字带给生活的乐趣、感知作者深邃的思想、经历那自己未曾经历过的人生。
我们陌生,但我们可以讨论文学、我们语言不通,但我们可以由一本书而成为挚交;我们不再为了一只昂贵的皮包而营营碌碌,我们不再为了生活的碎屑而眉头难展。
以上,是一场多么华丽的梦,在今天,在这时,它是一场可望而不可及、可梦而不可得、可遇可不可求的奢望。
初识
大学一年级,懵懂里,走进了大二的课堂。他们正在上外国文学史,那一堂课,老师问:“有没有谁去读了《百年孤独》?还记不记得它开篇的句子是什么?只有一位学姐站了起来,朗然道:“许多年以后,当奥雷良诺上校面对行刑队时,总会想起父亲带他看冰块的那个下午。”那时的我,这本书,连听都没有听过。但是,我的奇幻之旅在那个下午,开始了。
外国文学老师,拿出粉笔,在黑板上画下了布恩地亚家族的族谱,满满一黑板。然后,她开始讲述这个故事,用了整整两个大节的课时,讲完了这个七代人的家族史,听得我如痴如醉。记得很清晰的是,那天放学,我立刻到学校后面的超市去,摸摸冰块到底是不是烫手的。
从《百年孤独》开始,我真正地爱上了马尔克斯,爱上了南美、爱上了哥伦比亚,还有那燠热的天气。
初识加西亚马尔克斯是2003年10月,直至2012年新经典推出此系列作品,时隔九年,九年的时间里,我手中那本盗版的《百年孤独》早已翻烂。
评论新经典
感觉新经典发展得很快,出了一些很不错的书,记得之前榛生的《小半生》好像就是南海出版社出版的。
老马的这个系列,应该说印刷、装帧都不错,纸质也很舒服,封面设计也很朴素,花纹既干净又略显神秘,恰应了老马的魔幻现实主义了。译文质量总体来说也很不错,但仍有读起来疙瘩的句子,倒是不影响大体,但职业使然,总想揪出病句和别字来。
《枯枝败叶》读起来整体非常流畅,语言干净利索,而且流露出一种克制的、谨慎的、压抑的气息来。我常常恨自己不懂得西语、不能去看看作者是在讲什么,是想要传递什么,表达什么。但是刘习良的译文,已经让我触动。我想说,读者了然了、明白了、有话想要说了、从译者的文字里感受到了原作者的感情了、能够用心的、真诚的读下去了,那这部译作就应该算做是成功的了吧。
能带走的,本就不属于它
《枯枝败叶》是马尔克斯的第一部小说,他用尽心思、倾其所有来创作这部小说。这部小说,好像成了其后他所有作品的源头。
马孔多的名字并不陌生,甚至连马孔多的变化形态也始终如一。在1955年的《枯枝败叶》里,马孔多孤独而寂寞,这里肥田沃土、安静祥和,人们从外地移居到这里,平淡朴实地活着。后来“枯枝败叶”带来了香蕉公司、带来了法律、带来了政治、带来了惰落、带来了资本经济、带来了工业将这里原始的一切摧毁,甚至包括良知。到了1967年的《百年孤独》,马孔多依旧孤独,一块块如史前巨蛋的石头在水流中安静地思考着。移居到这里的人们建起村落,家家户户享受平等的阳光照射、走远近一样的取水路径,在对外界的无知与精神的极大幸福中,一天天地活下去。直到经济、政治、工业革命一点点地将它腐化。
在马孔多这个巨大的体系里,马尔克斯一点一滴地将故事架构起来,从短篇的《枯枝败叶》三人复式讲述到《百年孤独》七代家族循环往复,他将社会的变革、家族的沿袭、生命的神秘、生活中难解的诡异以及道德的思考通过文字,讲述了出来。
《枯枝败叶》中反复出现的只有外祖父、母亲、还有未成年的儿子。开篇以死亡来宣告命运的启示,三个人的回忆与思考以埋葬一位连名字都不知道的、受到了全镇人诅咒的大夫为依据,在一天的时间里开始与结束了这个故事。
母亲的回忆勾勒出初至马孔多到大夫死去这些年发生的本质变化,从自己家门口那落满灰尘的凄凉的杏树到全镇的颓垣断壁、蜥蜴横行,一切都香蕉公司——即资本经济——进驻后发生了本质上的变化,从前的勤恳与善良被懒惰无知代替,整座小镇像一副破烂家具一样,被上帝定义为废物。马尔克斯将这一纯真的堕落揭示给人看,将人们无知荒诞的思想与行为的变化过程揭露给人看,将孤独与恐惧的威吓力揭示给人看。
小说的序言选自索福克勒斯的《安提戈涅》,“至于惨死的波吕涅克斯的尸体,据说已出了告示,不准任何公民收敛,不准为他掉泪一,就让他暴尸野外,不得安享哀荣,任凭俯冲而下的兀鹫吞噬他,饱餐一顿。”他不能入土为安,他的阴魂便不能进入冥土,露尸不葬,触犯神灵,殃及城邦。香蕉公司带来了职工医院,导致大夫绝弃医术,闭门而居,因此,他便背上了终有一日腐尸恶臭四散的诅咒。马孔多的居民被资本经济的侵入发生了质的蜕变,而唯有这个外来的大夫尚还留存着马孔多三个字的残念,而他却要遭受“甚至没有人愿意拿他的尸体去喂兀鹫”的命运。
上校——即我的外祖父——在大夫生前曾允诺要为他的尸体撒上一层薄土,这个执着、冷静、真诚的老人是马孔多唯一的守护者。他坚持不会有任何事情发生,纵然妻子不能陪他前来、女儿不情愿陪他前来但依命不得不来、孙子沉浸于孩子未知的欢乐里,家里的佣人除了坐在床边抽烟和往棺木上钉钉子,其他一律无视。他是医生的朋友,他读懂了医生的那写满无奈的命运、他同情这个在迷宫中失了路的人,他感激他,信任他。他经历痛苦、享受痛苦,在痛苦中挣扎着活下去成为马孔多的标杆。茉莉香的气息就如他默默的思念一般,留在无尽的长夜里。他将女儿嫁给一个虚无的、不真实的骗子,无奈里,无奈里只得守着“马丁会回来”的一厢情愿等在这里。
马尔克斯将埋葬大夫这一件事无端由地扩大,繁复,使它成为一个充满无数惊奇与疑问的大故事。为什么去埋葬医生要做这许久的决定?这个医生是什么样的人?他做了什么样令世人痛绝的事情才受到如此待遇?去埋葬医生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为什么要由外祖父去埋葬医生?他们是怎么认识的?认识的过程又发生了什么样的事情?
从“这是我第一次瞧见死尸”开始,这个故事就吸引了人的心。接下来对这个死去的人的描述更是细致入微,直探入底。“死人像是个刚吵过架的、怒气冲冲、完全清醒的活人。看到这里,让我想起记忆里最清晰的家里老人故去的情景。
天气还不太热,黄昏时候,父母和我坐在院子里,正在讨论当天我写的一篇作文。这时,街里有人冲进家里——真的是冲进来,大声的喊父亲的名字说,你三大不在了。父亲腾的一下子站起来,母亲喊了一嗓子“妈呀”,丢下我的作文本,扔下呆坐在那里的我,号啕着跑了出去,凳子都踢翻了。
那时,三奶奶没有在家,四叔骗她一路,把她骗回老家。只记得她回到家里时,和几个姑姑抱在一起,哭声淹没所有的记忆。(算了,到这里吧,实在是太难过了,要泪如雨下了。)
这节算是题外话吧,只是敬佩年轻地马尔克斯竟然能如此真实、如此贴切地将那种景况下的情境和氛围如此微妙的刻画出来。那个幼年的“我”面对死亡时的感受,现在想来,真是写到心里去了。因为当年,我也不过才八岁。
我的奢望
在地球的某个位置,有一栋二层的小楼,马尔克斯就坐在那扇窗前,文不加点,瞬时而就,一摞摞稿纸被源源不断地送往出版商处,校对、印刷、装帧、出版、然后世界各地的翻译者、批评家、书商焦灼集会,商议签订购买合同,书店的架子早已空出,只待新书上货。不同的语言、不同的种族、不同的肤色、不同的性别、不同的年龄、甚至不同的性向的们,都狂喜着翻开书页,因他的文字而激动、流泪、欢喜;都被他惊人的想象力和完美的叙事技巧而震憾。
大家一起享受阅读带来的快感、享受文字带给生活的乐趣、感知作者深邃的思想、经历那自己未曾经历过的人生。
我们陌生,但我们可以讨论文学、我们语言不通,但我们可以由一本书而成为挚交;我们不再为了一只昂贵的皮包而营营碌碌,我们不再为了生活的碎屑而眉头难展。
以上,是一场多么华丽的梦,在今天,在这时,它是一场可望而不可及、可梦而不可得、可遇可不可求的奢望。
初识
大学一年级,懵懂里,走进了大二的课堂。他们正在上外国文学史,那一堂课,老师问:“有没有谁去读了《百年孤独》?还记不记得它开篇的句子是什么?只有一位学姐站了起来,朗然道:“许多年以后,当奥雷良诺上校面对行刑队时,总会想起父亲带他看冰块的那个下午。”那时的我,这本书,连听都没有听过。但是,我的奇幻之旅在那个下午,开始了。
外国文学老师,拿出粉笔,在黑板上画下了布恩地亚家族的族谱,满满一黑板。然后,她开始讲述这个故事,用了整整两个大节的课时,讲完了这个七代人的家族史,听得我如痴如醉。记得很清晰的是,那天放学,我立刻到学校后面的超市去,摸摸冰块到底是不是烫手的。
从《百年孤独》开始,我真正地爱上了马尔克斯,爱上了南美、爱上了哥伦比亚,还有那燠热的天气。
初识加西亚马尔克斯是2003年10月,直至2012年新经典推出此系列作品,时隔九年,九年的时间里,我手中那本盗版的《百年孤独》早已翻烂。
评论新经典
感觉新经典发展得很快,出了一些很不错的书,记得之前榛生的《小半生》好像就是南海出版社出版的。
老马的这个系列,应该说印刷、装帧都不错,纸质也很舒服,封面设计也很朴素,花纹既干净又略显神秘,恰应了老马的魔幻现实主义了。译文质量总体来说也很不错,但仍有读起来疙瘩的句子,倒是不影响大体,但职业使然,总想揪出病句和别字来。
《枯枝败叶》读起来整体非常流畅,语言干净利索,而且流露出一种克制的、谨慎的、压抑的气息来。我常常恨自己不懂得西语、不能去看看作者是在讲什么,是想要传递什么,表达什么。但是刘习良的译文,已经让我触动。我想说,读者了然了、明白了、有话想要说了、从译者的文字里感受到了原作者的感情了、能够用心的、真诚的读下去了,那这部译作就应该算做是成功的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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