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逼真”、典型、艺术美与自然美的关系问题的探讨
西欧美学从十七世纪开始步入法国主导的新古典主义,此时正值法国中央集权高度发展,法国新古典主义文艺作为法国理性主义哲学的体现,不可避免地体现了美学中的理性主义,即对是非善恶美丑评判的标准始终是主观的,由此引起文艺被完全被认为是理智的、片面强调理性而忽视感性认识、忽视想象的重要性。在理性主义主导者笛卡儿看来,理性是先天的与生俱来的良知良能,与经验和实践毫不相干。在笛卡儿替美所下的定义中,美,也就是“文辞的纯洁”,有两层含义,一是整体与部分的和谐,二是内容与形式、思想与语言的一致。“明晰”与“纯洁”成为法国文艺的特色,这也正是理性主义的要求。
布瓦罗是新古典主义真正的确立者,在《论诗艺》中,他将理性作为全书的主线,并提出了“研究宫廷,认识城市”的口号,要求一切作品应以理性为准绳,相信普遍人性(理性),相信美的绝对价值和文艺的普遍永恒标准。由此,理性主义者认为既然真理都是普遍永恒的,而美也是普遍永恒的,美也就等同于真,真,也就是“自然”。由此,布瓦罗强调诗人应研究、服从自然。
朱光潜先生认为,新古典主义者之“自然”,还不是感性现实世界,而是人性。新古典主义坚信“艺术模仿自然”,把自然等同于真理,在自然与文艺的关系上,站在现实主义立场。他们强调亚里士多德的“尽情尽理”,即所谓“逼真”,并认为做到逼真的唯一途径是刻画典型,而他们对典型的理解仍局限于贺拉斯的定型与类型的看法。但他们并未真正理解“逼真”的含义。
从后来康德的观点看,康德关于典型的看法相对进了一步,他提出“理想美”、“审美意象”的观点,正是“典型”。特别是有关审美意象的讨论,第一,就成因说,审美意象是由想象力形成的,但也要根据理性观念;第二,就性质说,审美意象是理性观念的最完满的感性形象显现;第三,审美意象因其具有高度概括性,因而在作用上能以有尽之言表达无穷之意,从感性到超感性,使人感觉到超越自然限制的自由。因此,康德强调审美意象尽管与逻辑概念对立,但在最具高度概括性上也“力求接近理性概念”,是一般与特殊的统一,带普遍性。总之,康德认为艺术典型在表现能力上表现为概括性与暗示性,达到可能的最高度,即根据自然而又超越自然的“第二自然”,这就是“逼真”,并非单纯模仿自然,而是在一般的特殊化、个性化中,从有限见出无限,从个别见出一般,实现理性与感性的统一。这就对布瓦罗的观点进行了较有力的驳斥。
然而,康德尽管看到理性派单纯强调理性的片面性,并在“天才”(艺术创造)中指出天才的独创性和自然性,反对理性派新古典主义单纯的模仿和呆板的正确性,却因其自身立足于理性主义立场来试图调和理性主义美学与经验主义美学,造成了处处看到对立,在将必然归于物质,将自由归于心灵而造成分裂后又来设法将二者重新嵌合。从这点来看,后来的歌德又进了一大步。
典型实质上就是一般与特殊的统一这个大原则之下的一个特殊事例。亚里士多德在《诗学》中明确提出,诗虽是写个别事物(同于历史),却要同时见出一般或普遍性(异于历史)。贺拉斯把典型窄狭化为“类型”的看法,把典型看成同类事物的共同性或“常态”,模糊了事物本质与偶然性的区别,造成文艺抽象化与公式化,为一般而牺牲特殊。“理想与特征的对立,其实也就是文艺应从主观概念还是应从客观现实出发的问题,是典型应被理解为抽象化和普泛化,还是应理解为具体化和个性化的问题,古典主义和浪漫主义的文艺理想的分歧也在此见出。”(P409第十三章 歌德)
在早年的判断中,歌德曾把特征和有生命的整体两个概念联系在一起,多少见出点特征与本质的关系,但当时仍以主观情感作为衡量事物的标准,对于特征和美的关系尚未明确提出。及至后来游历意大利回来后,歌德把特征与语言形式联系起来考察,触及了内容与形式的联系,表达了“类型不能表现出本质”的观点,说明了个别的东西不抛弃有意蕴的崇高的东西,就是既要显出特征,又要保持古典的理想。这作为一个矛盾只能由美来解决,因为美“使抽象的本质获得具体感性的形象,是理想不只是冷静而严峻的抽象形式,而变成有血有肉的东西”,这也就是理性与感性、一般与特殊的统一,这正是歌德心中的美的典型。
歌德的观点是建立在他的创作基础上而非静思玄想上的,总的来说,他对典型的辩证统一的看法是唯物主义的。
而席勒借游戏冲动,以一种文化教养的“第三种冲动”的姿态来消除强迫,恢复感性冲动与理性冲动的自然状态的统一。不同于英国经验派把美和生活等同,亦不同于形式派把美和形式等同,他指出“活的形象”作为最广义的美,这种游戏冲动的对象,在我看,应当是美的最完满的典型了。
到了黑格尔,他强调“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在《美学》中,认为美学应当是“艺术哲学”,直接轻视、排除自然美,认为艺术美当然的高于自然美。这一轻视是来源于“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的,认为美是显现理念即绝对精神的,当然是无限、自由、独立自在的,而自然是相对的、没有自由和独立自在性的。理念作为绝对精神,特点就在“自在自为”,也即“自由自觉”,而自然是不具备这一特点的。黑格尔以为美是“寓杂多于整一”,而自然美的缺陷在于动物只“自在”而非“自为”的,没有自己对自己的认识,,即还不能自觉美。由于自然美的这种缺陷,,艺术美才有必要。另外,黑格尔轻视自然美的另一重要原因与其反对崇拜自然的浪漫主义的、人本主义的倾向有关。黑格尔将美局限于艺术美固然有其理由,也起到了对萌芽的自然主义倾向的批判作用,基本符合现实主义的文艺观点。
黑格尔认为应当是自在自为的人才能体现理念,因此也应当是典型的人物性格。他认为艺术理想中的性格应当具有丰富性、明确性、坚定性,反对抽象化,也反对感伤的颓废的浪漫主义倾向。
纵观对于典型以及艺术美与自然美的关系,大体就是理性与感性、一般与特殊的辩证统一证实的过程。美的典型,应当是创造取于自然却又高于自然的“自由自觉”的“第二自然”。美学从康德的形式主义、感性主义到黑格尔的反形式主义、反感性主义,这一重大转变对艺术美与自然美关系的认识也起到很大影响。
布瓦罗是新古典主义真正的确立者,在《论诗艺》中,他将理性作为全书的主线,并提出了“研究宫廷,认识城市”的口号,要求一切作品应以理性为准绳,相信普遍人性(理性),相信美的绝对价值和文艺的普遍永恒标准。由此,理性主义者认为既然真理都是普遍永恒的,而美也是普遍永恒的,美也就等同于真,真,也就是“自然”。由此,布瓦罗强调诗人应研究、服从自然。
朱光潜先生认为,新古典主义者之“自然”,还不是感性现实世界,而是人性。新古典主义坚信“艺术模仿自然”,把自然等同于真理,在自然与文艺的关系上,站在现实主义立场。他们强调亚里士多德的“尽情尽理”,即所谓“逼真”,并认为做到逼真的唯一途径是刻画典型,而他们对典型的理解仍局限于贺拉斯的定型与类型的看法。但他们并未真正理解“逼真”的含义。
从后来康德的观点看,康德关于典型的看法相对进了一步,他提出“理想美”、“审美意象”的观点,正是“典型”。特别是有关审美意象的讨论,第一,就成因说,审美意象是由想象力形成的,但也要根据理性观念;第二,就性质说,审美意象是理性观念的最完满的感性形象显现;第三,审美意象因其具有高度概括性,因而在作用上能以有尽之言表达无穷之意,从感性到超感性,使人感觉到超越自然限制的自由。因此,康德强调审美意象尽管与逻辑概念对立,但在最具高度概括性上也“力求接近理性概念”,是一般与特殊的统一,带普遍性。总之,康德认为艺术典型在表现能力上表现为概括性与暗示性,达到可能的最高度,即根据自然而又超越自然的“第二自然”,这就是“逼真”,并非单纯模仿自然,而是在一般的特殊化、个性化中,从有限见出无限,从个别见出一般,实现理性与感性的统一。这就对布瓦罗的观点进行了较有力的驳斥。
然而,康德尽管看到理性派单纯强调理性的片面性,并在“天才”(艺术创造)中指出天才的独创性和自然性,反对理性派新古典主义单纯的模仿和呆板的正确性,却因其自身立足于理性主义立场来试图调和理性主义美学与经验主义美学,造成了处处看到对立,在将必然归于物质,将自由归于心灵而造成分裂后又来设法将二者重新嵌合。从这点来看,后来的歌德又进了一大步。
典型实质上就是一般与特殊的统一这个大原则之下的一个特殊事例。亚里士多德在《诗学》中明确提出,诗虽是写个别事物(同于历史),却要同时见出一般或普遍性(异于历史)。贺拉斯把典型窄狭化为“类型”的看法,把典型看成同类事物的共同性或“常态”,模糊了事物本质与偶然性的区别,造成文艺抽象化与公式化,为一般而牺牲特殊。“理想与特征的对立,其实也就是文艺应从主观概念还是应从客观现实出发的问题,是典型应被理解为抽象化和普泛化,还是应理解为具体化和个性化的问题,古典主义和浪漫主义的文艺理想的分歧也在此见出。”(P409第十三章 歌德)
在早年的判断中,歌德曾把特征和有生命的整体两个概念联系在一起,多少见出点特征与本质的关系,但当时仍以主观情感作为衡量事物的标准,对于特征和美的关系尚未明确提出。及至后来游历意大利回来后,歌德把特征与语言形式联系起来考察,触及了内容与形式的联系,表达了“类型不能表现出本质”的观点,说明了个别的东西不抛弃有意蕴的崇高的东西,就是既要显出特征,又要保持古典的理想。这作为一个矛盾只能由美来解决,因为美“使抽象的本质获得具体感性的形象,是理想不只是冷静而严峻的抽象形式,而变成有血有肉的东西”,这也就是理性与感性、一般与特殊的统一,这正是歌德心中的美的典型。
歌德的观点是建立在他的创作基础上而非静思玄想上的,总的来说,他对典型的辩证统一的看法是唯物主义的。
而席勒借游戏冲动,以一种文化教养的“第三种冲动”的姿态来消除强迫,恢复感性冲动与理性冲动的自然状态的统一。不同于英国经验派把美和生活等同,亦不同于形式派把美和形式等同,他指出“活的形象”作为最广义的美,这种游戏冲动的对象,在我看,应当是美的最完满的典型了。
到了黑格尔,他强调“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在《美学》中,认为美学应当是“艺术哲学”,直接轻视、排除自然美,认为艺术美当然的高于自然美。这一轻视是来源于“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的,认为美是显现理念即绝对精神的,当然是无限、自由、独立自在的,而自然是相对的、没有自由和独立自在性的。理念作为绝对精神,特点就在“自在自为”,也即“自由自觉”,而自然是不具备这一特点的。黑格尔以为美是“寓杂多于整一”,而自然美的缺陷在于动物只“自在”而非“自为”的,没有自己对自己的认识,,即还不能自觉美。由于自然美的这种缺陷,,艺术美才有必要。另外,黑格尔轻视自然美的另一重要原因与其反对崇拜自然的浪漫主义的、人本主义的倾向有关。黑格尔将美局限于艺术美固然有其理由,也起到了对萌芽的自然主义倾向的批判作用,基本符合现实主义的文艺观点。
黑格尔认为应当是自在自为的人才能体现理念,因此也应当是典型的人物性格。他认为艺术理想中的性格应当具有丰富性、明确性、坚定性,反对抽象化,也反对感伤的颓废的浪漫主义倾向。
纵观对于典型以及艺术美与自然美的关系,大体就是理性与感性、一般与特殊的辩证统一证实的过程。美的典型,应当是创造取于自然却又高于自然的“自由自觉”的“第二自然”。美学从康德的形式主义、感性主义到黑格尔的反形式主义、反感性主义,这一重大转变对艺术美与自然美关系的认识也起到很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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