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副其实德国法
对于研究外国法及比较法而言,此本德国民商法基础读物乃为“开眼看世界”之格局(对于出版时代而言),然而对于当今,欲正确定位德国法与法国法之不同乃至与普通法系之差别,《德国民商法导论》仍为不可小觑之著作。此书按《德国民法典》体例而依序编排:总则、债法(订立契约之人的条件、契约能力、债的效力之履行、债之不履行之情形、特殊之债买卖、侵权行为法)、物法(所有权、用益权及占有、善意取得)、亲属法及继承法五编体例。特别注意之一点:德国法之总则编的设计是否与自然法的渗透有关,但作为区别《法国民法典》的形式特征,加之诚信原则,可以说在立法时代,萨维尼与自然法学派之争使自然法思想更加渗入到《德国民法典》之形式理性之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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