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笔记:被建构的恐同与被异化的基佬
被建构的恐同与被异化的基友 ——阅读笔记:《男人之间:英国文学与男性同性社会性欲望》 一、 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哥特式的男性叙事策略 《男人之间》这部书的作者塞吉维克从女权主义的视角批判了英国传统文化叙事中的男性友谊,从她的论述中,我们可以发现,这种以“男性”为叙事主体结构的文学将女性视为“天然”被动的客体,将男性视为“天然主动”的异性恋,并以所谓的”娘娘腔“做为“同性恋”代言人的刻板模式,——这一看似嵬然不动的文化现象,其实源自于异性恋社会的“同性恋恐惧症”,进而制造出父权/异性恋男权文化统治这一表面假象的合理性。 这不禁让我想起在中国古典文化中曾一度盛行的男性情谊,在儒家伦理文化意识形态影响下,传统的性别规范讲究一个人在家庭社会事务中的角色定位,以“孝悌”为中心的这一定位要求男性须承担起修身齐家具体的责任或义务,这也使得传统社会的中国男性非常注重兄弟友人之间的联结与情谊。诸如表现传统男性题材电影中所渲染的哥们情结:“一起同过窗,一起扛过枪,一起嫖过娼,一起分过赃”,或者刘关张桃园结义之“兄弟如手足, 女人如衣服”,等等,在西方,在英国,也曾以另一种微妙的形式存在于男性小说的言情叙事中,这一被称为“男性哥特式”的叙事模式中,虽然表面上是在写异性恋,内核却包含着一种反抗性的“同志”策略。我们可以用几部小说——霍勒斯 •沃波尔的《奥特兰托城堡》、威廉•贝克福德的《瓦塞克》和马修•刘易斯的《修道士》为典型案例,探索并发现英国哥特式小说的男性叙事模式。确凿的事实表明,这三位著名的男性作家是"酷儿",——尽管他们书写的是异性恋的情感语境,但其中却分明流露出男性作者对男性身体及男性气质半隐半现的爱慕,18世纪的英国是一个将“同性恋”定为性犯罪的国度,人们对于"同性恋"产生的憎恨或恐惧,导致上述三位作家成为"身份隐蔽者",并在心理上产生不同程度的压抑,小说中对男性美的爱慕及歌颂正是男性作者在恐同压力下不可遏制的同性情欲信号。换而言之,英国哥特式小说的男性叙事策略实际上是男同性恋意识的叙事策略。——尽管我们也可以说,这种在异性恋语境中塑造的“阳刚男性”,也从相反的方向进一步强化了异性恋作为权力结构的“合理性”,同时,也就将同性恋男性推向更为尴尬的文化处境。 二、同性社会性欲望: 塞吉维克提出这一概念,是为了对应与区别“同性恋”(homosexual)一词。实际上,同性社会性欲望被用于描述“男性纽带的形成” (malebonding)之类的行为。人类学家列维斯特劳斯在他的著作中将女性论述为男人之间的交易物,或者说“礼物”。 而父权的社会组织方式,正是通过男人将女人作为礼物互相交换从而平息竞争,形成同盟。海蒂•哈特为此制造出区别于”父权制“的“男权”一词:所谓“男权”,即男人之间的关系,这些关系具有物质基础,它们尽管是等级制的,但依然在男人之间建立或创造了相互依赖和团结,以使他们能够支配女性。 三、为何强调男性的同性社会性欲望: 塞吉维克认为,和男性相比,“同性社会性欲望”与“同性恋”之间的差异性对立在女性身上似乎就不那么彻底或那么地二元化。她认为,那些同性恋的女性,与其它那些为女权主义而游行、投票的女性,是在进行着一致的、紧密相关的活动。——与之相对应的是,异性恋的父权/男权代表者从来不会把同性恋的男性视作是同一阵营的天然同盟者,而同性恋男性团体也更宁愿寻求与边缘女性团体(比如女性性工作者等弱势女性团体)的合作。 这是为什么呢,塞吉维克由此发问道,为什么“女人爱女人”不会受到“异性恋”女人的诘难,女同性恋组织也可以大大方方地参与促进女性利益的活 动,——同样的情形在男同胞这里,就发生了天壤之别呢?难道“男人爱男人”与“男人促进男人的利益”之间的连续体没有像对女性那样有着天生的力量吗? 四、 从男性同性社会性纽带看“恐同”心理: 为了解释这一看似“诡异”的社会文化现象,塞吉维克认为,父权的婚姻体制要求“同性恋恐惧症”的存在,为了说明这一论点,她提出了一个“义务异性恋”(obligatory heterosexuality)的概念,即:在父权体制之下,男性这一社会性别身份被人为地建构为“异性恋”的,“同性恋”被人为地认为是不自然的、病态的、女气的、罪恶的,“同性恋”的男性被排挤出“正常”男性的行列,异性恋文化通过种种对“同性恋”的污名化,制造出“恐同”的心理,并通过这一人为制造 的“潜移默化”,异性恋的权力机制被建构到了父系文明主宰的亲缘关系系统中去,由此,塞吉维克认为,“恐同”心理是以异性恋婚姻为纽带的父权制度所导致的必然结果。人类学家盖尔•鲁宾(GayleRubin)写道,“对人类天性中同性恋成分的压制,以及,由此推导,对同性恋者的压迫是……用其规则和联系方式压迫了妇女的同一制度的产物。” 也就是说,男性针对男性的恐同是厌女的(misogynistic),而且这种情况可能是跨历史的。(塞吉维克表示,“厌女”不单纯表示对女性的轻视,更可能意味着对男性中所谓的”女人气质“,意即对阴柔气质男性的压迫。)这正是最可能产生错误阐释的地方。由于“同性恋”和“恐同”这一对名词在其任何化身 之下都是历史构建,由于它们很可能强烈相互关注,采取互联的或相互反映的形式,由于它们的斗争戏码很可能是心灵内部的、制度内部的乃至公共的,所以,有时我们会惊奇地发现,男性恐同者中的一些人,他们的恐同心理恰恰是压抑自身对同性渴望的结果。——20年前发生在澳大利亚的一起恐同仇杀案可作为这一论点的佐证:法官后来的调查发现,恐同的施害者中有一些人就存在潜藏的同性恋欲情结,有罪犯坦承说,他是为了向异性恋男性同伴证明自己的异性恋身份或男性气质进 而将同性恋者作为攻击对象。 五、 古希腊男同性恋关系提供的反例 塞吉维克也认识到,仅仅将研究的目光聚焦在现代西方异性恋的父权机制是远远不够的,如果要看清维系男性之间的同性社会性欲望的同性纽带,就需要将视野投向更远的古希腊:西方文化的源头。 历史学家K。J。多弗(K。J。Dover)的史学著作《希腊同性恋》(GreekHomosexuality)似乎提供了一个 有力的古希腊反例。根据多弗的证据,男性同性恋在这一文化中广泛存在、合法而且深具影响。男性青少年在这一社会中从小接受同性恋文化的教养,男孩通常有一 个负责启蒙他情欲与智慧的成年男性伴侣,少年时代,男孩一般扮演被动的角色,但由于男孩注定要成人,所以角色的分配并不是永恒的。多弗引用柏拉图 (Plato)《飨宴篇》(Symposium)的观点认为,尽管古希腊男人对男孩的教育含有情欲成分,但也是一种师徒关系的纽带;男孩们成为学徒,学习 作为一个雅典市民的方式和道德标准,并继承了只有男性公民才能享有的特权。这些特权包括管理奴隶以及统治女性的权力。汉 娜•阿伦特认为,“古希腊的妇女和奴隶属于同一类人,并生活在一起。”——由此可以推论,在古希腊,同性恋教育成为男性文化掌握性别权力控制系统的一个组 成部分。(塞吉维克与汉娜的观点值得商榷和质疑之处,请参看下节。) 塞吉维克认为,古希腊男性文化的例子说明,对希腊人而言,“男人爱男人”与“男权文化”之间的关系,并非如现代文明中那样的泾渭分明,而恰恰是紧密相连延续无间的。由此,我也想到了古代日本武士道文化中流行的“众道”和中国古典文学著作《水浒传》,尽管梁山伯上的好汉们不近女色,但他们似乎并没有为此感到不安,也并没有受到文化的非议,——尤其我们把《水浒传》和金庸黄易等为代表的现代武侠小说做对比,这种性心理文化特质的区别尤其明显(尽管其中也有儒家伦理思想的干涉),——这或许可以解释《水浒》为何日渐淹没于今日中国充斥大量女色描写的武侠小说之中。酷儿学者包宏伟认为,在中国,男性情谊不一定非要以牺牲女性和同性恋为代价。雷金庆(Kam Louie)和宋耕等多位中国研究学者都指出中国传统社会中对于男性气质和男性之间关系与西方迥异的认识。许多“才子佳人”小说中的男性气质迥异于当代对男性气质的想象。——从社会心理学的角度而言,这可能意味着,古代东方维系同性社会性欲望(男性纽带)的性文化机制与现代社会从中世纪西方传承而来以基督教异性恋婚姻体制为核心的文化有着明显的不同。 但也因此,我认为,古希腊的男同性恋文化与现代意义的同性恋有着内涵上明显的区别:前者是一种维系男性同性情谊的男权文化(也与后来意义上的 父权制,或者异性恋的男权概念,有明显的不同,可视为一种特殊的男性文化),后者则是基于人性自然需要而生的性取向,即:男性对男性的情欲关系(或女性对 女性)及由此而生的伴侣关系和相应的文化。 六、从历史学的角度反思塞吉维克 塞吉维克将古希腊男同性恋文化联盟视为压迫女权的观点,在我看来,有诸多值得商榷和质疑之处。古希腊男同性恋文化所缔造的男权结构之特殊性, 可将其与异性恋父权文明体系做一个纵向的对比。纵观漫长的父系文明史发展历程,我们不难发现,恰好是在男性同性恋盛行的古希腊时期,女性地位反而是比较受到尊重的(相对于“异性恋”父系文明体系而言)。举几个简单的事实:1,古希腊斯巴达的女性有外出活动和参与公民政治生活的自由,这在其他父权文明体系是 难以想象的;2,古希腊人尊重母亲,而他们的神话体系中诞生了众多受到人们赞美和敬仰的女神,比如智慧女神文艺缪斯乃至公正女神(多神崇拜一直盛行至基督教文明时期,那时西亚有些民族曾流行用模仿男性之间的性爱式舞蹈做为神灵祭礼的重要仪式,由于基督教反对多神崇拜,故台湾同志同光长老教会牧师曾恕敏据此 认为这是基督教反对同性恋的一个重要原因;)3,古希腊时期也是父权文明史上女性同性恋唯一能得到承认的时期。4、汉娜•阿伦特所称的”希腊女人和奴隶生 活在一起“的观点并没有确凿的史实依据,考虑到汉娜本人并无任何历史学研究的背景,因此,她的观点,在我看来,至多只能作为我们研究古希腊妇女生活的一个 侧面,或者说,一个参考。(具体史料请参看汉斯•利希特相关论著) 我发现,男性同性恋文化和女性地位在父系文明史上并不发生冲突,甚至有时还成正比的关系。举例来说,不仅古希腊,即使在古老的中国,男性同性恋文化最为盛行,对情感和美的追求成为文化时尚的魏晋时期,女性地位反而是中国古代历史上最能得到尊重行动也相对更自由的时期。我猜想,这很可能是由于女性色相的功能降低了, 而女性气质女性品格的作用及母亲的职能得到空前提高的原因。 七、 同性恋文化如何融入现代的异性恋机制 塞吉维克并没有指出同性恋在异性恋权力机制中可能的出路,从她的观点来看,只要现代意义上的基督教父权结构存在一天,同性恋就不会有真正意义 上解放的可能,哪怕是通过了同性婚姻合法化,——事实上,越来越多同志权益工作者已认识到同志权益争取的渐进性与漫长性,在同性婚姻难以提上日程的国内,也许当务之急应是性取向反歧视的立法和相应的文化教育环境。 同时,塞吉维克书中更多的内容与其说是对同性恋的关注,毋宁说是从女性主义视角对于男性同性文化的观照,其推崇备至的伊阿(Girard)三角结构分析,亦将女性作为不可缺少的要素之一。但是,也正是从女权主义的角度,我们可以发现,备受压抑的同性恋文化在现代父权机制中向“恐同”心理的变异 ,暗流涌动的同性情欲被“文化”变异为一种维系父权体系的“同性社会性欲望”,这在无形中强化了异性恋父权机制统治的“顽固性”——但反过来说,也就论证了性别平等需要消除恐同心理及解放同性恋的重要性。 我的电影豆列: 电影中的兄弟情,男人之间的N种可能性: http://movie.douban.com/doulist/1735576/ 什么是真正的性别平等: http://www.anyv.net/index.php/article-240831 另一篇论文: 性别与家国——异性恋权力机制对男性角色之塑造与反思: http://www.douban.com/note/118330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