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这样的故事,又何必有这样的文笔;既有这样的文笔,又何必有这样的故事”
这是转录微博上别人写的,非常刻薄的评价,但个人觉得比较客观。后果是被简总拉黑了:)。无可置疑,简总是一位成功的律师,他对VIE的解读是我见过最简洁、到位的解释,简总的文笔特点是典型的非诉律师的文笔,遣词造句谋篇布局简洁、易懂、没有歧义、平铺直叙,但这恰恰是写小说的局限,看看《白鹿原》前十页就会明白,或者看《教父》十页。好故事没有写成好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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