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史
回答这个问题:艺术史如何可能?
——介绍美国艺术史家威廉•弗莱明的名著《艺术与观念》
人民大学博士生导师 牛宏宝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9月出版了美国艺术史家威廉•弗莱明所著的《艺术与观念》(上下册)。书店购得这本书的时候,我的耳边一直回响着瓦尔特•本雅明曾提出过的有趣问题:“艺术史如何可能?”
以我的见解,本雅明的问题是在这样的基础上提出的,即艺术是由一个一个艺术家,创作出来的一个一个作品构成的,只存在一个一个的艺术家,一个一个的艺术作品,他们/它们又如何能够被纳入到编史学的叙述体例中呢?
从这个层面来说,本雅明仿佛是在质疑艺术史的合法性。
但我们都知道,在本雅明提这个问题的时候,西方艺术史的编史学已经在19世纪充分发展的历史哲学滋养下,成熟起来。这种成熟就是形成将单个艺术家、单个作品关联在一起的理论。这样美国艺术家潘诺夫斯基的问题“如果没有理论方向,艺术史将永远是一堆无法系统表达的枝节”就可以解决。现代的艺术史编史学最初所隐含的理论,包括了人类活动的目的论、意义以及历史环境在某个特定情景中向精神的凝聚——风格。这就是19世纪末李格尔、沃林格尔等人的艺术史编史学的核心。这一艺术史编史学传统被1930年代发展起来的潘诺夫斯基的“图象志”模式所继承。
在潘诺夫斯基之后,最重要的艺术史模式,是英国艺术理论家和艺术史家贡布里希的《艺术的故事》。贡布里希的艺术史编史学是对潘诺夫斯基“图象志”艺术史的修正。因为“图象志”会使艺术史变成一部象征史,潘诺夫斯基将透视法看作是一个象征形式,就是这一观点的最经典也是最坏的证明。贡布里希将艺术史看作是“知觉”演进的历史,他讲艺术的“故事”,故事的主角却并不是艺术,而是“知觉”。因此,1950年出版的《艺术的故事》讲述的就是艺术中“知觉”模式的演进历史。虽然不断再版,并且成为英语世界最重要的艺术史教材和普及读本,但他围绕“知觉”谈论艺术史,未免将艺术史彻底理性化了,也被“目的论”的历史观打上了深深的戳记。
在贡布里希之后,结构主义符号学、阐释学和视觉史等,也都参与了艺术史的编史学建构之中。
当我们环顾这些林林总总的编史学时,本雅明的问题似乎发生了方向上的改变,它不再是对艺术史合法性的质疑,而是变成了一种启示:艺术史编史学没有固定的模式,我们不可能形成单一或唯一的艺术史。在我看来,所有不同方法的艺术史编史学,都是对本雅明问题的尝试性回答,但又不是唯一的回答。
从为本科学生、艺术爱好者编写通俗、晓明的艺术史读物而言,弗莱明的这本书,堪与贡布里希的《艺术的故事》媲美。有趣的是,贡布里希的书初版于1950年,以后不断被再版。弗莱明的书初版于1955年,以后不断修订再版,成了英语世界使用在广泛的教材之一。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这一版,是由弗莱明的学生继续进行修订后的又一版。
与贡布里希的《艺术的故事》的最大不同处,是弗莱明没有将西方艺术史套如一个诸如“知觉”模式之下,而是从历史不同时期的社会、文化、宗教等不同观念,来阐释不同历史时期的艺术形式。弗莱明的敏锐和深刻之处在于,他能够在不同时期的观念与该时期的艺术形式之间自由穿行,在他看来,不同时期的艺术,都在表达该时期历史人们的基本观念和思想、审美需要。在此,弗莱明没有德国传统的编史学的目的论和进化论的强固模式,而是显示出了美国式编史学的民主精神:历史上只有出现,以及由此形成的对意义的寻求,而没有起源到进化的完成。因此,他的历史观显得就很开放。
弗莱明撰写艺术史,也是为了更好更清楚地让修艺术的学生、普通读者,掌握艺术史的历史和发展,但他的选择和材料的处理,也与贡布里希的完全不同。他的选择更为精准,更具典范性、代表性。譬如,他讲述古希腊的建筑,就主要围绕帕特农神庙展开,将这座建筑中所体现的古希腊建筑艺术的主要特点,阐释得淋漓尽致。他阐释文艺复兴,也与其他艺术史的繁复阐释不同,他区分出了佛洛仑萨、罗马和北方文艺复兴,阐释出不同人文主义:佛洛仑萨是古典人文主义,罗马是古典形式,而北方则是基督教人文主义。这可能对中国读者了解文艺复兴有绝大帮助。
让我最兴奋的是,弗莱明的艺术史,并不单纯讲述视觉艺术,他同时讲述了戏剧和音乐。这是此前国内出版的西方艺术史类著作中所没有的。当然,这主要得力于弗莱明本人就是音乐家出身。这样,对于中国的广大读者来说,读弗莱明的著作,就能够得到西方艺术史的全貌。在这方面,弗莱明仍然让人深感他的非凡的驾御力量,和对艺术史的整个理解。譬如,他讲莫扎特的音乐,就给莫扎特的两幕歌剧《唐璜》以近三页的篇幅。这是专门的音乐史也不会做的。但重要的是,他通过这一部作品,让我们不仅了解了莫扎特的音乐,也同时让我们了解了浪漫主义观念,以及其中蕴涵的深刻的文化思想。
由此说来,弗莱明的《艺术与观念》形成了另一种艺术史编史学的范式。
——介绍美国艺术史家威廉•弗莱明的名著《艺术与观念》
人民大学博士生导师 牛宏宝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9月出版了美国艺术史家威廉•弗莱明所著的《艺术与观念》(上下册)。书店购得这本书的时候,我的耳边一直回响着瓦尔特•本雅明曾提出过的有趣问题:“艺术史如何可能?”
以我的见解,本雅明的问题是在这样的基础上提出的,即艺术是由一个一个艺术家,创作出来的一个一个作品构成的,只存在一个一个的艺术家,一个一个的艺术作品,他们/它们又如何能够被纳入到编史学的叙述体例中呢?
从这个层面来说,本雅明仿佛是在质疑艺术史的合法性。
但我们都知道,在本雅明提这个问题的时候,西方艺术史的编史学已经在19世纪充分发展的历史哲学滋养下,成熟起来。这种成熟就是形成将单个艺术家、单个作品关联在一起的理论。这样美国艺术家潘诺夫斯基的问题“如果没有理论方向,艺术史将永远是一堆无法系统表达的枝节”就可以解决。现代的艺术史编史学最初所隐含的理论,包括了人类活动的目的论、意义以及历史环境在某个特定情景中向精神的凝聚——风格。这就是19世纪末李格尔、沃林格尔等人的艺术史编史学的核心。这一艺术史编史学传统被1930年代发展起来的潘诺夫斯基的“图象志”模式所继承。
在潘诺夫斯基之后,最重要的艺术史模式,是英国艺术理论家和艺术史家贡布里希的《艺术的故事》。贡布里希的艺术史编史学是对潘诺夫斯基“图象志”艺术史的修正。因为“图象志”会使艺术史变成一部象征史,潘诺夫斯基将透视法看作是一个象征形式,就是这一观点的最经典也是最坏的证明。贡布里希将艺术史看作是“知觉”演进的历史,他讲艺术的“故事”,故事的主角却并不是艺术,而是“知觉”。因此,1950年出版的《艺术的故事》讲述的就是艺术中“知觉”模式的演进历史。虽然不断再版,并且成为英语世界最重要的艺术史教材和普及读本,但他围绕“知觉”谈论艺术史,未免将艺术史彻底理性化了,也被“目的论”的历史观打上了深深的戳记。
在贡布里希之后,结构主义符号学、阐释学和视觉史等,也都参与了艺术史的编史学建构之中。
当我们环顾这些林林总总的编史学时,本雅明的问题似乎发生了方向上的改变,它不再是对艺术史合法性的质疑,而是变成了一种启示:艺术史编史学没有固定的模式,我们不可能形成单一或唯一的艺术史。在我看来,所有不同方法的艺术史编史学,都是对本雅明问题的尝试性回答,但又不是唯一的回答。
从为本科学生、艺术爱好者编写通俗、晓明的艺术史读物而言,弗莱明的这本书,堪与贡布里希的《艺术的故事》媲美。有趣的是,贡布里希的书初版于1950年,以后不断被再版。弗莱明的书初版于1955年,以后不断修订再版,成了英语世界使用在广泛的教材之一。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这一版,是由弗莱明的学生继续进行修订后的又一版。
与贡布里希的《艺术的故事》的最大不同处,是弗莱明没有将西方艺术史套如一个诸如“知觉”模式之下,而是从历史不同时期的社会、文化、宗教等不同观念,来阐释不同历史时期的艺术形式。弗莱明的敏锐和深刻之处在于,他能够在不同时期的观念与该时期的艺术形式之间自由穿行,在他看来,不同时期的艺术,都在表达该时期历史人们的基本观念和思想、审美需要。在此,弗莱明没有德国传统的编史学的目的论和进化论的强固模式,而是显示出了美国式编史学的民主精神:历史上只有出现,以及由此形成的对意义的寻求,而没有起源到进化的完成。因此,他的历史观显得就很开放。
弗莱明撰写艺术史,也是为了更好更清楚地让修艺术的学生、普通读者,掌握艺术史的历史和发展,但他的选择和材料的处理,也与贡布里希的完全不同。他的选择更为精准,更具典范性、代表性。譬如,他讲述古希腊的建筑,就主要围绕帕特农神庙展开,将这座建筑中所体现的古希腊建筑艺术的主要特点,阐释得淋漓尽致。他阐释文艺复兴,也与其他艺术史的繁复阐释不同,他区分出了佛洛仑萨、罗马和北方文艺复兴,阐释出不同人文主义:佛洛仑萨是古典人文主义,罗马是古典形式,而北方则是基督教人文主义。这可能对中国读者了解文艺复兴有绝大帮助。
让我最兴奋的是,弗莱明的艺术史,并不单纯讲述视觉艺术,他同时讲述了戏剧和音乐。这是此前国内出版的西方艺术史类著作中所没有的。当然,这主要得力于弗莱明本人就是音乐家出身。这样,对于中国的广大读者来说,读弗莱明的著作,就能够得到西方艺术史的全貌。在这方面,弗莱明仍然让人深感他的非凡的驾御力量,和对艺术史的整个理解。譬如,他讲莫扎特的音乐,就给莫扎特的两幕歌剧《唐璜》以近三页的篇幅。这是专门的音乐史也不会做的。但重要的是,他通过这一部作品,让我们不仅了解了莫扎特的音乐,也同时让我们了解了浪漫主义观念,以及其中蕴涵的深刻的文化思想。
由此说来,弗莱明的《艺术与观念》形成了另一种艺术史编史学的范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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