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的理性制度v.s原始的道德善
若说大屠杀的造成是由于理性制度的衍生物而来,譬如与受害者的隔离、技术化、官僚组织运作等等,那么是否也可以说,如果我们试图通过同样这般冷漠的理性制度来给予众人幸福,其实也是一种徒劳与妄想?进而言之,不论是怎样的制度,奴隶的、君主的、民主的,或者社会主义的,只要一旦进入社会组织的技术层面,便都背离了人与人之间最原始的道德责任感,也就是“善”?毕竟我们已经看到,不论是哪一种制度,因着人们对于或大或小的集团利益的认可,总是不可避免地对另一些人造成伤害,制度本身都不具备善的属性,他们的好坏仅在于如何能够尽可能减小不善的那一面表现出来的可能性,其中最关键的两点:一是无论何种情境下都以利他为首要考虑(这本身与制度无关,但制度却可以影响我们选择利他时所需做出的博弈考量);二是社会声音的多元性,并且保证这些声音的发出与被倾听,如果只是能够发出而无影响或不能被他人倾听,实则也意义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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