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烧的两个面孔(涉底未读慎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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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终认为,推理小说不宜过量,不能唯一。危言耸听点,这类小说对读者的性格,确有些不太积极的塑造作用,也许你会因此变得疑神疑鬼,故作清高,尖酸刻薄、刨根问底、对世俗事务冷眼旁观,且乐在其中,这些都不算什么,无非是性格小节,最麻烦的是患上了真相癖。
推理小说的故事,无论第一人称还是第三人称,永远都是开着上帝视角在照顾读者,有时我们被迷题搞得魂不守舍,被不可能犯罪折磨地无法自拔,绞尽脑汁也无法应对那作者精心设计的“挑战读者”……那又怎么样,你自己也清楚,往后翻两页就是答案,这答案不管是惊天还是惊雷,你总会有答案的,这是推理小说的特权,读者也一直享受着这个特权,只是往往长久,过于习惯。
推理的世界就是个有问必答的世界,偶尔几个开放性结局,也必定要被大家自动填充完整,最终成为俗套和噱头。我们会警惕推理小说中的荒谬和超现实,刻意指出“这个是现实中不可能发生的”,却对那种投机取巧的世界观毫无自查,是的,一个有问必答,而且是答案一定正确的世界,因为答案的正确是推理文学存在的支点,而这恰恰是推理文学与所有文学表达大相径庭的地方:其他时候,问题永远比答案多得多。
文学的世界像海洋,推理文学就像这海洋中一块沃壤神奇的孤岛,这里每颗种子都必定发芽,每个果实都把你填饱。而不像大海,丢进什么都下落不明。你当然可以在小岛自觉温饱,回绝大海的深邃莫测,但现实的世界有大海,有比大海还骇人的浩瀚,却绝没有这样的小岛,去满足我们单纯的因果律憧憬,推理小说,注定都是虚伪到骨子里的货色。
如果卡尔察觉不到这些,他也不会写出《燃烧的法庭》这样的极其蒙蔽,又极其警醒的作品。如果不读最后一章,那就又是一次系统完备的有问有答,甚至察觉不到原来全部谜团没有被破解。如果你把最后一章仅仅当作一次酒足饭饱之余的毛骨悚然,一次“哥特元素”的巧妙运用,一次多重解答的代表作,那么这部小说也完全配不上神作的称号的。
实话实说,在《燃烧的法庭》中,卡尔是留下了不少线索的。因为遗憾得很也矛盾得很,卡尔本人在创作风格上就有强烈的“必答癖”:印象中除了早期几部不太成熟的作品(不点名),卡尔从来不会设置无用的场景,所有看起来貌似伏笔的内容一定是伏笔,所有感觉上不对劲(只要你是认真读了)的东西也一定不对劲。《燃烧的法庭》中,这种不对劲弥漫全作,除了克罗斯在中毒死掉之前的最后问题没解答,仅仅点几个具体的出来:玛丽为什么害怕漏斗?她那童年装神弄鬼的经历难道是真的?她之前的一连串诡异行为真的能如她自己所讲述的轻描淡写?果然不是这样啊。
然而这种不自然我们都轻易放过,如果我们曾抱有疑虑,那也是因为发现书还有几页纸且独立成章,看起来并不仅仅是故事中人的下落交待。卡尔布置的真相,就这样极其阴险地揭开了,超出常理,超出认知,绝不可能发生,但是……狂妄的我们又怎么敢担保呢?这也是本作无法变成卡尔任何一部系列作的原因……这是一个不同的平行世界。
来看看书中那些最终也“不明真相”的群众。
史蒂文斯:他扮演着我们习惯的华生角色,虽然本作中并没有一个真正的福尔摩斯。与以往的华生的一样,他个人与案件并没有什么直接纠葛,但与以往的华生又不一样:以往的华生投入案件是出于探究真相的好奇与热情,并以此来代入读者的立场,而史蒂文斯更多是为了证实自己妻子的清白无辜,并且也同样诱导了读者的倾向!以视角人物的态度诱导读者,这和卡尔另一部作品极其相像。(不能说)对史蒂文斯来说,他对案件的解答是极其盼望的,而且只要不会涉及他心爱的妻子,他一定会倾向于接受,这是个非常普通的心理,却在本作中被运用到格外致命。让他成为绝缘真相最彻底的一位。
马克:书中的悲剧人物,虽然总是一派自信满满,豪情万丈的快活样子。他是人世的挣扎者,然而他的挣扎和真相之间还有位面的距离。他一系列独自谋划,独自操作的行动,看起来偷天换日,手段高妙,却配合上了凶手设计的故事,还让无辜者陷入绝境。为了掩饰外遇绞尽脑汁,又为了证明妻子无辜费尽心力,马克在“与天斗”的过程中显尽徒劳,又暴露了欲望的贪婪,——其实日本社会派作家更擅长处理这种“机关算尽、天网恢恢”的悲剧男人题材,只不过这次,马克是输给了常识外的力量,而他结局的不知所终更让人毛骨悚然(尤其是玛丽那一句“我喜欢马克”)
亨德森夫人:她看见了全部真相,然而她自己没有这种自负,可以从中指出什么引申的含义。以往的推理小说中,仆人那毫无想象力的证词基本上无外乎:1、中了凶手的障眼法,展现案件最初级的谜面,2、为了隐瞒一些与主案情无关的隐情而编造的生硬谎话。我们的第一重解答也是按照第一条俗套定律来编排的,却没人想到这其实才是全书中最不掺水的证词。很多时候,真相并不是给聪明人的特权。
科珀特小姐:没有背景,姥姥不疼舅舅不爱,如果她是凶手,从案中人到读者都会长出一口气。比起阿婆,卡尔不是一个喜欢搞阶级分化的人,所以他作品中的“下人”都无比鲜活,也都纷纷介入案情甚至充当核心角色——从医生律师牧师邮差,到管家园丁女仆跟班,卡尔没有放过谁,这些人成为凶手的概率甚至特别的高,在“谁当凶手我们最能接受”这个竞赛中,护士小姐荣幸胜出。如果第一个真相属实,那么本作可以称得上皆大欢喜了,遗憾的是歌舞升平总是以淹没真相公义的代价存活。
布伦南: 在推理小说的警察形象中,布伦南属于比较正面的那一类,虽然露面之初他类似于一个“被耍”的形象。但整体而言,这个人让我们感到冷静克制,狡猾老练,不易冲动,思维也没什么死角,算得上一个精英干探,也数次触及案件核心,但最终他仍然是无能为力,就像《老无所依》里的汤米李琼斯,永远都被敌人抢先一步,永远无力扭转事态,最终只能当一个壮志未酬的旁观者,甚至成为凶手阴谋的助力。
奥戈登:套用金田一少年的惯例,众多嫌疑犯里品性超烂、人人都讨厌的那一个绝不是凶手,所以奥戈登一开始在读者眼里就“很安全”。这人确实不是凶手,但没人想到这个人其实才是最接近真相的人,才是真正的“福尔摩斯”。直到盖棺论定前的一瞬间,他还在试图表达自己的怀疑,尽管他心态好,脸皮厚,胆量够,实际上也很理智,但是一切都无济于事。奥戈登呈现的,其实是侦探角色更多时候的真实处境:不会有一般推理作品中没来由的好名声和周围人无限度的宽容,反之是老鼠过街一般的轻视和避之惟恐不及,最终也只能忍受疑虑烂在肚子里的压抑。书中对奥戈登最后的“下场”没有提及,但在“忍辱负重”了这么久后,他却和他哥哥一样,毫无声息的退场了,留下的只是对真相有所洞悉的惆怅。
露西:另一个被怀疑者,也是真正的无辜者,却由于写作视角的处理,唤不起我们什么同情,她柔弱,轻微神经质,需要保护,却也和其他状况下常见的贵妇人角色没什么区别,甚至谈不上什么鲜明特点……露西属于“被他人卷入”的人物,被真凶,被以为他是真凶的人,被命运,而她自己始终没有一点主动权,
爱迪丝:也许因为自身没什么嫌疑,又相对处于陪衬者和局外人的角色,她无意中窥破案件最核心的内容,虽然没有唤起更多关注——这本来就是一个“让你知道了又怎么样呢”的绝望真相,所以,被蒙蔽被骗是书中人几乎遵从本能做出的选择。
医生:很多时候,还是做一个他这样子的纯粹糊涂蛋好。
《燃烧的法庭》的高明,并不局限于一案两破,而在于两种真相解释下,每个故事角色的面貌有着天翻地覆的变化,而这些角色,又都具备着强烈的代表性。这代表性即针对现实世界,也针对推理小说的文本,“两个真相”之间的角色处境的对照,形成了本作中最强烈的讽刺力量,也使《燃烧的法庭》成为一本解构意义很强的作品。尽管这部作品没有炫学和繁杂理论,没有晦涩段落,却单凭其精妙的构思和生动的形象塑造,体现出一种高超的深遂,也表示卡尔绝非仅是个卓越的谜题作者,更是一个人间真味的咀嚼者和烹饪家。
当然,卡尔本人也许不会设计得这么慎密,这本书甚至算卡尔偏早期的作品,谈不上什么创作生涯总结,却罕见地表现出一种集大成的气魄。只能说,在作家起笔之前,积累的功夫已经做得相当地道,无论人生阅历,还是对推理小说的领悟和直感,也都达到相当深度了,才会自然而然写出这些余味深长的作品。我觉得国内有志推理创作的人,有必要向大前辈学习致敬一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