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的婚姻自白
选自日记(1921年10月30日)
上午,上海交涉使许秋帆(沅)来谈。
十时半,与梦旦同至沧州旅馆看元任夫妇,等到十二时他们始回来。谈了几句话,我们就走了。梦旦邀我到消闲别墅(福建馆)吃饭,饭时大谈。他谈起我的婚事,他说许多旧人都恭维我不背旧婚约,是一件最可佩服的事!他说,他的敬重我,这也是一个条件。我问他,这一件事有什么难能可贵之处?他说,这是一件大牺牲。我说,我生平做的事,没有一件比这件事最讨便宜的了,有什么大牺牲?他问我何以最讨便宜。我说,当初我并不曾准备什么牺牲,我不过心里不忍伤几个人的心罢了。假如我那时忍心毁约,使这几个人终身痛苦,我的良心上的责备,必然比什么痛苦都难受。其实我家庭里并没有什么大过不去的地方。这已是占便宜了。最占便宜的,是社会上对于此事的过分赞许;这种精神上的反应,真是意外的便宜。我是不怕人骂的,我也不曾求人赞许,我不过行吾心之所安罢了,而竟得这种意外的过分报酬,岂不是最便宜的事吗?若此事可算牺牲,谁不肯牺牲呢?他终不信此事是容易做得到的。我因告诉他,我对于我的旧婚约,始终没有寸毁约的念头,但有一次确是“危机一发”。
我回国之后,回到家中,说明年假时结婚,但我只要求一见冬秀,为最低限度的条件。这一个要求,各方面都赞成了。我亲自到江村,他家请我吃酒,席散后,我要求一见冬秀。他的哥哥耘圃陪我到他卧房外,他先进房去说,我坐在房外翻书等着。我觉得楼上楼下暗中都挤满了人,都是要“看戏”的!耘圃出来,面上很为难,叫七都的姑婆进去劝冬秀。姑婆(吾母之姑,冬秀之舅母)出来,招我进房去。我进房去,冬秀躲入床上,床帐都下;姑婆要去强拉开帐子,我摇手阻住他,便退了出来。耘圃招呼我坐,我仍翻书与他乱谈,稍坐一会,我便起身与他出来。这时候,我若招呼打轿走了,或搬出到客店去歇,那事便僵了。我那时一想,此必非冬秀之过,乃旧家庭与旧习惯之过。我又何必争此一点最低限度的面子?我若闹起来,他们固然可强迫他见我,但我的面子有了,人家的面子何在?我因此回到子隽叔家,绝口不再提此事。子隽婶与姑婆都来陪我谈,谈到夜分,我就睡了。第二天早起,我借纸笔写了一封信给冬秀,说我本不应该来强迫他见我,是我一时错了。他的不见我,是我意中的事。我劝他千万不可因为他不见我之故心里不安。我决不介意,他也不可把此事放在心上。我叫耘圃拿去给他,并请他读给他听。吃了早饭,我就走了。姑婆要我再去见他,我说不必了。
回到家里,人家问我新人如何,我只说,见过了,很好。我告诉母亲,母亲大生气,我反劝他不要错怪冬秀。但轿夫都知道此事,传说出去,人家来问我,我也只一笑不答。后来冬秀于秋间来看我母亲,诉说此事,果然是旧家庭作梗,他家长辈一面答应我,一面并不告诉他,直到我到他家,他们方才告诉他,并且表示大不赞成之意,冬秀自然不肯见我了。他没有父母,故此种事无人主持。那天晚上,我若一任性,必至闹翻。我至今回想,那时确是危机一发之时。我这十几年的婚姻旧约,只有这几点钟是我自己有意矜持的。我自信那一晚与第二天早上的行为也不过是一个Gentleman(绅士)应该做的。我受了半世的教育,若不能应付这样一点小境地,我就该惭愧终身了。
梦旦听了,也说这事办的不错。
上午,上海交涉使许秋帆(沅)来谈。
十时半,与梦旦同至沧州旅馆看元任夫妇,等到十二时他们始回来。谈了几句话,我们就走了。梦旦邀我到消闲别墅(福建馆)吃饭,饭时大谈。他谈起我的婚事,他说许多旧人都恭维我不背旧婚约,是一件最可佩服的事!他说,他的敬重我,这也是一个条件。我问他,这一件事有什么难能可贵之处?他说,这是一件大牺牲。我说,我生平做的事,没有一件比这件事最讨便宜的了,有什么大牺牲?他问我何以最讨便宜。我说,当初我并不曾准备什么牺牲,我不过心里不忍伤几个人的心罢了。假如我那时忍心毁约,使这几个人终身痛苦,我的良心上的责备,必然比什么痛苦都难受。其实我家庭里并没有什么大过不去的地方。这已是占便宜了。最占便宜的,是社会上对于此事的过分赞许;这种精神上的反应,真是意外的便宜。我是不怕人骂的,我也不曾求人赞许,我不过行吾心之所安罢了,而竟得这种意外的过分报酬,岂不是最便宜的事吗?若此事可算牺牲,谁不肯牺牲呢?他终不信此事是容易做得到的。我因告诉他,我对于我的旧婚约,始终没有寸毁约的念头,但有一次确是“危机一发”。
我回国之后,回到家中,说明年假时结婚,但我只要求一见冬秀,为最低限度的条件。这一个要求,各方面都赞成了。我亲自到江村,他家请我吃酒,席散后,我要求一见冬秀。他的哥哥耘圃陪我到他卧房外,他先进房去说,我坐在房外翻书等着。我觉得楼上楼下暗中都挤满了人,都是要“看戏”的!耘圃出来,面上很为难,叫七都的姑婆进去劝冬秀。姑婆(吾母之姑,冬秀之舅母)出来,招我进房去。我进房去,冬秀躲入床上,床帐都下;姑婆要去强拉开帐子,我摇手阻住他,便退了出来。耘圃招呼我坐,我仍翻书与他乱谈,稍坐一会,我便起身与他出来。这时候,我若招呼打轿走了,或搬出到客店去歇,那事便僵了。我那时一想,此必非冬秀之过,乃旧家庭与旧习惯之过。我又何必争此一点最低限度的面子?我若闹起来,他们固然可强迫他见我,但我的面子有了,人家的面子何在?我因此回到子隽叔家,绝口不再提此事。子隽婶与姑婆都来陪我谈,谈到夜分,我就睡了。第二天早起,我借纸笔写了一封信给冬秀,说我本不应该来强迫他见我,是我一时错了。他的不见我,是我意中的事。我劝他千万不可因为他不见我之故心里不安。我决不介意,他也不可把此事放在心上。我叫耘圃拿去给他,并请他读给他听。吃了早饭,我就走了。姑婆要我再去见他,我说不必了。
回到家里,人家问我新人如何,我只说,见过了,很好。我告诉母亲,母亲大生气,我反劝他不要错怪冬秀。但轿夫都知道此事,传说出去,人家来问我,我也只一笑不答。后来冬秀于秋间来看我母亲,诉说此事,果然是旧家庭作梗,他家长辈一面答应我,一面并不告诉他,直到我到他家,他们方才告诉他,并且表示大不赞成之意,冬秀自然不肯见我了。他没有父母,故此种事无人主持。那天晚上,我若一任性,必至闹翻。我至今回想,那时确是危机一发之时。我这十几年的婚姻旧约,只有这几点钟是我自己有意矜持的。我自信那一晚与第二天早上的行为也不过是一个Gentleman(绅士)应该做的。我受了半世的教育,若不能应付这样一点小境地,我就该惭愧终身了。
梦旦听了,也说这事办的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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