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作聪明的女子
我最近常常想起林徽因,人郁闷的时候总不免常常想该如何解脱,林就是这么个能教会人怎么解脱的人。她够聪明。
聪明并不是每个女人都能学会的东西,人要聪明,女人更要,不然不足以保护自己。因为女人更不被允许堕落放纵,又或者说,更不被允许显示出其动物性的一面。在这个由作用力与反作用力构成的世界里,不被允许也是一种态度,象征着你已经太过分了;就像十字路口亮着红灯,就是为了揭露人有不守规矩的本份一样。如此说来,女人需要聪明,就像社会需要法律一样,是必须的,不得不如此的。于是女人不够聪明,也就像极了犯了法的人,要坐监要枪毙,一条一条等着你。
林徽因确是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我思考她,也是因为自己还不够老实,要露本性,要犯错误,于是阅读,苦思,便于自我教育,重新做人。据说人守法并不是相信法,而是出于惧怕,一样的,我也是惧怕,惧怕命运的尚方宝剑终有一天会悬到我的头上,活力充沛的动物性已经让我做了很多坏事,偷吃了太多禁果,现在不抓我,不过还没到作结的时候,但那一天迟早来临,就像一把枪抵着你的太阳穴,你却不知道何时会叩响扳机,不知道是可怕的,比不悔改更可怕。
读林徽因,原本应该把重点放在学习她如何经营那无比成功的婚姻上,可我偏偏爱读她和徐志摩的浪漫史。事实上,对于暧昧的东西我确实颇有偏好,暧昧无疑更容易引向犯罪,所有的犯罪都是钻空子钻出来的。当然,这也显示出了我的本性之恶劣。林徐相恋,本是美好的事,修成正果的比例也很高。事实上,徐志摩确是个相信爱情的单纯男子,事情本来也很顺利,与张离婚,娶林为正妻,名正言顺要求爱与婚姻的自由,配合“五四”的风气,没什么大不妥。即使是遭人指责,我想其程度也不至于胜过他娶陆小曼那会儿吧。但林徽因却就在这时候收手了,收得快、准、狠,像个篮球运动员唰的一下把球给抄走了,徐志摩楞在原地。
我绝对相信林徽因是有痛苦的,切掉一段感情不是切青菜,即使狠下了心,总也还是会痛。我只是疑惑,她怎能忍受这痛?她的动物性跑到哪里去了?更何况,她还能冷静地一转身投向了与梁思成的美满婚姻,让我对她的忍受力之强大跌眼镜,自叹弗如。一个女人,即使是用守贞或独身的方式来保藏她的爱,也至少还是一种自虐式的宣泄,是可以理解的。但若说要通过与B男结婚来保藏对A男的爱,这逻辑就奇怪了。难道这是在剑走偏锋,出奇制胜?
我想也许是我错了,坏人总是固执地认为好人都是些装B的混蛋,林是彻底的好人,我是试图改好的坏人,仍处在容易犯老毛病的阶段中,无法适应正常的规律。我无法明白,世界本就是正反作用力相互使劲的过程,所以要得到爱情,就必须要有切掉爱情的勇气,想拥有它,就彻底毁灭它吧。也许在林的心里,最美的爱,就是在被毁灭前的那一刻,如用相机把最灿烂的笑容照下来,定格,接着,放走时间。于是她握住了这一秒钟的定格,放走了徐志摩。有种爱情,是两个人的悲剧,另一种,则是一个人的,但无论是哪一种,反正徐志摩都是逃不了的那个人,林在这一点上,太狠心。
当然也有资料记载,林徽因在婚后仍然与徐志摩保持比较密切的关系,看来她那一刀切得还不算太狠,她对爱的渴望仍然有显示出其动物性的一面,也就是说,她还有犯罪的欲望,这让我欣喜若狂。我猜测她也许有这样的计划:把这位热情美好的诗人永远装在心里的某一个角落,那种时时记起的微微疼痛,多么迷人,亦如她曾精心盘算策划的那样准确,他会在那里,在她的心里,直到她死,他也要握着她的手,和她告别,如同所有完美的落幕,浪漫,浪漫是不分年限的。可惜,早死的是徐志摩……
这就是报应吧,盘算了一切,却没有盘算到这突如其来的死亡。徐志摩早她一步,真正把爱拍成了一张照片,并无限拥有了它。这样的定格是任何东西不能挽回的,包括时间。爱的人走了,爱一旦失去对象,就如镜子没法被人照了,瞬间就黯淡冰冷下来。据说林徽因直到去世,床边都必要放着徐志摩失事飞机的残片和他的诗集,梦幻中浪漫的爱情没有了,剩下的惟有苦与涩,还有冰冷。这就是生活,无人理睬的生活,没有爱人的爱不过是垂死挣扎时要抓住的救命稻草,没有任何实际作用。
当然,我也想过,如果当时林与徐结婚了呢?结婚了是不是就意味着真正把握住了爱情?这个问题很傻,看看徐志摩和陆小曼的婚姻就知道了,没有人的婚姻是完美的,要得到完美就必先舍弃完美,但是先舍后得本身就有极大的危险性。相比之下,林与梁的婚姻在面子上至少是美满了,这美满,是以舍弃爱为前提的。依此类推,如果林徐结婚了,会要舍弃什么呢?不论什么,总之是要舍弃,弃了也不一定就得,却还得弃。婚姻是一次无偿捐献。
其实我一直欣赏林的聪明,这种聪明是我学不会的,因为我不愿意妥协,也不愿意舍弃,太固执的人学不会这世界运转的定律,她们把手里的东西抓得太紧了。林很聪明,但真正幸福的未必是她,我更愿意相信,是徐志摩。这也是为什么我会执意把爱与死联系在一起的原因。为情而死是非常幸福的,这种幸福,瞬间而永恒,因为死亡本身就是一股无比巨大的力量,如冰,封住了一切。只是,很少有人愿意动用这样的力量吧,即使林徽因这样冰雪聪明的女人,也不愿意用,妥协了一切能妥协了,对生活一再折中,只因为活得好好的,为什么要去死呢?活就意味着赢,死了,不就输掉一切了吗?其实死亡恰恰是更大的赢,这赢,超越了所有。
曾经暗中祷告,愿上帝赐予我死在爱人怀里的机会,如所有的悲剧那样,拥有高潮的美。但生活却是冰冷的,它像一个忙碌的母亲,把你放在一边,不理睬你渴望被拥抱的急切心情,所以还是学着自己玩儿吧,拿自己作玩具,戒掉点孤独。
所以,还是要学学林徽因,她是聪明的,懂得自娱自乐。
聪明并不是每个女人都能学会的东西,人要聪明,女人更要,不然不足以保护自己。因为女人更不被允许堕落放纵,又或者说,更不被允许显示出其动物性的一面。在这个由作用力与反作用力构成的世界里,不被允许也是一种态度,象征着你已经太过分了;就像十字路口亮着红灯,就是为了揭露人有不守规矩的本份一样。如此说来,女人需要聪明,就像社会需要法律一样,是必须的,不得不如此的。于是女人不够聪明,也就像极了犯了法的人,要坐监要枪毙,一条一条等着你。
林徽因确是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我思考她,也是因为自己还不够老实,要露本性,要犯错误,于是阅读,苦思,便于自我教育,重新做人。据说人守法并不是相信法,而是出于惧怕,一样的,我也是惧怕,惧怕命运的尚方宝剑终有一天会悬到我的头上,活力充沛的动物性已经让我做了很多坏事,偷吃了太多禁果,现在不抓我,不过还没到作结的时候,但那一天迟早来临,就像一把枪抵着你的太阳穴,你却不知道何时会叩响扳机,不知道是可怕的,比不悔改更可怕。
读林徽因,原本应该把重点放在学习她如何经营那无比成功的婚姻上,可我偏偏爱读她和徐志摩的浪漫史。事实上,对于暧昧的东西我确实颇有偏好,暧昧无疑更容易引向犯罪,所有的犯罪都是钻空子钻出来的。当然,这也显示出了我的本性之恶劣。林徐相恋,本是美好的事,修成正果的比例也很高。事实上,徐志摩确是个相信爱情的单纯男子,事情本来也很顺利,与张离婚,娶林为正妻,名正言顺要求爱与婚姻的自由,配合“五四”的风气,没什么大不妥。即使是遭人指责,我想其程度也不至于胜过他娶陆小曼那会儿吧。但林徽因却就在这时候收手了,收得快、准、狠,像个篮球运动员唰的一下把球给抄走了,徐志摩楞在原地。
我绝对相信林徽因是有痛苦的,切掉一段感情不是切青菜,即使狠下了心,总也还是会痛。我只是疑惑,她怎能忍受这痛?她的动物性跑到哪里去了?更何况,她还能冷静地一转身投向了与梁思成的美满婚姻,让我对她的忍受力之强大跌眼镜,自叹弗如。一个女人,即使是用守贞或独身的方式来保藏她的爱,也至少还是一种自虐式的宣泄,是可以理解的。但若说要通过与B男结婚来保藏对A男的爱,这逻辑就奇怪了。难道这是在剑走偏锋,出奇制胜?
我想也许是我错了,坏人总是固执地认为好人都是些装B的混蛋,林是彻底的好人,我是试图改好的坏人,仍处在容易犯老毛病的阶段中,无法适应正常的规律。我无法明白,世界本就是正反作用力相互使劲的过程,所以要得到爱情,就必须要有切掉爱情的勇气,想拥有它,就彻底毁灭它吧。也许在林的心里,最美的爱,就是在被毁灭前的那一刻,如用相机把最灿烂的笑容照下来,定格,接着,放走时间。于是她握住了这一秒钟的定格,放走了徐志摩。有种爱情,是两个人的悲剧,另一种,则是一个人的,但无论是哪一种,反正徐志摩都是逃不了的那个人,林在这一点上,太狠心。
当然也有资料记载,林徽因在婚后仍然与徐志摩保持比较密切的关系,看来她那一刀切得还不算太狠,她对爱的渴望仍然有显示出其动物性的一面,也就是说,她还有犯罪的欲望,这让我欣喜若狂。我猜测她也许有这样的计划:把这位热情美好的诗人永远装在心里的某一个角落,那种时时记起的微微疼痛,多么迷人,亦如她曾精心盘算策划的那样准确,他会在那里,在她的心里,直到她死,他也要握着她的手,和她告别,如同所有完美的落幕,浪漫,浪漫是不分年限的。可惜,早死的是徐志摩……
这就是报应吧,盘算了一切,却没有盘算到这突如其来的死亡。徐志摩早她一步,真正把爱拍成了一张照片,并无限拥有了它。这样的定格是任何东西不能挽回的,包括时间。爱的人走了,爱一旦失去对象,就如镜子没法被人照了,瞬间就黯淡冰冷下来。据说林徽因直到去世,床边都必要放着徐志摩失事飞机的残片和他的诗集,梦幻中浪漫的爱情没有了,剩下的惟有苦与涩,还有冰冷。这就是生活,无人理睬的生活,没有爱人的爱不过是垂死挣扎时要抓住的救命稻草,没有任何实际作用。
当然,我也想过,如果当时林与徐结婚了呢?结婚了是不是就意味着真正把握住了爱情?这个问题很傻,看看徐志摩和陆小曼的婚姻就知道了,没有人的婚姻是完美的,要得到完美就必先舍弃完美,但是先舍后得本身就有极大的危险性。相比之下,林与梁的婚姻在面子上至少是美满了,这美满,是以舍弃爱为前提的。依此类推,如果林徐结婚了,会要舍弃什么呢?不论什么,总之是要舍弃,弃了也不一定就得,却还得弃。婚姻是一次无偿捐献。
其实我一直欣赏林的聪明,这种聪明是我学不会的,因为我不愿意妥协,也不愿意舍弃,太固执的人学不会这世界运转的定律,她们把手里的东西抓得太紧了。林很聪明,但真正幸福的未必是她,我更愿意相信,是徐志摩。这也是为什么我会执意把爱与死联系在一起的原因。为情而死是非常幸福的,这种幸福,瞬间而永恒,因为死亡本身就是一股无比巨大的力量,如冰,封住了一切。只是,很少有人愿意动用这样的力量吧,即使林徽因这样冰雪聪明的女人,也不愿意用,妥协了一切能妥协了,对生活一再折中,只因为活得好好的,为什么要去死呢?活就意味着赢,死了,不就输掉一切了吗?其实死亡恰恰是更大的赢,这赢,超越了所有。
曾经暗中祷告,愿上帝赐予我死在爱人怀里的机会,如所有的悲剧那样,拥有高潮的美。但生活却是冰冷的,它像一个忙碌的母亲,把你放在一边,不理睬你渴望被拥抱的急切心情,所以还是学着自己玩儿吧,拿自己作玩具,戒掉点孤独。
所以,还是要学学林徽因,她是聪明的,懂得自娱自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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