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神的香料与欲望的历史
杰克·特纳的《香料传奇》解决了关于世界史长久以来的一个疑问:西方人就为了厨房里缺点佐料,至于要到半个地球以外去掀起一场战争么?
对美食的追求大约是全世界人类的一个共性,可是当我们审视从15世纪中到18世纪中的“地理大发现”这段历史时,还是忍不住要惊讶,激励这些西欧小国满世界去开拓疆土的动力,除了寻找金银和基督徒之外,对香料的渴求竟然起到了如此重要的作用。当然,这一事实并不鲜为人知,鲜为人知的是特纳为我们指出的这些事实:
哥伦布发现美洲,可以看作是发现香料之旅的一个副产品。发现印度,对于当时的葡萄牙王室而言就等于打开了通往香料之国的大门。没有在合适的季节到达,缺乏辨别香料的知识之类的理由并没能说服他的资助者,终其一生,哥伦布都为自己在“印度”没有找到货真价实的香料而懊悔。我们今天当作石破天惊的“发现新大陆”,在当时只不是是一场不成功的香料大冒险而已。
麦哲伦完成的第一次环球航行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发现香料群岛,这场耗资巨大的航海牺牲了五条海船中的四条,270多名船员中的18人,包括麦哲伦自己,可仅仅他们带回一小船丁香就支付了所有这些开支。
这些事实无疑打开了另外一条历史的线索,如果说桑巴特的《奢侈与资本主义》将丝绸与美酒覆盖在冰冷而理性的西方经济发展史上,重新让被韦伯的“理性”阉割了的资本主义发展史恢复了血肉的话,那么《香料传奇》就是将丁香、桂皮、豆寇这些芬芳的作物重新拉回历史舞台的中央,让今日被大豆和小麦所主宰的世界进出口贸易找到了最初的源头。一种被“神奇”而非“理性”所主宰的全球化,才是当初跨全球文化交流的真面目,某种程度上我们大可以说,这也是今日全球化的真面目(虽然力度稍逊,《玉米与资本主义》大约可以被看作是对今日世界的类似分析)。被数字和计算所掩盖的全球化贸易表象的背后,其实是文化之间的争霸和交流。
特纳无疑属于受到社科理论熏陶的一代新史家,其关心的重点并不仅仅是以上那些事实,而是在历史事实中寻找各种相关的解释。我们以往知道的那种简单直白的唯物主义解释显然无法解释香料在历史上的重要性,在特纳的笔下,我们可以看到香料在西欧民族的日常生活和对世界的想象中占到了一种多么重要的地位。香料不仅仅作为一种调味品,更作为一种奢侈品、营养品、药品、防腐剂、解毒剂、春药和奉神的贡品,在西欧文化的方方面面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我们甚至可以说,在地理大发现之前,香料已经成了西欧人生活“品味”的一个重要来源。在我看来,关心“味道”还是关心“品味”,这是区分劣史与良史之间的一个重要标准。
粗粗分拣香料对于西欧社会的重要性,特纳为我们列出了三个方面:味觉、肉体和精神。每一个方面都从希伯莱、希腊、罗马和埃及讲到地理大发现时代的知识传承,叙述得绘声绘色。
在味觉部分,特纳简直是借助香料为我们讲述了一部西方文明兴衰史。从营养学的角度来看,香料并不是必需品,恰恰因为如此,在强大的古罗马时代,食用香料成了一种身份和地位的象征。
把客人的晚宴用水果、香料和珠宝装饰得奢靡豪华是贵族和富商的义务,且看当时的暴发户特里马尔奇奥的一次宴会:“他点的菜有印度培育的蘑菇,以活鸟填赛的烹野猪,野猪的肚子被破开时,小鸟飞出来。还有蜂蜜腌制的睡鼠、摆放在银烤架上的熏肠,而烧烤的“煤炭”是草莓和石榴。一位奴隶端出了一个伏于一堆鸡蛋上的呆滞母鸡,特利马尔奇奥看到后惊奇地问道,那鸡蛋是不是半熟的,故事叙述者试着去敲开一个,却发现是面制的。他觉得母鸡肚里不会有什么好东西,本想把它扔出窗外,但他在鸡肚子里面掏了一下,却掏出了一只在加胡椒的蛋清中有用的无花果啄鸟。”而这奢侈的一餐甚至往往不必吃完,要将其中的一半从窗口倒出去,以显示主人家的慷慨。当时奢靡的风气如此之盛,乃至于“一个小学生的课本中画了一个叫做克罗考塔的会说话的猪,它恳求人们用胡椒、干果和蜂蜜把它烹调得香一点。”简直像是《中华小当家》里的寿司卷们。
看此书,香料之于罗马,简直就如同鸦片之于大清,不但造成大量财富外流,还腐蚀了整个帝国的风气。在罗马覆灭之后,对香料的使用被各地蛮族继承下来,为千年后欧洲地理大发现时代的奠定了品味上的基调。当然,封建王公比不上罗马贵族的气派,东方虎视眈眈的穆斯林世界也让他们摆不起这样的排场,不过生活中的品味总还是要讲究的。香料成了腐败的葡萄酒和啤酒的解药,盛宴上的点缀和腌肉的防腐剂,甚至是对抗瘟疫的良药。出乎我意料的是,居然连查理一世、鲍德温一世和罗兰这样伟大的武士,死后的遗体也是用香料处理的,这说得好听是防腐,说得不好听和腌咸肉没什么区别。
而香料之于肉体的作用,主要是春药和药品。特纳介绍了西欧宫廷中的一种媚术,取一只鸡,“以基督的名义”将其杀死,然后用5根丁香刺穿它的心脏,口中一边不断念叨“以基督耶稣的名义……他曾像你(指鸡)现在一样受难”,同时把刺入的丁香做成十字状。“服用之后,回心转意的情人就会由你随心所欲”(p228)。至于“使小JJ重振雄风”之类的事情,更是不在话下。
说到药用价值,我看完《香料传奇》才发现,原来西欧对食物也有类似中国的“热/寒,温/凉”这样的分别,此外还有“干/湿”的分别,羔羊肉温热而湿,水果寒冷而湿,而香料则是干而燥热的,有助于提升生命活力。这也解决了我另外一个疑问,为什么西方民族喜欢把水果放进糕点里烤着吃?什么蓝莓派、香蕉派之类,原来都是为了祛除其中的寒气呀。
说到香料在精神上的妙用,倒不是熏香提“神”,这一点已经在“肉体”中提过了,而是指的“敬神”。“神”是什么,东西方自有不同理解,由此也可见特纳作为一个西方人坚持“肉体/精神”这一基督教二分的文化背景。
焚香祭神这一点东西方共通,早在《圣经》中就记载了希伯莱人焚香祭拜上帝的规格。特纳在这里梳理的“焚香史”让我惊讶的一点,是其中分明透露出了一条信息:“多神/一神”信仰与享用香气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对应关系。一般而言,多神教难得有统一的教规和信条,对信徒要求较宽松,因此宗教生活中往往会更重视那些肉欲和物质的东西,用香祭神是常见形态(想想古罗马人和印度人的信仰就知道)。在与多神教斗争中发展起来的一神教在经验和教理上都会自然而然地厌弃这种做法,强调清心寡欲,专心奉神,“基督信徒抱有这样的理念:把物质性的香料祭献给非物质性的神是荒谬的,为什么要把可朽的香料贡奉给不朽的存在?”拉克坦蒂说:“凡可朽的东西……与永存之物是不相容的”。(p287)在坚守神格唯一的年代,基督徒严格限制香气的运用,可是众所周知,今日的天主教大量使用焚香,随便猜想一下,这与其在漫长的年代中默许了对圣母玛利亚以及圣徒的崇拜有关吗?新教徒不使用香料,是因为他们坚持三位一体之外别无神祗吗?有意思的是,最严格的一神教伊斯兰教彻底抛弃了焚香的方法。这让我们仿佛能从中摸索出一点规律性的东西。当然,这只是一个设想。在神奇的、仿佛可以通灵的香料与神之间联系起来是人之常情,香料仿佛是神圣世界与世俗世界之间的一道桥梁,多神教的天堂不在尘世之外,而一神教的天堂往往高踞云端,要不要在祭祀中泄露神的机密呢?或许这就是人们在仪式中对使用香料有这种争论的原因吧,我猜想。
顺便可以说一句,造就香料在西方神圣信仰中的这种特殊地位的,是一种很奇妙的社会学。当时人们普遍相信,香料是顺着天堂的河流落向人间的,是世俗与天堂之间的桥梁。这一半是出于香料的物性,一半当然与欧洲与东南亚远隔重洋有关。香料来到欧洲,要经过多次转手,而商人们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对这种神话只会广为宣传,不会轻易拆穿。于是就造成了一种不易拆穿的迷信——香料确实与上帝有关。
由经济决定论者和功利主义者勾勒出的世界史无疑是有重大缺陷的,他们忽略了在全球化的早期,推动全球化和资本主义发展的力量,往往不是去寻找那些影响人们生死的重要物资,而是一些奢侈品,乃至为了一些精神上的追求。《香料传奇》勾画出的史诗画卷恰恰在这一点上是最值得称道的,读着这本妙趣横生的历史,我仿佛回到了500年前,神游那个千帆竞发的大时代。远渡重洋的西欧殖民者每到一个地方,都会去叩问陌生人的门,不厌其烦地重复一个弱智问题:“你们这里有基督徒和香料吗?”今日光鲜文明的欧美民族的祖先,正是这么一些锲而不舍的土鳖,悖谬的是,恰恰正是这么一些土鳖,推动了整个世界的变革。
书里还有很多好玩的细节,罗列一下:
原来在达迦玛第一次达到印度之时,已经有热那亚的商人在那里了,所谓的“地理大发现”,其实是“西欧人的地理大发现”。其他的“大发现”亦可作如是观。
古欧洲人不洗澡,原因倒不是水源难得,而是因为他们认为清洗身体会使得毛孔打开,使人的身体更容易受感染。
原来14世纪席卷欧洲的黑死病罪魁祸首很可能是香料贸易,黑死病最早于14世纪20年代见于中国,是由一只受感染的黑鼠血的跳蚤传播的病菌引起的。最初传入欧洲是经由罗马人与印度的越海贸易。
香料在西欧贵重非常,甚至胡椒可以当作一般等价物流通,还有人用银屑来掺假,大概算是最落足本钱的造假了!
还要挑个错,这本书总的来说翻译得不错,但这个错还是太明显:
p101,把法显(Fa-hsien)翻译成了“法师”,汉译本中出现这种大Bug,替高僧哭两声。
最后要为三联书店惋惜,这样一本学术专著居然把参考文献全部略去,实在是与三联的形象不符。
对美食的追求大约是全世界人类的一个共性,可是当我们审视从15世纪中到18世纪中的“地理大发现”这段历史时,还是忍不住要惊讶,激励这些西欧小国满世界去开拓疆土的动力,除了寻找金银和基督徒之外,对香料的渴求竟然起到了如此重要的作用。当然,这一事实并不鲜为人知,鲜为人知的是特纳为我们指出的这些事实:
哥伦布发现美洲,可以看作是发现香料之旅的一个副产品。发现印度,对于当时的葡萄牙王室而言就等于打开了通往香料之国的大门。没有在合适的季节到达,缺乏辨别香料的知识之类的理由并没能说服他的资助者,终其一生,哥伦布都为自己在“印度”没有找到货真价实的香料而懊悔。我们今天当作石破天惊的“发现新大陆”,在当时只不是是一场不成功的香料大冒险而已。
麦哲伦完成的第一次环球航行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发现香料群岛,这场耗资巨大的航海牺牲了五条海船中的四条,270多名船员中的18人,包括麦哲伦自己,可仅仅他们带回一小船丁香就支付了所有这些开支。
这些事实无疑打开了另外一条历史的线索,如果说桑巴特的《奢侈与资本主义》将丝绸与美酒覆盖在冰冷而理性的西方经济发展史上,重新让被韦伯的“理性”阉割了的资本主义发展史恢复了血肉的话,那么《香料传奇》就是将丁香、桂皮、豆寇这些芬芳的作物重新拉回历史舞台的中央,让今日被大豆和小麦所主宰的世界进出口贸易找到了最初的源头。一种被“神奇”而非“理性”所主宰的全球化,才是当初跨全球文化交流的真面目,某种程度上我们大可以说,这也是今日全球化的真面目(虽然力度稍逊,《玉米与资本主义》大约可以被看作是对今日世界的类似分析)。被数字和计算所掩盖的全球化贸易表象的背后,其实是文化之间的争霸和交流。
特纳无疑属于受到社科理论熏陶的一代新史家,其关心的重点并不仅仅是以上那些事实,而是在历史事实中寻找各种相关的解释。我们以往知道的那种简单直白的唯物主义解释显然无法解释香料在历史上的重要性,在特纳的笔下,我们可以看到香料在西欧民族的日常生活和对世界的想象中占到了一种多么重要的地位。香料不仅仅作为一种调味品,更作为一种奢侈品、营养品、药品、防腐剂、解毒剂、春药和奉神的贡品,在西欧文化的方方面面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我们甚至可以说,在地理大发现之前,香料已经成了西欧人生活“品味”的一个重要来源。在我看来,关心“味道”还是关心“品味”,这是区分劣史与良史之间的一个重要标准。
粗粗分拣香料对于西欧社会的重要性,特纳为我们列出了三个方面:味觉、肉体和精神。每一个方面都从希伯莱、希腊、罗马和埃及讲到地理大发现时代的知识传承,叙述得绘声绘色。
在味觉部分,特纳简直是借助香料为我们讲述了一部西方文明兴衰史。从营养学的角度来看,香料并不是必需品,恰恰因为如此,在强大的古罗马时代,食用香料成了一种身份和地位的象征。
把客人的晚宴用水果、香料和珠宝装饰得奢靡豪华是贵族和富商的义务,且看当时的暴发户特里马尔奇奥的一次宴会:“他点的菜有印度培育的蘑菇,以活鸟填赛的烹野猪,野猪的肚子被破开时,小鸟飞出来。还有蜂蜜腌制的睡鼠、摆放在银烤架上的熏肠,而烧烤的“煤炭”是草莓和石榴。一位奴隶端出了一个伏于一堆鸡蛋上的呆滞母鸡,特利马尔奇奥看到后惊奇地问道,那鸡蛋是不是半熟的,故事叙述者试着去敲开一个,却发现是面制的。他觉得母鸡肚里不会有什么好东西,本想把它扔出窗外,但他在鸡肚子里面掏了一下,却掏出了一只在加胡椒的蛋清中有用的无花果啄鸟。”而这奢侈的一餐甚至往往不必吃完,要将其中的一半从窗口倒出去,以显示主人家的慷慨。当时奢靡的风气如此之盛,乃至于“一个小学生的课本中画了一个叫做克罗考塔的会说话的猪,它恳求人们用胡椒、干果和蜂蜜把它烹调得香一点。”简直像是《中华小当家》里的寿司卷们。
看此书,香料之于罗马,简直就如同鸦片之于大清,不但造成大量财富外流,还腐蚀了整个帝国的风气。在罗马覆灭之后,对香料的使用被各地蛮族继承下来,为千年后欧洲地理大发现时代的奠定了品味上的基调。当然,封建王公比不上罗马贵族的气派,东方虎视眈眈的穆斯林世界也让他们摆不起这样的排场,不过生活中的品味总还是要讲究的。香料成了腐败的葡萄酒和啤酒的解药,盛宴上的点缀和腌肉的防腐剂,甚至是对抗瘟疫的良药。出乎我意料的是,居然连查理一世、鲍德温一世和罗兰这样伟大的武士,死后的遗体也是用香料处理的,这说得好听是防腐,说得不好听和腌咸肉没什么区别。
而香料之于肉体的作用,主要是春药和药品。特纳介绍了西欧宫廷中的一种媚术,取一只鸡,“以基督的名义”将其杀死,然后用5根丁香刺穿它的心脏,口中一边不断念叨“以基督耶稣的名义……他曾像你(指鸡)现在一样受难”,同时把刺入的丁香做成十字状。“服用之后,回心转意的情人就会由你随心所欲”(p228)。至于“使小JJ重振雄风”之类的事情,更是不在话下。
说到药用价值,我看完《香料传奇》才发现,原来西欧对食物也有类似中国的“热/寒,温/凉”这样的分别,此外还有“干/湿”的分别,羔羊肉温热而湿,水果寒冷而湿,而香料则是干而燥热的,有助于提升生命活力。这也解决了我另外一个疑问,为什么西方民族喜欢把水果放进糕点里烤着吃?什么蓝莓派、香蕉派之类,原来都是为了祛除其中的寒气呀。
说到香料在精神上的妙用,倒不是熏香提“神”,这一点已经在“肉体”中提过了,而是指的“敬神”。“神”是什么,东西方自有不同理解,由此也可见特纳作为一个西方人坚持“肉体/精神”这一基督教二分的文化背景。
焚香祭神这一点东西方共通,早在《圣经》中就记载了希伯莱人焚香祭拜上帝的规格。特纳在这里梳理的“焚香史”让我惊讶的一点,是其中分明透露出了一条信息:“多神/一神”信仰与享用香气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对应关系。一般而言,多神教难得有统一的教规和信条,对信徒要求较宽松,因此宗教生活中往往会更重视那些肉欲和物质的东西,用香祭神是常见形态(想想古罗马人和印度人的信仰就知道)。在与多神教斗争中发展起来的一神教在经验和教理上都会自然而然地厌弃这种做法,强调清心寡欲,专心奉神,“基督信徒抱有这样的理念:把物质性的香料祭献给非物质性的神是荒谬的,为什么要把可朽的香料贡奉给不朽的存在?”拉克坦蒂说:“凡可朽的东西……与永存之物是不相容的”。(p287)在坚守神格唯一的年代,基督徒严格限制香气的运用,可是众所周知,今日的天主教大量使用焚香,随便猜想一下,这与其在漫长的年代中默许了对圣母玛利亚以及圣徒的崇拜有关吗?新教徒不使用香料,是因为他们坚持三位一体之外别无神祗吗?有意思的是,最严格的一神教伊斯兰教彻底抛弃了焚香的方法。这让我们仿佛能从中摸索出一点规律性的东西。当然,这只是一个设想。在神奇的、仿佛可以通灵的香料与神之间联系起来是人之常情,香料仿佛是神圣世界与世俗世界之间的一道桥梁,多神教的天堂不在尘世之外,而一神教的天堂往往高踞云端,要不要在祭祀中泄露神的机密呢?或许这就是人们在仪式中对使用香料有这种争论的原因吧,我猜想。
顺便可以说一句,造就香料在西方神圣信仰中的这种特殊地位的,是一种很奇妙的社会学。当时人们普遍相信,香料是顺着天堂的河流落向人间的,是世俗与天堂之间的桥梁。这一半是出于香料的物性,一半当然与欧洲与东南亚远隔重洋有关。香料来到欧洲,要经过多次转手,而商人们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对这种神话只会广为宣传,不会轻易拆穿。于是就造成了一种不易拆穿的迷信——香料确实与上帝有关。
由经济决定论者和功利主义者勾勒出的世界史无疑是有重大缺陷的,他们忽略了在全球化的早期,推动全球化和资本主义发展的力量,往往不是去寻找那些影响人们生死的重要物资,而是一些奢侈品,乃至为了一些精神上的追求。《香料传奇》勾画出的史诗画卷恰恰在这一点上是最值得称道的,读着这本妙趣横生的历史,我仿佛回到了500年前,神游那个千帆竞发的大时代。远渡重洋的西欧殖民者每到一个地方,都会去叩问陌生人的门,不厌其烦地重复一个弱智问题:“你们这里有基督徒和香料吗?”今日光鲜文明的欧美民族的祖先,正是这么一些锲而不舍的土鳖,悖谬的是,恰恰正是这么一些土鳖,推动了整个世界的变革。
书里还有很多好玩的细节,罗列一下:
原来在达迦玛第一次达到印度之时,已经有热那亚的商人在那里了,所谓的“地理大发现”,其实是“西欧人的地理大发现”。其他的“大发现”亦可作如是观。
古欧洲人不洗澡,原因倒不是水源难得,而是因为他们认为清洗身体会使得毛孔打开,使人的身体更容易受感染。
原来14世纪席卷欧洲的黑死病罪魁祸首很可能是香料贸易,黑死病最早于14世纪20年代见于中国,是由一只受感染的黑鼠血的跳蚤传播的病菌引起的。最初传入欧洲是经由罗马人与印度的越海贸易。
香料在西欧贵重非常,甚至胡椒可以当作一般等价物流通,还有人用银屑来掺假,大概算是最落足本钱的造假了!
还要挑个错,这本书总的来说翻译得不错,但这个错还是太明显:
p101,把法显(Fa-hsien)翻译成了“法师”,汉译本中出现这种大Bug,替高僧哭两声。
最后要为三联书店惋惜,这样一本学术专著居然把参考文献全部略去,实在是与三联的形象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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