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性、创造与爱——读别尔嘉耶夫《论人的使命——悖论伦理学体验》
别尔嘉耶夫的《论人的使命——悖论伦理学体验》谈到了和伦理学有关的诸多问题。同时,最重要的是他追求的是一种本体论伦理学,而不是认识论伦理学。他试图达到对善恶本身的认识,而不是为了对有关善恶的标准进行评判。因此,他强调认识的主体性,认识的主体从不是抽象的,而是个性的。
首先,别尔嘉耶夫论证了善恶的问题,其中恶的起源问题是伦理学的关键。恶是从哪里产生的?为什么上帝不能阻止恶?地狱的存在是为了惩罚恶人吗?恶不是从善中产生的,恶也不是来自于作为造物主存在的上帝,恶只能来自于虚无。自由也同样来自于虚无。
人作为被造物,人是上帝的形像和样式,上帝在创造活动中造人,人因此也能够创造。创造是从无到有的过程,因此创造也同样是从虚无中开始的。在这里,别尔嘉耶夫区分了生产和创造。生产是自己原有的一部分逐渐演化的,因此生产并非创造。创造从虚无中产生,因此也从自由中产生,没有自由就没有创造。人的身上有个性,而个性是上帝所创造的,是天赋的一部分。个性和个体不同,一个人完全可以是个体,但是却是无个性的,同时,个性也和种族不同。个性属于人的灵魂,是人身上的精神性的体现。
别尔嘉耶夫区分了三种不同的伦理学:法律伦理学、救赎伦理学和创造伦理学。其中,法律伦理学是他试图否认的,因为在法律伦理学与人的个性无关,也与个体的人无关,规范和法则扼杀了个性。法律能够惩罚恶,但是却无法使恶转化。恩赐伦理学却不同,恩赐伦理学是与基督的救赎联系密切,人是有罪的,但是基督却承担了人的罪,被钉十字架,这种献身就是一种救赎行为,而这种救赎源于上帝对人的爱。“哪里没有爱,那里就没有善。爱不要求也不等待奖赏,它自身就是奖赏,是对存在的照耀和改变,是天堂存在之光……帮助近人,行善事,都是需要的,但不是为了拯救灵魂,而应该是出于直接的爱,为的是把人们连结起来,为了把灵魂在上帝的国结合在一起。对人的爱自身就是有价值的,它自身里就有内在的善的质。”P143救赎之所以成立,是因为善恶是能够相互转化的,并且认身上有着全部的复杂性。第三种伦理学是创造伦理学,创造是对时间的挑战,时间本身具有双重性,一方面时间让人焦虑,时间压迫人,甚至时间抽取人所取得的成就,让人怀疑所有努力的意义,另一方面时间给人希望,让人在对未来的憧憬中得到安慰。但是创造却是指向永恒的,创造是一种上升行为,同时,人也只能在自由中进行创造,人的创造也是和自己的个性密切相关的。
别尔嘉耶夫的伦理学强调的不是善恶的彼岸,而是彼岸与此岸的关系,是两者之间的相互对视,如果彼岸存在,此岸意味着什么?在这里,似乎人的努力就是为了回到彼岸,有时人会想起对天堂的回忆。但是此岸充满了谎言,这种谎言被包裹在生活的日常性当中,甚至以善的面目出现。而地狱的存在,并不是为了惩罚恶人,如果认为地狱只是为了惩罚恶人,这实际上却说明了善人自己身上善的可疑。
在各种价值判断被不断怀疑和解构的今天,别尔嘉耶夫的伦理学对我们实际上有一些启发,有些是对我们观念的补充,有些是对我们观念的颠覆。比如,对精神性的格外强调。虽然这种对精神性的强调在古今中外的经典著作,以及先贤圣人的言行当中并不罕见,但是别尔嘉耶夫的精神性同样有自己的独特之处,这种独特之处就在于积极地肯定个性、创造和爱的意义。尤其是个性,因为在中国的文化当中对个性的分析和提倡是比较少的。
别尔嘉耶夫对爱的论述同样值得一提。他认为性与爱的问题同样是个性与个性的结合。但是在种族中,这两者都被庸俗化了,即使有着种种仪式,但还是缺乏精神的本质。爱不是一种抽象的精神或者理念,爱永远意味着对近人的爱。
因此,要行动、要创造、要爱,要积极地实现自我,实现自我的过程就是实现上帝的意志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