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教授推倒女学生,或者死亡、肉欲、爱情的真诚茶话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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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忘书》的第一节里,米雷克叔叔和某丑阿姨做爱,该阿姨很政工团的训斥他“你丫做爱太知识分子了”。类似桥段在《爱德华和上帝》里也有,属昆德拉老师欲罢不能,写之不休的情节。《耻》里,老教授按倒了某女学生,然后搞砸了工作;《洛丽塔》里,亨伯特老师37岁,洛姑娘12岁。最后,罗斯让一个62岁的教授,扑倒了一个24岁的姑娘。
(噢,也许这还不是年龄差距最大的……《指环王》里阿拉贡被某国公主青眼时,不是说自己87岁了吗?忒修斯扯着海伦上金羊毛地毯时也很老了……好吧)
一个垂老者对一个青春身体的向往,爱情究竟是寄于生理欲望的自我暗示,还是真有其实?小说开始讲了那串爱情故事,然后是漫长的、琐碎的细节陈列。美国生活方式,60年代到90年代的改革,性,朋友的死去。我以为这串说教会一直追随到书的最后一页,但幸而,没有。24岁的,与教授相爱又分手的女孩回来了,说自己得了乳腺癌,然后,要求拍照,记取这美好的瞬间——还没被手术肢解的瞬间。
读到最后一段时,上海的温度急转直下,我在一个试衣间外,等一个女孩出来。大概有好几次,我抬头喘气,因为觉得呼吸不畅。然后我开始不怎么喜欢罗斯了。
我们有过昆德拉,他谈论身体、性,谈论性爱时的政治和自我暗示,以及压抑(在马桶上的尴尬女人,性冷淡的异国女人,许多细节);大江健三郎用性定义人时,想逃脱符号化的存在。纳博科夫那些闪烁的、蝴蝶翅膀般斑斓的意象,或者库切烙印符号般的暗示。这些人,没有一个
像罗斯一样,细致的谈论身体的细节。
细致得像个笨拙的学究。
如果没有结尾那刺人心扉的一笔,这个小说让我头疼。美国犹太小说家有贝娄,他虽然讲述知识分子,但冷静而智慧,一针见底;或者马拉默德,和他那些轻快的故事;或者塞林格,他是魔鬼。可是罗斯,他黏糊,而且学究气;,很美国化——那些“新闻小说化”“小说社论化”,在电视讲座上频频露面的,贝娄笔下的知识分子们。他真的在谈论身体、爱欲,谈论生活方式对相处关系、性、肉体对意识的关系。
如果没有那个结尾,这个小说缺乏一个小说的模样——海明威和塞林格,以及麦卡勒斯,他们是把东西做好,端到桌上,冷静站在一旁,由你一层层借开。而罗斯,应该赞许他的真诚,但他确实有一点——比起其他大师——笨拙。这个小说被他写成了一个结构诡异、前半截光滑,中间毛茸茸的东西:而且不像长江7号那么可爱。
可是我还是被打动了,那个结尾,康秀拉回来,而且用死亡、爱情和对美好身体的悼念,煽了我的情。罗斯很细致平缓的,把他一整本书谈论的美好剪碎了。于是,中间的琐碎道理铺陈变成了缓冲,开头的绚丽也有了后续。
于是我就忘掉了这是又一个怪叔叔教授推倒女大学生的故事,而是一个老头子真诚的讲肉欲、爱、生活方式的道理,最后黯然神伤,用一个哀伤美丽结尾结束谈话的茶话会。
PS:
所以我也理解罗斯得不了诺奖的原因了……他执意于做一个“美国”作家,而他又不如托尼·莫里森那样,“美国”得具有社会意义。毕竟莫里森个黑人女作家。
(噢,也许这还不是年龄差距最大的……《指环王》里阿拉贡被某国公主青眼时,不是说自己87岁了吗?忒修斯扯着海伦上金羊毛地毯时也很老了……好吧)
一个垂老者对一个青春身体的向往,爱情究竟是寄于生理欲望的自我暗示,还是真有其实?小说开始讲了那串爱情故事,然后是漫长的、琐碎的细节陈列。美国生活方式,60年代到90年代的改革,性,朋友的死去。我以为这串说教会一直追随到书的最后一页,但幸而,没有。24岁的,与教授相爱又分手的女孩回来了,说自己得了乳腺癌,然后,要求拍照,记取这美好的瞬间——还没被手术肢解的瞬间。
读到最后一段时,上海的温度急转直下,我在一个试衣间外,等一个女孩出来。大概有好几次,我抬头喘气,因为觉得呼吸不畅。然后我开始不怎么喜欢罗斯了。
我们有过昆德拉,他谈论身体、性,谈论性爱时的政治和自我暗示,以及压抑(在马桶上的尴尬女人,性冷淡的异国女人,许多细节);大江健三郎用性定义人时,想逃脱符号化的存在。纳博科夫那些闪烁的、蝴蝶翅膀般斑斓的意象,或者库切烙印符号般的暗示。这些人,没有一个
像罗斯一样,细致的谈论身体的细节。
细致得像个笨拙的学究。
如果没有结尾那刺人心扉的一笔,这个小说让我头疼。美国犹太小说家有贝娄,他虽然讲述知识分子,但冷静而智慧,一针见底;或者马拉默德,和他那些轻快的故事;或者塞林格,他是魔鬼。可是罗斯,他黏糊,而且学究气;,很美国化——那些“新闻小说化”“小说社论化”,在电视讲座上频频露面的,贝娄笔下的知识分子们。他真的在谈论身体、爱欲,谈论生活方式对相处关系、性、肉体对意识的关系。
如果没有那个结尾,这个小说缺乏一个小说的模样——海明威和塞林格,以及麦卡勒斯,他们是把东西做好,端到桌上,冷静站在一旁,由你一层层借开。而罗斯,应该赞许他的真诚,但他确实有一点——比起其他大师——笨拙。这个小说被他写成了一个结构诡异、前半截光滑,中间毛茸茸的东西:而且不像长江7号那么可爱。
可是我还是被打动了,那个结尾,康秀拉回来,而且用死亡、爱情和对美好身体的悼念,煽了我的情。罗斯很细致平缓的,把他一整本书谈论的美好剪碎了。于是,中间的琐碎道理铺陈变成了缓冲,开头的绚丽也有了后续。
于是我就忘掉了这是又一个怪叔叔教授推倒女大学生的故事,而是一个老头子真诚的讲肉欲、爱、生活方式的道理,最后黯然神伤,用一个哀伤美丽结尾结束谈话的茶话会。
PS:
所以我也理解罗斯得不了诺奖的原因了……他执意于做一个“美国”作家,而他又不如托尼·莫里森那样,“美国”得具有社会意义。毕竟莫里森个黑人女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