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追求的是什么样的女权主义?
经历了启蒙运动,法国大革命,废奴运动,女性投票权,马克思社会主义,二次世界大战,现代社会以不分性别、贫富、种族、宗教的人人平等为正确价值追求。很难相信主流社会受过教育的人会公开宣称说,女性就是不如男性,不应给予女性投票权、受教育权、财产权、婚姻自由权,不管他们是否会有双标的举止,或者虽然有歧视却不自知,至少他们抽象地认同了性别平等这个观念。当然以上论述主要针对我感受到的(一个还未踏上社会的学生,也没有亲身受过极端性别差异对待)中国(穆斯林等国家除外)氛围来说,仅为有限不完善视角。
个人觉得,现在的“女权主义”和“男权主义”一样殊途同归地名声不佳,一些百度新闻、微信公众号、知乎、豆瓣评论给了我这样的感觉。人们都是根据字面意思理解“女权主义”,不管男人还是女人,所以“男权”是男性权利大于女性权利,那么“女权”就是女性权利大于男性权利了?孔子说,人不患寡而患不均,如此为了追求人生存尊严和公平的男女同胞当然对“女权主义”没有好感,更何况各种新闻报道一些稀奇古怪的女权主义者的表现更是给这个易误导人的词汇抹黑。不过其实我目前也还没有系统研究过“女权主义”到底代表什么诉求,只知道它很混乱,有很多流派分支,和政治分为封建主义、寡头政治、社会民主制度、极权主义、资本主义等等一样。所以现在对外如果想介绍,只会说自己是“平权主义者”,一来不容易引起误会,我本来也只追求形式平等,因为人和人的确有基因和后天努力的不同,不能追求完全的平等。二来表示自己关注的不仅局限于性别问题,人类其实还有很多关于公平正义的议题,性别只是其中的一环。
《第二性》一开始就抛出了“女人是什么?”这样的问题,它要为我们今人追求的不管是“女权主义”也好,“平权主义”或是别的什么称谓也好一个立论的前提。即,我们是否有必要追求男女平等?如果女人本身能力天资就是弱于男性,我们为什么要赋予与她生理因素不相匹配的权利?这不是违反“天理”了吗。波伏娃告诉我们,女人不是生来就有的,就像人类是历史的产物,女人是作为男性的“他者”存在的第二性。上帝先造出亚当,再用亚当的肋骨造出夏娃,就是典型体现。
《第二性》文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