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曾在天涯
这篇书评可能有关键情节透露
一、与《曾在天涯》的缘分
2005年左右,我读初中时去书店买练习册,在打折区挑了这本书,阎真的《沧浪之水》,墨绿色的书皮,内有两部长篇《沧浪之水》和《曾在天涯》,五百多页,沉甸甸密麻麻,只要两块钱,真是赚了。那时读小说,目的就是摘抄好词好句,提高作文水平。通篇也读了下来,却不觉得享受。十二三岁的心性里,只体会到现实主义小说的冗长、松散和苦涩。
《曾在天涯》里面的情节,印象很深的,是男主和妻子去看大西洋,海风海浪拍岸,十分阴冷,那是明亮的加国梦被拍碎的苍凉。另一个情节是他们两个掩护着偷大垃圾桶,洗净了用来发豆芽,白花花的塑料桶里面湿沥沥的,冒着豆腥味。
他们那个时候,漂泊在加拿大,在省钱和赚钱里打转。那个年纪的我,还未想过自己长大也要赚钱,斤斤计较;更不能理解为什么要削尖脑袋,去什么天涯;最不会料到的是,我也漂泊到了“天涯”。
最近,突然想到这个书名,去豆瓣搜索,发现上世纪90年代至少有过三个版本,最近一篇书评是2018年12月份的。一本书的生命周期并不长,庆幸依旧有人记得它;也可惜已经一年半没有人为它作评,不知下一次,谁能想起它。
就像我们今天依旧读王小波,余华,老舍一样,很多阅读的体验,有了特定作家、特定时代,才能实现。今天的许多书,新奇、明亮、诡异,却不能替代那些过往的故事。我决定再读,是因为萦绕在我脑海中十几年,念念不忘,也是因为我以为自己终于可以理解书里的留学生活了。《曾在天涯》的基调,又比许多当今留学小说沉重,带着那个年代特有的艰难底色。
二、在加国的异乡青年
《曾在天涯》讲的故事,就是80年代,几个漂泊在加拿大的留学生,在异乡挣扎,试图寻得一席生存之地。三十多年前的留学,与今日并不相同,他们能获得一张船票,漂过太平洋,就已经倾尽财力和心力。几年的倾力准备更是催人老,况且压了一大家人的希望。踏上北美的土地时,他们已经没有了花样年华的心思,只有磨破头皮要活下来的那点韧性了。
高力伟以探亲签证,在妻子林思文赴加一年之后,也乘上了去往北美的飞机。对他来说,一切都来得太容易,太不真实,以至于他到了加拿大时,抱有强烈的幻想,那就是加拿大很欢迎他,在这片土地上他可以轻松地赢得尊重,出人头地。殊不知,他的这张签证,是妻子跑前跑后,花大力气得来的。
而再见到思文时,他意识到,思文看他的眼神里,已经少了崇拜——妻子已经不是当年温柔顺从的小女人了,而是被异乡锤炼得满身盔甲,无所不能。角色互换,他大男人的自尊心作祟,无论在加国的人群里,还是自己的小窝中,高力伟受尽挫折,连带着这段婚姻都滑向深渊。
出现在高力伟生命力的另一个女人,张小禾,比他小上七八岁,心里还留着些理想主义,对文人的才华十分钦佩,就不可救药地爱上了他。而此时的错位在于,高力伟已经领略到了金钱的厉害,手里的文采也已经为自己所不屑了。爱情虽在,他们却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如果平和地接受金钱的力量,放下知识分子的一点骨头,在加国依旧是有生存之地的:安稳的物质生活、爱情,还有国内家人吹嘘的资本。偏偏,高力伟承认自己的无能、势利,又纠结于被践踏的自尊,抛下爱情、绿卡,带着鼓囊囊的荷包,回到故国。三年,只是天涯沦落,不知又老了多少岁。
而思文、张小禾依旧在大洋彼岸死磕。她们也说不清自己的理想是什么,就是一直挣扎着、期待着。
三、为什么读“过时”的书?
故事似乎很俗套,那为什么要读这样一本过时的书呢(毕竟是八十年代的留学故事)?
我总觉得,我们这一代人太成熟,太精明了。从年幼到成年,总有一些攻略教我们成长。太早地,我们相信了人间险恶,也信了人生箴言,就尽可能地沿着安全、正确的轨道前行。于是,我们长成了精明的大人模样,却是在复制别人的成长途径。很早地,我们就开始自嘲“佛系”“低欲望”,看似参透人生了,其实,热血的年纪加起来都不多,更不曾仔细探索和思考自己的人生啊。
回看《曾在天涯》,高力伟固然算不得高尚,但他随时关照自己的处境,三十出头,半夜三更从出租屋被拉出来聊人生,聊到死胡同,黑洞洞,还有不甘心,一定要追问“意义”“尊严”。这样的执拗,我不曾有过,这样深的痛楚,我不曾体验过。我相信那是八十年代青年特有的勇敢和惶惑,他们也不惧怕一次次去叩问人生难题。
如果把自己的人生抉择,与那几个年轻人相对比,我们也就终于可以反思,自己懦弱吗?在阅读高力伟式的大段剖白中,我也愈来愈觉得自己缺乏自省的能力和勇气。高力伟、林思文和张小禾懦弱吗?他们在同一个异乡生活三年,一个逃回祖国,另外两个继续苦守。高力伟已经握住了绿卡,待不下去,是因为他的自尊心不允许,即使有爱情和绿卡共同对抗,都不能勉强。他的一段段内心剖白,真让人觉得又肉、又较真、又怯懦、又矛盾,自己把自己否定了个彻底。我读得心惊肉跳,觉得这样不光彩的男主真是少见,又感慨自己就是高力伟这样肉的头脑,甚至连自我剖析都做不到。换一个角度想,在外人看来,高力伟简直就是风萧萧兮易水寒的壮士形象了——在加拿大三年,攒下五万加币,得了个“大陆作家”的名头,舍弃绿卡和爱情,踏上归国的飞机……
林思文和张小禾自然更谈不上懦弱。思文的处境很容易有代入感。她费劲力气给丈夫争到身份,经济上独自支持,才不到半年,因为自己不够温柔小女人,婚姻渐渐分崩离析。两人分手后,已经是三十岁的年纪,混在学生之中显老;离开学校又无容身之处。高力伟简直就是没有良心的渣男,神奇的是,她还是与高力伟成了平和的朋友。高力伟回国,人人都道“老孟(高的称呼)还会回来的(回加拿大)”,只有林思文断言,他不会回来了。夫妻不成,他们心里还有一部分互相理解,惺惺相惜。她真是辛酸又大气。
张小禾是书里的白月光,二十四五岁的学生,自知美貌,但避了众多追求者,爱上餐馆打工的高力伟,只因他的文采。他把笔头当工具,她却把文采当作思想。小禾说的最多的话,就是,吃苦她不怕。高力伟终于找到一个温柔仰望他的人,可还是行不通。当女人只能走了他的风头,他不平衡;当女人给他足够温柔,他又自卑心作祟了。
我总在想,高力伟回国真的就能找回大男人的存在感吗?还会有思文这样的朋友,小禾这样单纯爱他的人吗?而以后,小禾也许就关掉了心里白月光的那套爱情标准,独当一面,愈来愈像林思文的模样。他们以为这三年的岁月是苦涩的,没有回报的,但其实,这可能是最丰富、最理想的了。他们谁都不懦弱,不妥协,日后谁都要长叹一声。
再读《曾在天涯》,还有一重非常重要的原因。那就是加国的留学岁月太过深刻,每一个选择都不可回头。这与我们今日所受的教育并不相同——今天,我们总以为一条路不通,会有另一条,生活是体验派,允许试错。今日的飞机飞回,明日又可返程,决定开始变得轻飘飘的了。这时“一生只够爱一个人”的庄重就十分令人感叹。
在我已有的人生岁月里,有过最深刻的两次旅行的经历。一次是11岁离家读初中,待了一个月才第一次返回家里,正值中秋前,最后一段路程,我和姐姐坐在母亲的三轮车上,在黑暗里,风吹着,眼睛不自觉流泪;到了家中,小院子里面胖胖的白萝卜长出半个地面,植物茂盛。那时,我觉得20公里的距离,1个月的时隔,如同一辈子。另一次是出国的飞机上,下面是雪山连绵,一去不知何时归,这样的不真实感,包裹了我很久很久。再之后,出行、离别,都没有了那么不可回头,那么遥远的庄重感了。
我当然为今日留学普及,航班频繁,通讯发达而开心,绝不愿意舍弃掉这样的便利。也只有重新读起《曾在天涯》这样的书时,才能感受到那种一次挥别,再无相见时日的悲伤,这样的情感体验,就寄托在这样“过时”的书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