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长大,就要疼痛
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致我们终将腐朽的青春。我喜欢这个题目,再见青春,我们每个人都要去挥别的岁月,象彭坦在少年故事中唱的那样“这喧闹的歌声,唱不尽过往,直到喉咙沙哑,直到精疲力尽。”青春就是这样的一种向往,一种过程,一种回望,一种怀念,是我们耗尽一切所换来略带忧伤的甜蜜回忆。
说实话,我不喜欢郑微,不喜欢林静,也不喜欢陈孝正,他们都各自有各自的缺点,或者作者就是想写这样的现实,告诉我们没有完美,连偏爱完美也不行,追求完美就是种追求痛苦与绝望的过程,现实种种,就是这样,所以,在最后郑微选择了林静,这不是个好结局却是最现实的结局。
看到最后我也没搞明白郑微究竟爱谁,是林静还是陈孝正,当她二十二岁,站在山顶上喊:“美国,万恶的资本主义国家,我恨你,你把我的男人还给我!”的时候她的心里想的是谁?其实她爱的不是他们中任何的一个,而只是因为一个伤口,青春在她的心上划下一个伤口,她以为流血了,疼痛了,就是爱了。
全书中说的上喜欢的人物是阮阮,她美丽温柔知书达礼,满足了所有人对完美女性的幻想,她勇敢的爱,竟也勇敢的隐藏,却没有勇气去勇敢的恨,她死了,不是因为碰巧如此,而是这样的完美必须去死,死才是她追求的永恒,才能让她的美丽永恒。
关于林静,一定要说说,因为小善迷恋的要死要活的,这与我给小善定义的最佳男友形象一点也不符合。林静帅气有才华,可是大家好象忽略了一些重要的东西,他付出的是全部的爱么?没有人会认为是吧,一声不响的出国又一声不响的回来,郑微只不过是他一路成功的路上唯一没有满足他的一个片段,他追求的只是整个人生没有污点没有遗憾,他只是为自己而已。他是比不上陈孝正的,当然,阿正也不是什么好鸟,为了金钱地位抛弃郑微去了美国不说,回来还顺带带了个千金LES假结婚,还图谋继续与郑微搞地下恋情,卑鄙。即使他哭他醉,可他却不曾为爱放弃什么。
唉,就没一个好鸟满足我的花痴遐想。
郑微,玉面小飞龙,记得你说过的话么“我是我是天下无敌的玉面小飞龙,什么我得不到?”最后你得到了些什么呢?
错过的,就放弃吧。要长大,就要疼痛。
正如故乡是用来怀念的,青春就是用来追忆的,当你怀揣着它时,它一文不值,只有将它耗尽后,再回过头看,一切才有了意义――爱过我们的人和伤害过我们的人,都是我们青春存在的意义。
我觉得,记得,就是存在的意义。
说实话,我不喜欢郑微,不喜欢林静,也不喜欢陈孝正,他们都各自有各自的缺点,或者作者就是想写这样的现实,告诉我们没有完美,连偏爱完美也不行,追求完美就是种追求痛苦与绝望的过程,现实种种,就是这样,所以,在最后郑微选择了林静,这不是个好结局却是最现实的结局。
看到最后我也没搞明白郑微究竟爱谁,是林静还是陈孝正,当她二十二岁,站在山顶上喊:“美国,万恶的资本主义国家,我恨你,你把我的男人还给我!”的时候她的心里想的是谁?其实她爱的不是他们中任何的一个,而只是因为一个伤口,青春在她的心上划下一个伤口,她以为流血了,疼痛了,就是爱了。
全书中说的上喜欢的人物是阮阮,她美丽温柔知书达礼,满足了所有人对完美女性的幻想,她勇敢的爱,竟也勇敢的隐藏,却没有勇气去勇敢的恨,她死了,不是因为碰巧如此,而是这样的完美必须去死,死才是她追求的永恒,才能让她的美丽永恒。
关于林静,一定要说说,因为小善迷恋的要死要活的,这与我给小善定义的最佳男友形象一点也不符合。林静帅气有才华,可是大家好象忽略了一些重要的东西,他付出的是全部的爱么?没有人会认为是吧,一声不响的出国又一声不响的回来,郑微只不过是他一路成功的路上唯一没有满足他的一个片段,他追求的只是整个人生没有污点没有遗憾,他只是为自己而已。他是比不上陈孝正的,当然,阿正也不是什么好鸟,为了金钱地位抛弃郑微去了美国不说,回来还顺带带了个千金LES假结婚,还图谋继续与郑微搞地下恋情,卑鄙。即使他哭他醉,可他却不曾为爱放弃什么。
唉,就没一个好鸟满足我的花痴遐想。
郑微,玉面小飞龙,记得你说过的话么“我是我是天下无敌的玉面小飞龙,什么我得不到?”最后你得到了些什么呢?
错过的,就放弃吧。要长大,就要疼痛。
正如故乡是用来怀念的,青春就是用来追忆的,当你怀揣着它时,它一文不值,只有将它耗尽后,再回过头看,一切才有了意义――爱过我们的人和伤害过我们的人,都是我们青春存在的意义。
我觉得,记得,就是存在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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