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的彷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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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二零年七月夏日,鲁迅在他一篇千字小说《一件小事》中开篇写道,“我从乡下跑到京城里,一转眼已经六年了。其间耳闻目睹的所谓国家大事,算起来也很不少,但在我心里,都不留什么痕迹”。小说写的确是一件普普通通的小事,放到一百年后的小学高年级作文来看也不难理解:讲“我”冬天某日在京城人少的大街上坐人力车,车不小心别了一位女人,女人缓缓倒在地上,说,“我摔坏了”;交流之间人力车夫将女人缓缓搀扶起来,不远处所见一个巡警也走了过来……此事便由巡警处理,“我”托巡警将一把铜元交给车夫,像是车费又或者某种补偿。举这个例子倒不是真的想说此时年届不惑的鲁迅为何作了一篇“小学高年级作文”,而要注意到的是“小事”的开篇,到京城已六年,“在我心里,都不留什么痕迹”。
鲁迅于民国元年二月辞去绍兴师范学校校长职务,后在教育部领一份工作,当年五月随教育部到了北平,从此开始他的京城生活,直到1926年因乱南下。这期间,正如他在《一件小事》中所言,多少“国家大事”,连同多少普通人的生活,都在他眼前,在他亲身参与下发生着。鲁迅对政治、时事和民生第一阶段的感受与思想,集中体现在他于1922年出版的首本小说集《呐喊》中。那是一本充满个人精神和观念,在文学创造做既带着开创性的个人色彩和一些对西方小说的模仿痕迹(如《狂人日记》),在中国现代小说史不可绕过的小说集。就中国现当代文学百年经历而言,鲁迅的《呐喊》已经成为“经典”。吸收鲁迅小说的方式有许多种,而鲁迅的面目仿佛早早稳定下来了,其中第一清晰的便是教材上所言的“民族魂”,是文学“旗手”。《呐喊》令人见到一位眉头紧锁忧国忧民象征性极强的小说家鲁迅,许多后来常用的词语(如刚刚提到的“忧国忧民”仿佛是专为鲁迅而新造的),那也是留日学生周树人弃医从文后拿着手术刀般的思想的笔的鲁迅。《呐喊》最适合讲授,适合在广场上朗诵,它的内在是粘稠的,呼唤性的,这些特征从它塑造的人物如《狂人日记》中的阿Q(quei)、《孔乙己》中的孔乙己、《药》中自己并不发言的烈士夏榆中得以彰显,甚至那种挥之不去的命运与救亡的气息,那种青年导师式的启示,还表现在死者坟头高树上的昏鸦身上——既痛心,又绝望,仿佛还带着不愿失去又看不见的希望。《呐喊》适合作为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当时期或相隔不远的文学成果,拿出来去与他国交流——如同一九八零年代导演田壮壮、谢晋、张艺谋、陈凯歌那些表现中国古老传统的电影(《黄土地》、《芙蓉镇》《活着》《霸王别姬》等),有代表性,醒目,适合摘选到义务教育的课本上,作为一种文学和历史教育。而在人类的历史上,流血的事虽不罕见,平民的生活确是更日常的。我们见了有理想的人被害流血,自然会激起强烈的情感,但以复刻、凝聚和升华人的精神的文学作品而言,对一个个看似普普通通的人、普普通通的人生的描述,对一个在日常生活中生老病死的人的手术刀般的观察和写作也许是更接近永恒的。笔者因此也倾向于夏志清教授在《中国现代小说史》中对鲁迅小说的看法,他认为《彷徨》比《呐喊》要好,尽管“它的主要氛围是悲观沮丧的”。悲观,沮丧,这倒是一个人最为日常的情感,乱世中有,太平盛世、普普通通的日常生活中也少不了。当文学从注重典型的苏联小说式的现实主义,退回到契诃夫式的写普通人,或者再如夏志清教授所比较的乔伊斯的《死者》和鲁迅小说中的“死者形象”,前者也都是普通人的生老病死,不是那种暴跳如雷的文学,而体现着一种隐隐的悲哀,可以忘却的烦恼,它们都容纳在人生的长河里。我们甚至可以将《呐喊》中的《一件小事》视为《彷徨》的萌芽,从一个大街上被人力车夫无意撞到的女人开始,从一次恻隐之心开始,再到《祝福》中失去了丈夫又失去孩子的祥林嫂,到《在酒楼上》和《孤独者》中的吕纬甫和魏连殳……因为绝大多数人并不是生活在如火的环境里,也并不需要“迎头痛击”式的醒悟——即便需要,我们依然更倾向于“小”的意义,悲哀的意义,正如一个人看到火的意义。《彷徨》中小说的写作时间跨度只有两年,首篇《祝福》始于1924年,末篇《离婚》终于1925年底——1926年,《彷徨》出版,是作家鲁迅的第二本小说集,也被认为是水准最高的一本。作为一位生于江南、成长于江南的作家,鲁迅的三部小说集本本各有特色。一个有趣的比较,说鲁迅曾两次回到故乡绍兴而别有感触,都体现在先后的两本小说集中,而他终究没有(在人生意义上)第三次回到绍兴,回到所谓“鲁镇”——我们可以假设,如果鲁迅于三十年代的某年第三次回到鲁迅,对他的写作和人生观念又会有何影响?那么他的第三本小说集可能不会是《故事新编》。当然,人生不是依靠假设推动的,鲁迅的小说成就也在他的三部完成的短篇小说集里了。
笔者所言并不是拿起同一为铁匠师傅打制出来的矛去攻击他制作的盾。矛和盾各有意义,只不过此时本人更偏爱的可能是盾罢了。偏爱盾,那我们就进一步专门来谈一谈盾,并且此番我们专门来取放大镜细细看看这块盾的某一角——我们来谈谈《彷徨》中的小说《在酒楼上》,从在酒楼上,我们去走进那位好久不见又可有可无的故人——吕纬甫。
《在酒楼上》开头也正好应对着鲁迅的第二次返乡,“我从北地向东南旅行,绕道访了我的家乡,就到S城”。这S城,我们也多半可以理解为鲁迅的故乡绍兴了。到了绍兴,照例见到故人,“旧同窗”吕纬甫就那般平平淡淡地在“我”独自一人去一家酒楼喝酒时遇到了。吕纬甫算不上鲁迅小说中多么典型的人物,他的出场也普普通通,在那间没有熟人的酒馆中,在原先空无一人的小楼上,行动迂缓的他也上楼来了。上楼便被独自坐在那里的“我”看见,认出来了,又添了两斤酒、四样菜(茴香豆,冻肉,油豆腐,青鱼干),二人便寒暄起来,谈起了两件往事:一件是吕纬甫为幼年时的小伙伴迁坟——那小坟快要落到河水中去了;另一件事情是回忆起邻居的女儿阿顺——阿顺也死掉了,死的前后颇有点像祥林嫂,也是一个女人漫长孤苦而悲哀的生活,孩童时候的阿顺想戴上红色的剪绒花,吕纬甫记起来,便想送她两朵,而可惜最终阿顺也无命去戴上那红的剪绒花……普通人命运的无常,更要加上那时代中生活的普通人的艰难与不幸,尤其是女性命运仍然拖着旧时代的锁链。生在平民和贫民家中的女儿,能长大已属幸运,而将要长大了,命里也终将要许配给一个男人,男人无所谓门当户对,而多是为了换钱,不如说是一种交易,为了家里的生活,也为了自己能继续生活下去。祥林嫂、阿顺,她们都是相似的命运,而都无法把握自己的命运。祥林嫂尚且有一次反抗,便是从原来死掉了丈夫的家中逃出来,去别处做工,但终归还是被寻——抓——了回去,又嫁给另一个男人。而阿顺呢,竟没长大嫁人的年纪,没有给家里因为自己的出嫁而带来什么彩礼,便生病死掉了。……大约是在别人家里教书(每月有二十元)的吕纬甫一边和旧同窗喝酒,一边聊着那样两件事情,作者让读者能感受到吕纬甫的叹息,觉得他虽然没有去做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但终究还是生活在小城镇里的一个好人,所谈的是他想做而没有做好的两件好事。作者就那样写了下来,两个不惑的男人说着无聊的事,一件接着一件,每一件“无聊事”中都有一位早早死掉的人,而听起来又是那样平淡的……没有一个人的生命是该当敷衍着过完又草草死掉的,而人的无常,命运的无奈,生活的不得意,让生活在当时代的人只能被命运裹挟着往前走,死掉,小坟可能被冲到河水里,迁坟时也不能找到小伙伴的尸骨……而又有什么办法?鲁迅《在酒楼上》写下的人与事也不会比《一件小事》中那不值一提的小事,比那连名字都没有的人力车夫和被车绊倒的女人更典型。1926年前后的鲁迅已经走出了《呐喊》时期。之前的人生,他经历了清亡后国家的衰颓、民族精神的衰败、普通人生活的悲苦与无常。到了当年,鲁迅也将拖家带口从久居的京城出来——那一回他不是南下旅行,而是不得已摆脱京城中军阀险恶的局面。那几年,也就是1926年离开京城的那几年,他的心依然系着平民的生活,体味着普通人的悲哀。这一时期他在小说中已经远不如从前愤怒、从前那么振奋人心,总讲些希望与绝望。就如同他在《在酒楼上》偶遇的故人和如往常一般走出的酒楼,此时没有乌鸦的预言,没有痛失子女的母亲在哭,他写下两个死去的人,写着“无聊”,两个人喝完酒一同走出酒楼,在门口分别,“我独自向着自己的旅馆走,寒风和雪片扑在脸上,到觉得很爽快”。那淡的悲哀中继续的生活,在泥土路上走出来的人,他们也在不由自主地走着,为了生存下去。鲁迅常在小说中让“我”走在路上——这种行走,也正是一个作家的悲悯之心在大地上行走。在一本叫做《悲情小说选》的书中,第一篇便是鲁迅的《伤逝》——往小了说,说鲁迅是一位杰出的悲情作家也是不为过的吧——即便他可能很厌恶这样的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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