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男式浪漫
女式浪漫很容易理解,玫瑰、烛光、温馨,以及一位体贴的男士。
而男式浪漫则没有这么强调氛围,它在意的是一种气魄。
《血色浪漫》很受我的一位友人的喜欢,主人公钟跃民几近成了他的偶像。据了解,这部小说改编成的电视剧似乎很受欢迎。我不知道电视剧拍出来是个什么样子,也没有去考察它跟小说的差异程度。不过我却胡乱猜想,友人与其说是对主人公痴狂的热爱,毋宁说是对他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的推崇。而这,应该说,在男人的心目中或多或少占有一席之地。
首先是主人公身上的一种“痞气”。这种痞气要搁今天,自然是一种流氓行为:抽烟、打群架、泡妞儿,无所事事,唯一的事业就是滋扰生事。可是主人公得益于文革前那段本身就混乱的时代背景,这样的流氓气在特定的历史条件的默许下得以释放出来,也免受了许多道德的苛责。这既应验和满足了许多男性心目中的个人英雄主义和破坏欲,同时也不用承担相应的后果——那个年代心理的扭曲、行为的变态反倒成了一种时尚和潮流,它所造成的巨大成本由社会和政府去承担了。
其次,男式浪漫不同于女式浪漫之处,还在于后者需要一位体贴懂调的男士,而前者需要多位漂亮又各具特色的女性。在时间上,主人公经历的女性基本上呈前后相继的形式,因此摆脱了令男人头痛的身陷多角恋情、无力理清的尴尬局面,同时又能丰富男士生活,体味不同恋情菜品的特色。挨个儿的来,以利于消化吸收、慢慢回味。
其中,总是有一位情深意笃、对男主人公死心塌地的女人,但她的结局一般是爱其一生而终不得。比如书中的周晓白。她从始至终对钟跃民都有剪不断的情,即便嫁作他人妇,内心深处也保留着对钟跃民的一种难以言喻的特殊情怀。她的这种爱是深厚的、忘我的、默默的。
当然,中间还需要有一位轻快活泼的女性,她因为男主人公的特殊气质而喜欢上他,但在几经波折和暗示明示之后,明白了彼此之间的不可能,于是比较从容地跳脱出这样的关系,退位朋友关系。这样的感情轻松有趣,丝毫没有如上述者造成沉重心理负担的可能,不失为男式浪漫终的一碟精致特色小菜,吃过便算完,没有遗憾,当然也无惊艳。比如蒋碧云。
在书中,钟跃民是没有喜欢过蒋的,不过作者安插这段感情的目的很显然已经达到了,她和她带来的这份未果的感情企图,只是钟一生女人和情事中的最外层烘托。
而以上所述的女性角色或者说浪漫制造片段,乃是铺垫,真正重要的是男式浪漫中总会出现一位风情万种,令男人一见倾心、不能自拔的女性,这样的女性集聪慧和妖媚于一身。聪慧在她懂得享受并积极缔造与男人的纵情之欢,而不计名分、不较后果、不追责任;妖媚在她的风情、迷人、温柔、体贴,妖精般不可琢磨,又风尘般唾手可得,把女人最“女人”(当然,这样的内涵并非是女人自身所赋予的)的一面恰如其分地展现出来。比如秦岭。
若说周晓白的情是母爱式的,蒋碧云的是姐妹式的,那么秦岭的这种爱则是情人式的——它是男人对浪漫感情的极致渴望的实现。
这种浪漫的爱,不仅需要一些无辜且无谓的女性的爱恋来进行陪衬,其自身的出现还需像昙花一般转瞬即逝——快乐总是稍纵即逝的,不快无以为乐。谁能想象须臾尽欢的情人忽而变成了长相厮守的老婆,这急转直下的颠倒乾坤会令多少男士粲然失色?浪漫已然不再,不能幻想男士还能对其想入非非,逃之夭夭唯是上策。
浪漫必然是要短暂的,唯其如此才能正好规避责任的风险。文学创作如这般才能带给读者遐想的空间,有了这一点求之而不得的距离,方能吊起看客的胃口,点燃内心微弱的欲望和想往。这当然与现实生活中一夜风流快活的浪漫不可同日而语,后者往往没那么干净利落,免不了深陷后患无穷、妻离子散的泥沼里焦头烂额、无计可施。
书中主人公一生跌宕起伏,他宁愿选择漂流动荡的而轻松无牵挂的生活,也不愿困在日常生活的琐屑繁杂里,守着一妻一灶、间或搞点有惊无险的地下感情,“苟且过活”。
书中将这种浪漫推向极致的神来一笔在于,作为情人的秦岭,不但没有给主人公带来负担和后患,到最后为了救他于绝境,反倒是以身相许别的男人,从而换来使主人公得以解脱的筹码。在做完这一切之后,她带着她的虚怀若谷、无限侠义主动消失了。到了这里,情人的角色得以完满,而男主人公的浪漫达到高潮。
秦岭的主动消失为这浪漫做到了锦上添花。她不仅曾给男主人公带来过销魂的情爱,还能秉承唯物主义观,在现实中发挥她的实际功效。
这种不需要担负责任的感情既唯美又实用,能不让人心驰神往吗?
所以,姑且为男式浪漫做一个简要的概括:
自由之身,众多情史,无担无责,意外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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