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占有的是人间
拜厄特就是阿拉喀涅,《占有》是一张网,横丝是艾什和兰蒙特,纵线是罗兰和莫德,斜纹则是诗歌和日记。严实密致、弹性绰绰。结构布局好似巴赫的创意曲,主复调蜿蜒流淌,此起彼涨,实乃美妙绝伦的阅读体验。
一、艾什与兰蒙特的故事是本书的主线
兰蒙特生于1825年,与“湖畔派”针锋相对的“撒旦派”诗人在她生前相继离世(济慈于1821年,雪莱于1822年,拜伦1824年)。艾什应略年长于她。俩人均受到了这些前辈诗人的熏陶。总的来说,艾什的作品和罗伯特·勃朗宁有几分相似,有着同样的戏剧独白风格;兰蒙特的诗有着拉斐尔前派的画风,兼具科勒律治的自然主义和神秘主义风格,同时深受乔治·赫伯特的影响,奇思妙想、意境重重、充满象征、富有张力。
艾什其他的信件是写给某类特定读者的,正如科勒律治认为莎士比亚是一位“客观诗人”,艾什的作品和尺牍也是非个性化的;兰蒙特则用神秘主义的面纱遮隐其旺盛的生命力。而在私密信札的字里行间,二人的内心碰撞激荡,如两条交绕的河流,又如两团燃进对方的火焰——兰蒙特宛是一只能与艾什这喷吐才思的火龙相互戏斗的凤凰。
维多利亚时期英国在工业和经济上达到世界垄断地位,在这一时期,达尔文写出了《物种起源》,基督教受到科学思想挑战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宗教的权威性几乎是同时代所有诗人关注的命题。艾什和兰蒙特书信往来初始就是针对宗教信仰的辩论。
艾什研究现代科学,对宗教持怀疑态度。他在作品中反求历史,以探今昔,即人类的的走向是向善还是向恶。关于“万宗归一”的认同与否即说明,艾什并不是否定上帝,而更多的是思考宗教的指导作用和现实意义(他,是否已从我们的凝视之中自行退去,好让我们能在孜孜不倦的深思熟虑之中,努力找出通向他的道路)。伽利略遥望宏观宇宙,史华莫丹窥探微观世界,而艾什则洞察人性善恶(正如爱伦在日记中所写:鲁道夫更懂得人性的歧异和善变)。而人性之莫测,岂不是综合了那宏观与微观,正是精辟深邃的那句:小至极小、大至极大!《史华莫丹》说到底还是怀疑的主题(“就是要让人类不再理所当然地自居万事万物的中心——可这么个过程,也是要将上帝打落”)。有趣的是,在《史华莫丹》中描述史华莫丹与弗莱芒神秘主义者布里尼翁的一段提到:她曾在我绝望无助之时,对我说起上帝,那超越时间与空间的永恒大爱。这里难道不是呼应着现实中兰蒙特给予艾什信念的力量吗——爱整个人类,进而相信人类将踏入光明(“是爱你。然后延伸而出”)。
相较艾什,兰蒙特忠实于她的信仰,她是圣保罗大教堂修士的女儿,自幼受到基督教的浸淫。她对通灵、显灵、降灵等很感兴趣,至于她甚至设想存在四次元时空(兰蒙特提及雷依夫人所述的“另一个不属于这个尘世的时间始终都在运转——另一个与此世相连的世界也确实存在,那里未曾改变,也没有衰败”以及《入口》的结尾句“……那光终归是另一个王国恒久不变的光芒”均说明此)已大大超出了唯灵主义的范畴。在信中,兰蒙特试图说服艾什不要怀疑耶稣,她说:“告诉我——他活着——是因为你。”兰蒙特信中有一处被译者误译了,就是兰蒙特劝说艾什采用“迂回”和“曲折”手法时提到的圣奥古斯丁对贝拉基的评论——他不正如我一般,身上流着布列塔尼的血。原文用的是Breton,现指布列塔尼人,但当时是指“不列颠人”,即占据包括现今的布列塔尼和英国岛屿地区的凯尔特人。因此当时布列塔尼曾被戏称为“小不列颠”(岛屿地区则叫大不列颠)。贝拉基是不列颠人不假,但他前往罗马之前不存在和现今法国的布列塔尼有关的事迹,而奥古斯丁则曾是不列颠的传教士(597年前往肯特王国)。如果按原书译法,就会让读者误认为兰蒙特体恤贝拉基,否定“恩崇论”,崇尚自由意志等等。而此处破折号后显然是奥古斯丁“迂回”、“曲折”的说法,因此应译为“身上流着不列颠人的血”,同他(奥古斯丁)自己一样。
兰蒙特笃信基督,但作为诗人的她信仰并不保守,这源于她的博学以及她对宗教和历史的客观认识。例如,兰蒙特更倾向于重新描绘宗教的历史而非艾什所尝试的重新审视。她向艾什指出,在詹姆斯一世时期,叙说历史和真理的人是国王(他曾亲自参与编纂出版英文版《圣经》),那时的诗人没有现代诗人所拥有的话语权,即便是巨擘莎翁也不过是位“睿智的巫师预言家”。
更确切地说,兰蒙特不是死板地恪守古老的信仰,而是怀有积极、美好的信念。这一点在《入口》的三首诗中表达得再清楚不过了:金姑娘吟的“属我之明耀大地……”说的是亚当;银姑娘吟的“属我之漫漫长夜……”说的是人;铅姑娘吟的“安息之药引”说的是弥赛亚,是心灵的救赎,是耶稣拯救人类灵魂的最终实现——“而阳光普照、百花丛生的大地则是兰蒙特自己的选择”。在兰蒙特的妙笔下,结尾柴尔德前往了另一个王国,这似乎暗示着这场救赎尚未到来。
玻璃棺材中的白雪公主、不可玷污的白色亚麻等等,这些流露着兰蒙特恪守高洁、保守贞操的情愫。通晓文学、博览群书、秀外慧中、雅人深致,这样的女性,其内心世界必定不是普通人能够领会体察的,更何况是在女性地位远低于男性的时代。大多数学者只读出了兰蒙特的小家碧玉,而艾什则一眼看出她的豪气,豪气这个词在艾什的信中不只出现过一次。艾什很清楚,兰蒙特具有蓬勃的激情和冲破枷锁的生命力,同时她因畏惧而囚禁自己的情感,并视此为所谓的自由,这使她成为一个矛盾的集合体。“孤独即是我的珍宝”,龟壳中的世界就是兰蒙特精神的庇护所。她欣赏约翰·拉斯金的一些观点,说白了,拉斯金实际上是狄更斯、萨克雷、勃朗特姐妹等为代表的批判现实主义与湖畔派的一个温和的折衷,如果按照唯美主义者认为的那样,拉斯金的理想不啻于一种功利主义,那么这种功利主义对于一位生活在女性无法获得足够重视的时代里的女诗人来说,无疑是十分讨巧的。
艾什在居所为夫人朗读彼特拉克的十四行诗和但丁的《新生》,而他自己最终同伟大的诗人殊途同归。按照史料,彼特拉克和劳拉或许从未发生过身体接触(事实上,在他将他对劳拉的爱化成十四行诗倾泻在纸张之上的同时,他和情妇生下两个私生子),彼氏把劳拉女神化,劳拉就是他创作的缪斯。但丁对贝雅特丽斯的爱更是绝对的柏拉图式,贝雅特丽斯有可能毫不知晓但丁炽烈的爱(她婚后很早病逝),他把贝雅特丽斯升华至圣母般的地位,成为一种精神解救的象征(可见《神曲》——地狱篇)。艾什在给拉斯金的信中坚定地否定那飘渺空泛的情操一说,先不论彼特拉克和但丁的情愫,不同于二位大诗人的是,艾什拥有了兰蒙特,先是肉体,继而是他真正爱的兰蒙特的灵魂——隐匿在她娇嫩可人的躯体内那极富想象力和生命力的诗性泉源,那亦是艾什向往的“暗塔”,是他想参透的神话般的玄秘。他最终也确确实实“占有”了兰蒙特的灵魂,一如获知真理般——他对她说“你是万事万物的生命”(再如《艾斯克给安伯勒》十三卷中的“驱动一切,使之豁然成形”)。
兰蒙特奋不顾身迎向爱,她写出那般露骨的描绘两人性爱的诗,她让艾什在短暂的旅途中视她为妻,这几乎是飞蛾扑火。而这份爱之于她,是一个璀璨的黑洞。“though we cannot make our sun Stand still, we will make him run.”——安德鲁·马维尔的诗作常常涵括理性与感性,兰蒙特也是二者的集合体。对于宗教,她大可“清理卧房,一尘不染”,然而面对爱情,“理性则必须沉睡”。复诵此句,二人深知,他们的爱情恰似那黄昏落日,在炽盛中迤逦而去。——“难道那源源不绝慰满我俩干渴的泉源,就将从此封死关闭。”
因此,莎宾的日记与其说提供了更多的隐情,不如说是对艾什和兰蒙特命运的总结。她那隐秘、隐晦的哥特式写作风格将兰蒙特的痛楚推向高潮,最后以兰蒙特那首用象征着遗弃婴儿的“泼洒出来的牛奶”作为主题的近乎呐喊般的诗文结束。兰蒙特重蹈了在信中所述的夏洛特小姐(为丁尼生诗中人物)的覆辙,为爱而泛舟于那死亡的河中。她演绎了企图冲破外在世俗枷锁和内在自我枷锁、挣脱命运枷锁的达户,却最终沦为了自己笔下悲惨的梅卢希娜。
二、女权和女性主义是本书的核心主题
维多利亚时代的男尊女卑到了现代竟变为颠倒的模式:罗兰缺乏男子气概,莫德则铿锵独立;罗兰其貌不扬,莫德仪态万千;罗兰穷酸,莫德有钱;罗兰是下层,莫德是贵族;“他弯着身体靠在她背上,相当于一个深色的逗点,挂在她这个苍白优雅的句号旁边。”
罗兰的母亲就是男性主导下的牺牲品,他对女性抱有同情。罗兰在经济上依靠瓦尔,加之不愿伤害她,这使得他迟迟难以结束二人早已了无生机的感情。瓦尔咄咄逼人,罗兰退避三舍。既然精神上无法沟通,只能用干巴巴的性爱解决争端。
莫德因弗格斯的男性沙文主义而与其分手,分手后自我戒备森严甚至对男性产生偏见。她封闭自我,隐藏自己女性的柔美。莫德之所以写出论文《边际的存在与阈限之诗》,是因为她自己也存在这种广场恐惧症——一方面渴望将自己放逐到不受拘束的场域,同时又把自己局限在铜墙铁壁的狭小空间。正如莫德也只有在墙和窗帘的围拢下、在她明亮安全的小窝里独自一人时,才有办法轻松安然地做自己的事(P174)。
因此,当二人最后走到一起时,绝不是简单的互补和调和,而是意味着一种自我认同,即他们各自在对方的影响下找回了自己规避甚至缺失的一面。
与之相反的,是找不到自我认同的女性们。其一是因找不到自我认同而妥协放弃的爱伦·艾什,同简·卡莱尔和丁尼生夫人等等人一样,她为夫牺牲了自我,成为言听计从、无私奉献的贤内助。其二是因找不到自我认同而充满恐惧的布兰奇,她同历史上女权主义的先驱玛丽·沃斯通克拉夫特(Mary Wollstonecraft)有几分相似,布兰奇与兰蒙特的贝山尼小屋几乎是玛丽同简·阿登(Jane Arden)同居的翻版。她的极端行为同爱伦的自我欺骗形成了对比。
没有成为牺牲品的则是兰蒙特的表侄女莎宾,我认为这个人物的设定最能展现拜厄特的大师手笔。年少的莎宾让我想到麦克尤恩的作品《赎罪》中的布里奥妮,同样的早熟、内向,同样的敏感、叛逆,同样的情绪化与神经质。兰蒙特的造访给热爱写作的莎宾带来不可磨灭的影响,她的悲惨境遇使莎宾心灵为之震动,这改变了她的一生。她后来成为彻底的追求女性独立的典范,尽管命途多舛,但她的《达户的故事》闪烁出女性主义的光芒,并且无疑是遵从了兰蒙特所倡导的活化神话故事并赋予其新的形式与内涵这一创作思想。
另外一个重要人物是瓦尔,我认为她属于追求自由独立却囿于女性与生俱来的自我桎梏而不敢做出行动的理论派。虽然她给罗兰物质帮助,但从她和罗兰论文的结果可见她在精神上依赖罗兰,她不是蔑视男性或阴茎嫉妒,相反,她是恨她的男人不争气。她自己的工作“上不了台面”,所以寄希望于罗兰有朝一日能够让她俩摆脱困境。若不是罗兰的离去,她也许永远不会鼓起勇气放弃罗兰。而她最后确实找到了她所梦想的成功人士——尤恩,尤恩也确实对她由心爱慕。还记得兰蒙特在莎宾家中解读默林和薇安吗:女性仿效男性权利——她要的不是他,而是他的魔法——后来她才发现,魔法的功用只是奴役他——随后,她得到了魔法,人不知跑到哪里去了。书中兰蒙特与莫德互文,而瓦尔和布兰奇的对仗则更加明显:她们俩都是经济拮据,事业不得志,对同伴充满依赖,却最终面对背叛。那么,从布兰奇激进的乌托邦到瓦尔成真的桃花源,这不正是女性斗争平等、平权、同格的沿革吗(尤恩这个雅皮也懂诗并能同瓦尔同享诗情就是坚实的论据)。
三、拜厄特在书中有意设置的文字暗示
·《占有》的主人公叫罗兰,《入口》的主人公叫柴尔德,而恰好罗伯特·勃朗宁有首诗名为《柴尔德·罗兰前往暗塔》(《Childe Roland to the Dark Tower》)。勃朗宁的罗兰寻着了死亡,兰蒙特的柴尔德找到了希望,而《占有》中的罗兰最终的命运也是充满希望的。
·艾什问兰蒙特其名是否是科勒律治所赐,这是源于科氏的诗作《克里斯塔贝尔》,讲述的是克里斯塔贝尔去林中祈祷,解救了迷失少女杰拉尔丁。她将杰拉尔丁带回家并与其同居,后发现杰拉尔丁身上具有一股神秘力量。这首长诗是科勒律治的遗作,主题和内容均颇为难解。后人对此诗的分析甚至涉及催眠术、同性恋、双重性格等。
·克拉波尔认为《艾斯克给安伯勒》疑点重重,不错,《艾斯克给安伯勒》出版于1872年,那非但不是给爱伦的,乃是艾什献给兰蒙特的《歌集》和《新生》。《艾斯克给安伯勒》的英文为《Ask to Embla》,这两个词是古北欧语,艾什引的是北欧神话,Ask(白蜡树)和Embla(榆树)是北欧三神孙所创的人类之男女祖先。而兰蒙特在给艾什的信中早就用白蜡树和灰烬(即艾什的名字)赋诗,对自己的命运做出了预言。
·布兰奇的英文姓氏为Glover,手套是兰蒙特诗中经常出现的意象。失去手的手套只是一副皮囊,手才是手套的灵魂。这正是暗示布兰奇视兰蒙特为其灵魂。
·本书英文本英版的书衣上以及美版的书衣和封面上均为拉斐尔前派画家伯恩·琼斯代表作《梅林的诱惑》,这正是布兰奇在兰蒙特和艾什相识相爱过程中所创作的、也是她最为珍视的画作。这个故事源于《亚瑟王和圆桌骑士》,在莎宾家中还发生了一场对故事解读的争论。梅林已知命运,仍爱宁薇,这是否是在影射艾什;而宁薇最终用梅林的魔法将其禁锢,这不正是布兰奇所希望的结局——兰蒙特为自由而抛却爱情。
艾什和兰蒙特的原型引发读者们饶有兴致地揣猜。很多人猜测罗伯特·勃朗宁是艾什的原型,说来也巧,拜厄特书中引经据典,几乎网罗了维多利亚时期所有名诗人,唯有罗伯特·勃朗宁的名字未被提及。还有说法称托马斯·卡莱尔亦是参考原型之一。我认为卡莱尔受到加尔文主义的影响,主张接受过去,改变将来。而艾什则更为激进地对历史和陈规也投以怀疑论的茅箭。关于兰蒙特,她像加布里埃莱·罗塞蒂,像布朗宁夫人伊丽莎白·布朗宁,又像艾米莉·狄金森。总之,拜厄特一定是在参考了上述人物的同时创作出有血有肉的兰蒙特的。兰蒙特让我想到安娜·巴甫洛娃,身材娇小却充满力量。
《占有》不是一部绝对意义上的学院小说,它的主题是文学、诗歌和爱情。但其中不乏学院界的明争暗斗。布列克艾德是保守的学究,克拉波尔是肤浅的纨绔,一个惯于利用官方手段占有,另一个善于用金钱摆平。莉奥诺拉则是自负的“女权斗士”,将兰蒙特的作品曲解得令人啼笑皆非。后半部里,在罗兰和莫德一环一环破解“艾什兰蒙特密码”的同时,布列克艾德和克拉波尔等人则上演了一出学术领域的“夺宝奇兵”。一头儿是瞒天过海,两情相悦,另一头儿是后知后觉,冤家路窄,可谓妙到毫巅。
四、我个人的读书体会
好了,零零散散,啰啰嗦嗦,终于如蜂箱取蜜般写完了上述读者同意也好否定也罢的归纳总结。以下才是我春蚕到死蜡炬成灰的个人读后感。
何为阅读此书的热切情怀,有人冲着如同《诗经》般雅致似玉的维多利亚诗行;有人因那忍俊不禁的学院闹剧而拍手叫绝;有人借以不厌其烦地诠释那早已被解析得如煲汤般的女权主义。
我则不然。
布克奖佳作我尤为钟爱,《微物之神》的尾段让我欲哭无泪,《盲刺客》的终章令我泫然欲泣,读《占有》第二十五章的过程中,我涕泗横流。
究竟什么是爱?什么是真爱?有没有什么是永恒的、不朽的?
艾什关于博德的诗是通过编造出来的人类故事,以解释巨大、美丽、可怕、局限的存在现实,拜厄特的《占有》岂不亦然?
艾什通史博物,临死前却俨然一个漂浮的问号。他是诗人,诗人哪会死亡,他永远也死不了,所以他还眨眼,他还梦,还去别的国家,去夏天的原野,去兰蒙特怀里……
爱伦早就死了,所以她回答了一生钻研人类的丈夫临别前关于人类的终极发问——人死后一切能继续吗?答案是——人类非常美好,独一无二,不可能就此消失,消失无踪。
这是怀有希望者的绝望,又是绝望者的涅槃——我不懂人类从哪来,但我知道人类去向哪!
爱伦可以回答关于人类的问题,而她回答不了的,是艾什,是兰蒙特,是她自己,是时间,是爱!
“我那时候很害怕,水流得很急”
“你那时并不显得——害怕”
这是真实的不浪漫的坦白,却是诗人亦是我眼中最浪漫的爱情。
纯白的玫瑰,黑玉别针;乌发与银发,兰蒙特的则是金发。她是艾什的真爱,而真爱是永恒的,这毫无疑问。那爱伦呢?她是什么?她是镜中一丝不挂的圣洁公主?还是那头灵兽裸身之下颤抖的白兔?她是明媚阳光中年近不惑的岩上女神?还是尚未入土的信里不忍卒读的“半垂不朽”?
“我任你处置”!
如那两封揣在爱伦口袋里的信——这话像刀。你也大可以反过来理解——爱伦任兰蒙特处置。然而,她俩还哪有一丝念头和气力去处置对方?你怎将兰蒙特定论为冲破枷锁,拥抱真我?你又怎可单单说爱伦是男权沙文社会的奴隶囚徒?她们两者皆是牺牲品(却绝不是仅仅因为缺乏争取女性权益的力量),心已成殇,垂暮老矣。一个为情燃尽其身,一个为爱冻结自我!
瓦尔可以在罗兰面前光明正大地选择“过得快乐”,莫德可以用她旖旎优雅的方式解开自己的心结,布兰奇可以无牵无挂淡定决绝地一了百了,可爱伦却只能守在丈夫的遗体旁杜撰那些掩人耳目的信件,兰蒙特只能在她潜心信仰的神像面前守望着她后半生的不幸。
直至读到后记,方才知晓,原来那金色发髻不属兰蒙特,乃是玫的鬈发。玫是玫雅的昵称,兰蒙特所起,为希腊女神(一般译为迈亚),赫尔墨斯的母亲。迈亚的父亲是泰坦族擎天巨神阿特拉斯,因反抗宙斯失败,被罚用头颅和手臂擎住天穹。而在北欧神话中,白蜡树是支撑天宇、贯通大地的“世界树”,这对应着艾什。迈亚的母亲是大洋神女普勒俄涅,对应着亲水的兰蒙特。玫的中间名是托马斯,那正是兰蒙特和艾什在北方约克郡的旅程中遇到的瀑布。兰蒙特偏爱水的意象,这也影响了艾什。正是那泉水将雷蒙丁引向梅卢西娜,这个中间名隐含着多少苦楚的诗意啊!艾什给玫带上后冠,并将她比作罗马神话中的冥后普洛塞庇娜,普洛塞庇娜的父母是朱庇特和妹妹刻瑞斯,在神话故事中,刻瑞斯同样苦于不得与女儿相见。刻瑞斯同时是谷物女神,而梅卢西娜也是主掌丰收的女神,是法国的刻瑞斯(P227)。刻瑞斯的发音又恰恰和克里斯塔贝尔的发音相重叠(这一切的一切的一切都证明,拜奶奶就是让人来膜拜的)。
艾什临终之时呢喃的田野和庭院,是他偶遇自己亲生女儿的地方。那一天成为了唯一的一天,永恒的一天。眼露爱意,秘而不宣。喜上眉梢,悲从中来。他同爱伦禁欲一生,他多么奢望养育自己的女儿。他把那繁花似锦的海市蜃楼写成冥后普洛塞庇娜的庭园。他摹绘神圣的历史,编织人类璀璨的画卷,他歌颂永恒的爱情,书写自己生命的挽歌。他带着富足与缺憾离世。艾什没能够读到兰蒙特最后的信,但他想必已然读出了兰蒙特的满足与遗憾,从玫的名字中,从她烂漫无邪的笑靥中,从她开朗不羁的个性中,读出了爱人盛年的激情化为迟暮的荒芜,读出了她对这份爱的无悔无怨,读出了那疾驰的太阳变幻成在一个新的清晨里悠然升起的一道曙光……
兰蒙特在最后的信中引了弥尔顿的诗文——自体繁殖的鸟,浴火凤凰,这不禁让人想到梅卢西娜——雌雄同体的妖怪,到底说明了什么?
弥尔顿在《力士参孙》中留下诸多令后人做出不同解读和争论的疑点,其中之一就是他为何要改编《圣经》的内容,将达利拉设置成参孙的妻子,这个参孙爱的人,又是出卖他的人,却又同时仍旧爱着他,令人不得其解。弥尔顿第一次婚姻比较失败,但他的晚年生活很幸福,他的第三任妻子伊丽莎白·明舒尔对已失明的弥尔顿照顾有加,他最后三部也是最具影响力的巨作都是创作于这一时期。没有理由判断这其中存在任何对女性或情欲的某种消极的暗示。我认为,《失乐园》讲了人的祖先,《复乐园》讲了耶稣,在《力士参孙》里,弥尔顿彻彻底底地将翎笔落在了“人”的身上(正如兰蒙特的《入口》)。参孙是人之子,只是被神赋予神力,可他坚持认为自己是神而非人。这其中存在着一个非常奇妙的提喻:耶稣的祖先是希伯来人,参孙自称为神,他代表希伯来人,而达利拉是纯粹的人,她是非力士人。或许参孙自认为这是很明朗的神对恶人的战争,其实不然。参孙不仅有巨大的神力,他的意志似乎也同众英雄般的神一样易于松懈。他将剃发的秘密告知达利拉正如梅林将魔法授予宁薇。到最后,他仍旧对达利拉充满憎怒,他牺牲了自我,实现了救赎。弥尔顿在这里似乎想要道出一个预言,他要通过达利拉向参孙(向读者)指明,在“乐园”之外,存在着更为细腻难解、更为复杂难料、更为是非难辨的人类自身特有的矛盾和对立。参孙是人,所以他存在弱点,他的弱点就是对达利拉的爱,而达利拉为了族人的利益不得不牺牲参孙,这是出于政治考量,是人在特殊条件和环境下做出的其中一种抉择。
回到艾什身上,他孜孜矻矻,不断解构人性,提纯人性,临终时仍旧对此发问,还是爱伦的话道出真谛:人类本身就是不朽!抑或说,正是人类自身的弱点引导人类走向不朽!而在这一过程中,人类从未停止进化的脚步——从达尔文的角度讲是生理上的,从宗教的角度讲是本性上的。艾什是脆弱的,他爱或不爱,皆是背叛,背叛妻子或者背叛灵魂。然而,艾什对爱伦的爱亦是真实的,他给她的情书,为她吟诵的彼特拉克的诗行,他给她的记忆连同随他入土的黑玉别针就是不朽。兰蒙特也已指明得再清楚不过:艾什是火龙,她是良禽,她甘愿引火上身,灵魂被鞭策,《仙怪梅卢西娜》就是她们灵魂的女儿(后人仍在研究),是他们二者精神的不朽(艾什亦受兰蒙特鞭策,他写下《史华莫丹》、《艾斯克给安伯勒》等);“大屠杀”本是参孙对非力士人的复仇,这里我们也可理解为布兰奇之死,苍白的子宫丰满(英文为From out her ashy womb now teemed,再次出现Ash的隐喻),无疑预意孕育出玫(及其后代、莫德),那则是她们肉体的不朽。
在妖灵洞中,艾什领悟兰蒙特的情境仿若千流汇海——这是本书最为明曜同时又最令人黯然伤神的高潮,却唯有在卒读全书后才幡然明了——“死掉的拿撒勒人进入了永恒,复又离开了永恒”。那沙漏的中点,就是连接过去与未来的当下;是那上下颠倒的黎城的水面,是为神的梅卢希娜和为人的雷蒙丁的凡间生活,也就是督伊德教中的乐土席得。
在人类初始,亚当就占有了夏娃,没错,她是他的一根肋骨。在本书结尾,罗兰却没有占有莫德,他们是相互拥有。玫生性乐天,一辈子幸福无忧,玫生活的地方,她的花园,就是乐园,就是复乐园,就是伊甸,也是我们共同的——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