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此书,更欣赏译者
最初读博登海默的这部著作,还是在刚接触法理学的大一。那时,读的是华夏版的。比之当时教科书的枯燥与僵化,这本梳理西方法哲学思想的著作已经丰富多了,无论是分析的方法和角度。但读此书最大的感受,却是译者所写的序!
一是该序里译者的追问对自己影响最大。它洞开了法律学与其他学科的壁垒,试图多角度阐述这个让人熟悉又陌生的人类选择(不同文明的共同选择):以法律作为调控秩序的手段!
二是法哲学的层面上不可能有对问题的终极解决,只能有渐次逼近的终极追问。
三是译者在主持《中国社会科学季刊》(香港)期间,相继发起了关于“市民社会”、“学术本土化规则建立”等种种影响中国学术界的讨论。而其对哈耶克思想的全面研究及知识社会学的思考进路,也都对中国学术功莫大焉!期待着译者在吉大法学院再能开创出更为辉煌的学术事业!
一是该序里译者的追问对自己影响最大。它洞开了法律学与其他学科的壁垒,试图多角度阐述这个让人熟悉又陌生的人类选择(不同文明的共同选择):以法律作为调控秩序的手段!
二是法哲学的层面上不可能有对问题的终极解决,只能有渐次逼近的终极追问。
三是译者在主持《中国社会科学季刊》(香港)期间,相继发起了关于“市民社会”、“学术本土化规则建立”等种种影响中国学术界的讨论。而其对哈耶克思想的全面研究及知识社会学的思考进路,也都对中国学术功莫大焉!期待着译者在吉大法学院再能开创出更为辉煌的学术事业!
有关键情节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