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越边界的社区
9.3分
“浙江村”的拉锯战让我们想起一个带有普遍性的问题:
当人们面对不利于自己的制度安排,而这种制度的合法修改权
只掌握在国家手中时,他会怎么办呢?我们曾关注到的策略是三种:表达、变通和退出。
表达被认为是西方社会中的典型策略。包括辩论、游行、呼吁,乃至激烈的对抗,处于不利地位的群体团结成“压力集团”,
使国家改变政策。显然,表达发生的前提是:国家与社会有明确
的分野。变通则被认为是中国社会的特产。人们对某一政策心
存不满,却并不叫喊,而是私下里找领导或政策执行者“商量”,
使制度在实际运行中朝有利于自己的方向改变。 Hisrchman
(1970)提出了“退出”的概念。指:当一个人对某种物品供给、组
织或制度安排感到不满时,他就离开它。大量的退出使原有的
制度安排不再能维持,从而导致资源分配及制度安排的调整。如果有关的制度、组织等涉及到国家,那么退出也就可以成为改
变行动者和国家的关系的策略。“用脚投票”庶几近之。这种策
略的先决条件是“有处可退”,得事先存在替代性的物品、组织与
制度。
如果把 Hirschman的概念拓展到社会学研究领域,那么以上三种策略就可以大致被分为两类:一类是在所谓“民主国家”中
发生的,像表达与退出;另一类则是在“总体性社会”中发生的,如变通。事实上,变通也正是被视为极权体制下的“非正式政治行为”。引自 第六章 1988-1992:扩张
3
0
《跨越边界的社区》的全部笔记 43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