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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藩镇格局的形成
藩镇为唐代凌驾于州县之上的一级军政机关。
藩镇格局形成的两大原因:一 玄宗朝边疆节度使体制的形成,二 内地采访使权力的发展。
玄宗朝,均田制和征兵制遭到破坏,流民大量出现,同时军力出现不足,募兵制应运而生,大量招募“长征健儿”入伍,解决兵源问题,同时吸收流亡人口;但亦造成军费膨胀。大量流民及胡族入伍,使军队成分复杂化,逐渐成为职业雇佣兵。
边疆地区战争形势的发展引起边防体制的变化。开元之际,大都护府为十节度使所代替,军事结构外重内轻,久镇长征健儿逐渐代替防丁,行人为主的戍防兵。
天宝九年八月,朔方军因粮资哗变,兵马使郭子仪力护朔方节度使张齐丘得免。此为中唐之第一次兵变,拉开了藩镇动乱的序幕。
采访处置使始置于玄宗开元二十二年,为中央和州郡级行政单位间的沟通缓冲。天宝年间,采访使和节度使的区域划分并不完全吻合,反而相互错开。 肃宗年间,改采访使为观察使。
安史之乱期间,中央为平叛允许各路勤王军就地募集军资,边疆节度使与内地观察使(采访使)合二为一,此后观察使例由节度使等军职使(都团练使,都防御使,经略使)兼任,军政权力合一的藩镇最终形成。
称某一藩镇应指观察使,因为观察使不一定带节度使,而可能为其他军职使,但各藩帅必带观察使职。
二 肃代之际的政治军事形势
中央与地方的矛盾:安史之乱平定后,各节镇功高难赏,皇帝扶植宦官相抗衡。
中央内部政治斗争:宦官坐大逼主,则诛之,如李辅国,鱼朝恩。
唐与周边胡族:吐蕃犯边,军事重心转回西北,中央无力肃清河朔,姑息安史旧将。
地方军阀之间的势力平衡:边疆之重兵既不可去,为平衡内外军事,中原各镇需保持足够兵力,内外互相牵制,故无法销兵,亦有助于减少流民。
德宗朝,中央肢解朔方军为三镇,以神策军代之控制京西京北,以神策军将出使西北各镇。
三 藩镇割据的社会基础
魏晋南北朝时期,商品经济发展孱弱,几乎没有土地买卖和地产转移,人身依附关系强。南北封建领主拥有部曲,田客,农奴等。石勒对坞堡主“皆就拜守宰”。
中唐以后,地产转移迅速,土地买卖频率变大,很难由大地主长期巩固形成地方势力。
中唐多数悍帅出身平民阶层,如田承嗣,李怀仙,李希烈,且多不是本镇土著,而是先成为节度使,再成为庄园主。藩镇的财政依赖国家赋税,而不是自给自足的庄园经济;武力则凭借“官健”,而非部曲私兵。
对大地主而言,交税给藩镇与中央并无区别,割据则会苦于战乱,故大庄园主对藩镇割据采取不支持不合作之态度,如司空图。
大量破产农民和无业游民投身军旅成为职业雇佣兵,成为藩镇割据的社会基础。
四 藩镇类型
中晚唐藩镇数量大体固定在四十多个。
杜牧在《战论》中将藩镇分为四类。
一 河朔割据型:多为安史故地,元和朝之后淄青,淮西归附,河朔三镇(成德,魏博,幽州)绝而复苏,强梁迄于唐末。政治上,河朔藩镇节度使由本镇拥立;财政上,赋税截留本镇不上供;军事上,畜养重兵,与中央分庭抗礼。
河朔与中央并非两国,唐朝政策法令在河朔可以施行,如两税法;河朔文人亦参与进士科,如卢龙节度使刘怦之子刘济。故河朔藩镇同时存在游离性和依附性。
二 中原防遏型:如宣武,武宁,忠武,泽潞,河阳,义成,多为安史之乱战场,由安史之乱时临时军镇分合变化而来。
中原藩镇大体服从中央,控遏河朔,屏蔽关中,沟通江淮,保护漕运,本镇税收基本全部用于军费,很少上供。
三 边疆防御型:多为天宝十节度中的旧镇,如西北的朔方,河西,陇右,西南的剑南,岭南。边疆藩镇的主要任务是防御吐蕃及晚唐时期的南诏,于西北长期集结重兵二十万,军资耗费极高。故边疆军费除本地营田税亩自供,依赖中央供给。
安史之乱后,朔方军势力膨胀,朔方诸将如郭子仪,李光弼,仆固怀恩,甚为中央所忌。德宗朝,朔方军被分为三镇。
同期神策军被分为中央禁军和十三镇外镇军,控制京西京北,监视西北藩镇。安史后,西北藩镇节度使大多出自神策军。
四 东南财源型:限制东南兵力为初唐一重要军事方针,故东南藩镇军士多不过万,藩帅多为儒帅,平均任期不超过三年,为历朝宰相回翔之地。东南藩镇本镇军费较低,为中央政府的主要赋税之地和财源。
边疆藩镇以武力奠定关中,东南藩镇从财力上支撑朝廷,中原藩镇在军事上镇遏河朔叛镇,形成相互制约关系,维持相对稳定一百多年。宋人尹源《唐说》曰:“夫弱唐者,诸侯也;唐既弱矣,而久不亡者,诸侯维之也。”
唐末,黄巢之乱打破藩镇平衡格局,中原藩镇被朱温吞并,李克用占据河东及西北一部与之抗衡,西北另一部为李茂贞占据,东南亦不再供给财源,唐朝于是崩溃。五代十国的地缘格局,可视为唐代藩镇格局之延续。
五 藩镇动乱
藩镇动乱的四种情形:军士哗变,将校作乱,反叛中央,藩帅杀部下。
除了建中元和年间的中央讨藩战争,河朔藩镇与中央的关系总体较稳定,很少热战。各藩镇的动乱大部分是内部动乱。
随着两税法的制度化,军费开支归于地方,矛盾转移到藩帅和兵士之间。兵士通常只反本镇,不反中央。
部分藩镇以骄兵著称,如魏博牙兵,宣武悍卒,徐州骄兵,时常以下凌上,杀帅某位或劫利。
节度使为防牙兵反叛,多置私人亲兵(后楼兵,后院兵)。
建中战争主要围绕山东藩镇的世袭问题而展开。藩镇反叛的直接原因是世袭遭拒,朝廷拒绝授与旌节。
六 河朔藩镇长期存续之原因
河朔地区本身:一 经济发达,物质丰富,军力强大,河北三镇军士总计二十多万;二 河朔为产马之地,三镇各自拥精骑上万;三 河朔藩镇间亦结成联盟,互为唇齿;四 河朔藩镇对中央有一定的依附性,并不否认唐王朝。
安史之乱后内外军事形成均势,中原各镇倚寇自重;中央政府财政紧张,无力削藩;唐朝后期党争,宦官与士大夫之争亦使中央无暇顾及河朔藩镇。
东北奚,契丹崛起,河朔三镇为中原充当了屏障的作用;西北边防亦占用大量兵力与资源。
七 藩镇内部之军事体制
藩镇内部的军队分三个层次:
方镇治所州的牙兵(衙兵),为藩镇主帅直属番号军中担任宿卫的亲军。牙兵时常哗变,于是部分藩帅另置私人亲兵(后院兵,后楼兵)以对抗牙兵。
方镇属下各支州(郡)的驻兵,如卢龙镇蓟州驻静塞军,成德镇深州驻永宁军,军使挂节度副使衔。州兵领导者是刺史,刺史多带本镇藩帅押牙称号,象征此部兵马对节度使的依属关系。
州下各县军镇,县令不带军职,另设镇将。
八 军将职级
唐代前期的行军制度有两套职官系统:行军大总管,行军总管,子总管,是平时的组织制度;节度使,兵马使,十将,副将是战争状态下的组织制度。当行军变成镇军,过去临战才有的编制变成了藩镇内的常设职官。
唐代藩镇军将划分:都知兵马使,左右厢后院等兵马使,副兵马使,都虞候,十将,副将。
都头,一种形容型的称呼,为一股部队的首领,起源于并多用于称呼都知兵马使。
押牙,“尽管节度使牙内之事”,理论上为主帅亲信之职位,故常作为内外军将的兼职,强调其与藩帅间的统属关系,后阶官化。
虞候,负责“整军刺奸”,后来亦成为兼职和阶官。
教练使,负责教习兵法弓马等,初为其他军将兼职,宣宗大中朝之后成为专职定额。
以上军将职级,晚唐五代地位逐渐变低,被都指挥使,指挥使等代替。虞候,押牙,教练使在北宋成为地方衙门差役名目。
九 监军制度
史载最早的监军为春秋时之司馬穰苴,之后历代都有,但并无定制及常员,没有制度化。
隋末唐初,军队出征时以御史监军。最迟至武曌朝,已变为成文法。
玄宗开元二十年后,以宦官(中官)监军,出征打仗时,随军监察。此制度变化为应对府兵制变为募兵制之举措。
安史之乱后,藩镇林立,普遍设置监军,于各镇常驻监军机构,设监军院,监军使下设副使,判官,小官等僚属。部分监军带有亲兵,约五百人至千人,大部分是合法从禁军中带去,小部分为私募。
唐中后期,监军权位不让藩帅,亦可影响地方政权,财权。监军常驻制度为中央与藩镇矛盾的产物,有助于削弱藩帅对地方的控制。
十 进奏院制度
进奏院是各地方藩镇的驻京机关。唐诸镇皆置进奏院在长安,以进奏官主之。进奏官并非独立的幕职,而是由本镇众多幕职中选派一人,其后因其地位日重,等同于一个独立的职位。
进奏院起于代宗大历年间,与唐初诸州在京设立的州邸没有继承关系。
进奏院的职能:一 藩帅入朝的落脚点;二 藩镇和中央有关于政策的中转站;三 本镇对中央及他镇的情报所;四 诸如上交赋贡,经营汇兑,进奉贿赂等杂务的办事处。
宪宗元和年间,宰相武元衡遇刺,凶手窝藏于成德进奏院。
十一 使府辟署制度
唐代藩镇职官有两个系统,一是州县职事官系统,二是使府幕职系统。
节度使府的主要幕职有副使,行军司马,判官,掌书记,参谋,推官,衙推等;观察使府主要有副使,支使,判官,掌书记,推官,巡官,衙推,随军,要籍,进奏官等;此外藩镇还要兼支度,营田,招讨,经略,按抚等使职,也各有幕僚。
藩镇幕府的幕僚主要有:一 现任官员,如杜亚以校书部入河西幕府;二 获得做官资格的有出身人和考满待选的“前资”,如李德裕以荫补校书郎为河东掌书记;三 布衣入幕,如李戡入平卢幕府。
唐代幕职是国家官吏。士人入幕后,使府即署其以职,再由本府上报中央请授某官。 此官实为宪官,与实职无涉。
幕职在藩府受到尊重,来去自由,俸禄且高,升迁更快,是以中晚唐士人皆以入幕重于正官。唐后期宰相三分之二出自藩镇使府。
使府辟署制度与中晚唐的官员冗滥有一定关系,并助长了朋党的形成。
十二 财政收入与分配
唐代财政制度的演变:安史之乱前,边镇军费由本镇营田地租等收入,加上中央度支调拨(由支度使按 “长行旨” 申报);安史之乱后,各藩镇就地自筹军费;德宗建中元年实行两税法,把多头税制归并为户税和地税,再把税收划分为上供,留州,送使三部分,留州留使部分主要由本镇兵数决定,与上供部分此消彼长。
全国范围来看,地方留用的两税约占三分之二,上供三分之一;东南藩镇上供比例接近二分之一。
某藩镇的地方总收入包括两税收入;本镇营田的收入;本镇加收的杂税,如盐铁,酒茶税,商税等;藩镇自营经商收入,如“官沽”。
某藩镇的财政分割包括“长行旨”内规定的上供,供军,官吏俸料,州府杂给等;和不在“长行旨”内的特别支出,如进奉,赏赐军士(多用于军情不稳或易帅之际),廉使常用钱(供藩帅私用的开支)等。
中晚唐每个士兵每年的费用约二十四贯。
十三 进奉
进奉是藩镇向皇帝上供的钱物,以德宗,宪宗两朝为多。
进奉的名目繁多,如节日生日,入觐调动,助军助赏,无名进奉和皇帝宣索等。
进奉与赏军都来源于财政尾子 “羡余”,亦构成此消彼长的矛盾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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