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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过 宪政古今
对治理权,要在中世纪的法律限制外,再加一道现代政治控制,这意味着一场革命。它十七世纪才到达英格兰,十八世纪末到达法国,而且两国都为此死了不少人,流了很多血。然而,这只是后来的现代的进展,需要专门论述。同时,应该补充一点,英格兰历史材料揭示的中世纪宪政,并非英格兰或英格兰人专利,而只是一个论据(datum);任何历史学家,不论其关注哪个欧洲国家的宪法制度,他都不得忽略该论据。“人种优劣论”或许是民族侵略的便宜粉饰,但它绝非民族宪法发展的充分解释。英格兰很独特地保留了中世纪宪政。数十年前,我们常归因于英格兰种族或血液、尤其是英格兰人的日尔曼传统的神秘特质。现在,只有深患宣传癖的人才会这样。有充分且广泛的证据表明:中世纪许多其他地方的宪政与英格兰并无实质不同,而且它们也都有力地表明,“宪政发展”的种族优劣论实荒谬至极。引自第84页
> 御滬夷的所有笔记(39篇)
现在回头来看这场斗争,人们不禁为之震惊:这是场旨在构建现代宪政的宪法革命,在经历了绝望...
诶?! 议会是什么东东?能吃吗?弗吉尼亚不许卖萌! 1539 年左右,在英格兰,意志和法律间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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