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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指归
勇敢篇
天地之道,生杀之理,无为为之,自然而已。存身宁国,在于生杀之间。喜怒有节,生杀得分,天地祐之,万物归之。刚毅质直,安静乐杀,得善之半。柔弱畏敬,生而不杀,得善之半。二者深微,莫能穷测,一反一覆,或为玄德,一覆一反,或为玄贼。故君子不以生为巧,不以杀为功,杀人如杀身,活人如活己,执德体正,不得已而后然。
民不畏死篇
人之情性,不知而忠信,有知而诞謾,得意而安宁,失意而图非,穷困而轻死,安宁而爱身。故圣人之牧民,主无为而民无望,民无获而主无丧,法立而不用,赏设而不施,天下重其神而爱其身,故形可制而势可禁也。
法出于臣,秉之在君。令出于君,饰之在臣。君主专制,其道在阴,臣主定名,其道在阳,君臣隔塞,职分自明。
人之饥篇
禀性受命,开心导意,道德生人之分也。含吐覆载,阴阳和洽,天地足人之分也。守名修德,乐生安俗,侯王守国之分也。忠信顺从,不变名实,臣下奉职之分也。敦朴节俭,顺天尽地,万民守身之分也。失道之分,性不可然。失天之分,家不可安。失主之分,国不可存。失臣之分,命不可全。失民之分,身不可生。故守分如常,则与天地通也,损己余分,与道俱行也。
(后世"身家性命"四字连用,其源难考,严君平则判为身、家、性、命、国五者,不知相关与否。)
生也柔弱篇
神明为常生之主,生物之根也;柔弱为神明之府,生物之药也。为府故为所托,为药故能长生。神明之道,天地之理,小不载大,轻不载重。众人为大故居下,圣人为小故居上,物自然也。
(严君平论"神汉",曰父天母地,爱民如子,依上德不德篇,则其主皆上仁之君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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