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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名:Postscri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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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第418页
2016-03-29 14:16:49
分享这段话其实主要是觉得菲尼斯也是一个超有个性和激情的学者。
上下文是,在本书的第二版里菲尼斯加了一个附言(postscript),对自出版以来他人的批评作个回应。
其中一个批评是针对的是自然法的目的:在编排这本书的时候,作者把第一章用作批判法律实证主义为代表的描述性法理学,并认为,任何有意义(point)的描述性法理学都离不开涉及规范性的概念构建(conceptual formation),而自然法正好可以为这种概念构建提供一个判断什么是重要(因此应该被囊括进该概念的)内在视角(p19)。
但有些人就会觉得(naive!)那自然法就是给法律实证主义研究铺路的咯,对此,菲尼斯说:
我觉得这句话挺"串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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