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主义女性主义部分的总结性笔记(添加了代表人物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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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以比较成型的理论体系来看,可以说是最早出现的女性主义流派,在早期的争取女性与男性平等的政治权利、教育机会和经济机会的斗争中发挥了核心力量。其关注的领域主要在公共领域,而对女性的私人生活和性角色没有充分的论述或诉求。其价值观主要是希望女性具备理性、独立、竞争能力等多被传统认为属于“男性美德”的品质,对职业女性的苦恼并没有给出结构性的解决方案。它更多被认为是属于白人中产阶级异性恋女性的女性主义学说。基本上属于比较保守的女性主义思想。 基本观点和诉求: 女性的屈从地位植根于一整套社会习惯和法律限制,这妨碍女性进入公共领域并获得成功。 要求建立公平的制度和法律,保证女性的机会平等。 类别及其特征:—— 理论基础(这里只略提这些理论中对相应女性主义理论产生影响的主要观点): 自由主义 强调理性,其内核为道德和审慎;强调自我,权利高于善;私人领域国家越少干涉越好。 古典自由主义 保护公民自由,国家不干预市场。 福利自由主义 国家注重经济公平,人是带着差异进入市场的,国家需要弥补差异,因此需要干预经济,提供福利。当代自由主义女性主义更倾向福利自由主义。 代表人物及观点: 玛丽•沃尔斯通克拉夫特 代表作:《女性辩护》 时代背景:18世纪后半叶,工业革命使生产脱离家庭单位,女性脱离生产,欧洲女性地位下降。 个人背景:1759-1797。出生于伦敦商人家庭,幼年时家庭条件较好,但父亲后染上酗酒恶习,甚至殴打妻子。家道中落,颠沛流离。后成为家庭教师,1787年决定以写作为生,写就《女教论》(1787),《男权辩护》(1790)。《男权》是关于法国大革命的论战书,让她成名,观点的进一步阐述形成《女权辩护》,她的最重要著作。 1792年到法国参与大革命,结识美国冒险家吉尔伯特•伊姆利,未婚生女(尽管她的《女权》中极力排斥男女性关系),后因与伊姆利感情破裂两度试图自杀。 由于战争爆发回到英国,后与英国无政府主义先驱威廉•戈德温相恋,再次怀孕并结婚,1797年8月生产后,由于感染,死于1797年9月,终年38岁。 主要观点: 推崇理性(据戈德温回忆,她常常陷于感性之中),认为女性的感性源于无所事事的生活,若男性这样生活也会有同样的问题,她蔑视当时女性“矫揉造作”的生活。 认为社会应为女性提供与男性同等的教育,以使女性发育出独立的人格,成为男性的“伴侣”而不是“附庸”。 她不要求女性争取经济和政治上的权利。尽管对贵族有所批评,她认为应将穷人与富人隔离。 约翰•斯图尔特•密尔(男);哈里雅特•泰勒 代表作:《妇女的屈从地位》穆勒;《妇女的选举权》泰勒 时代背景:19世纪,世界性资产阶级革命后期,第二次工业革命进行,关于政治和权利的讨论进入鼎盛后期。 个人背景: 密尔(1806-1873),众所周知的《论自由》作者,父亲是功利主义哲学家杰姆斯•密尔,自小受到严格的古典哲学训练,后成为东印度公司职员。泰勒(1807-1858),在1830年与密尔相识,之后与密尔维持了长达22年的婚外恋情,泰勒有丈夫而密尔单身。在泰勒的丈夫死后,两人于1852年结婚。泰勒在1858年死后密尔出版了多本重要论著,泰勒对密尔的论著贡献巨大,但难以将之区分。 在《妇女的屈从地位》中,密尔发展了泰勒在《妇女的选举权》中的主要观点。 主要观点: 两人都认为女性应拥有与男性同等的政治权利和经济机会,但在拥有的同等的机会以后,泰勒认为女性可以在家庭生活和写作、冒险、建设选择的话,她们将不满足于家庭,她也认为她们应该这样做,这样才能成为男人的同伴而非仆人。她认为女性可在家庭的角色以外,拥有事业,但她也意识到兼顾两者是困难的,指出需要有“家庭仆人”,这也显示了泰勒针对的女性是富裕的中产阶级女性。密尔则认为女性即使拥有同等的机会也会选择留在家庭生活中,去“美化”生活而不是谋生。 密尔认为,如果男性和女性有差异而使女性不胜任某些工作,则竞争会自然在这些领域淘汰她们,但一般来说女性和男性不存在道德和智力差异。 密尔认为女性的“传统美德”限制了女性的发展,这种美德往往是私领域的,应该将女性的关注扩展到公共领域。 密尔和泰勒都支持女性的投票权利。 密尔和泰勒都没有突破女性应主要承担家庭工作的观念。 贝蒂•弗里丹 代表作:《女性的奥秘》《第二阶段》 时代背景:由于民权运动的高涨使人联想到妇女的权利,对性别平权的诉求进入公众视野,第二波女权运动即将发生。 个人背景:贝蒂•弗里丹(1927-2007)的父亲是一名犹太珠宝商人,母亲曾是报纸编辑,在婚后归于家庭,弗里丹目睹母亲失去职业后的不快乐。弗里丹后来成为了报社记者,并在第二次怀孕时被辞退,她之后成为了自由撰稿人。在1957年,弗里丹参加了一次史密斯女子学院的同学聚会,她对昔日同窗进行了调查,发现这些接受过高等教育的女性基本都成为家庭主妇,她对此产生疑问并进行了研究,该研究没有得以发表,后弗里丹将其发展为她的代表作《女性的奥秘》。 主要观点: 前期——弗里丹认为当时的女性过于困守家庭生活,她并不认为女性应该脱离妻子和母亲的身份和职责,但反对将这两者作为女性的全部追求,她鼓励女性进入公共生活。她认为只要女性效率地处理家务和母职,而不把它们作为她们的全部生命,她们就可以同时进行私人和公共两方面的追求。但批判者认为这是不实际的,也没有看到问题的本质——在制度和分工改变前,女性要做两方面的结合是困难的。 后期——弗里丹认识到兼顾两个标准的困难和遗憾,她认为女性不应该什么都干、什么都当,她提议通过一些措施,如弹性工作时间,去调节两个身份。但她之后承认这可能会加强“家庭是女人的事”的传统结构,因此她进一步提出要由男女双方共同承担家庭责任。 她鼓励女性接受差异,拥抱自己的女性气质。她强调以特定社会性别的法律而不是一般中立的法律保护女性的权益。 她还鼓励男性和女性都朝雌雄同体发展(“雌雄同体”在女性主义中指个人同时结合传统认为的“男性气质”,如勇气、坚毅、竞争,和“女性气质”,如温柔、敏感、同情)。她的女性主义也渐趋“人道主义”。 当代自由主义女性主义者 时代背景:当限制女性的教育和工作机会的法律和制度限制被清除后,还需要做什么? 主要观点: 古典自由主义女性主义者认为,制度性限制消除以后,男女已实质平等,偏好和倾向形成的男女隔离无能为力。 福利自由主义女性主义者要求在过渡阶段进行对男性的反向歧视。 鼓励雌雄同体,打破由性别决定社会性别的惯例,有认为雌雄同体要结合两种气质最好的方面的,也有认为应该按个人条件发展不同配比的雌雄同体。 主要运动或代表性事件: 19世纪女性投票权运动 19世纪美国废奴运动高涨,与女性运动发生冲突,废奴运动中压制妇女的声音和地位,女性运动中也忽视了黑人女性,最终女性主义者们做了让步,男性黑人先获得了解放和选举权。女性运动者们分裂成较为激进的“全国妇女投票权协会”和改良的“美国妇女投票权协会”,后者获得了更多支持。到19世纪末期,女性运动基本限制在单一的投票权运动,不同于19世纪初的多种诉求。女性投票权运动在1920年由第19修正案的通过而获得了胜利。 20世纪妇女权利运动 在第19修正案通过后的近40年,女性运动处于沉寂。20世纪中期,由于美国民权运动高涨,女性与黑人受着同样的不平等对待的现象被注意。1964年《民权法案》被通过,其中第七款禁止基于性别及其它几项因素的歧视,但相关机构“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不愿意严格执行该规定,导致了第二波女权运动浪潮的出现。在第七款中加入“性别”本是阻挠法案通过的众议员的诡计,但引起了全国性的关注后,男性议员占大多数的议员不得不同时在法律上结束了对黑人和女性的就业歧视,而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则将“性别”因素的介入视为笑话而拒绝执行。(女人的一个世纪) 在上述背景下,全国妇女组织成立,贝蒂•弗里丹成为第一任主席,该组织旨在从教育、就业和制度上为女性争取平等权利,而拒绝加入同性恋、堕胎、避孕等权利的诉求,它因此而受到部分女性主义者的抨击。 对重点问题的解答: 男女是不是天然不同:不是 男女不平等的根源:制度和法律限制、教育 性观念:基本是传统的 生育及母职观念:不是女性的全部生活(弱化) 职业女性工作负荷:佣人、弹性工作时间、丈夫参与家庭工作 如何改善男女不平等:去除制度和法律上的不平等限制;进行平等的教育;女性外出工作;雌雄同体 批评: 对女性的理想定位过于男性化,以男权世界价值观中的“好的品质”为追求。 忽略了女性的个人意愿的差异,把其理想加在所有女性身上。 诉求基本限制在政治权利的范畴,对性的、生育的甚至经济的权利没有充分的重视和论述。 基本是为白人、异性恋、中产阶级的女性的利益说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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